导读:2016年是一个汽车政策年,因为这一年国家及多个部委、机构出台了一系列与汽车行业相关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不仅对当年我国汽车行业快速与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也将在2017年乃至以后数年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2016年出台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有关政策法规,大多数是针对商用车行业,包括整车(客车、卡车、专用汽车、挂车)及零部件的生产及应用,这不仅显示了我国商用车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自主决断地位”,也显示了我国商用车行业存在的不成熟因素和不确定因素之多。
2016年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基本以推动行业安全、环保、节能、新能源、调整等作为主题和目标。下面特精选一部分(按出台时间为序!),对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作了简要回顾和简单分析。(注:本文中,Ga代表最大设计总质量。本文分6次连载。)
13.主题:旅居挂车被允许上路(包括:高速公路)
△政策名称:《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旅发[2016]148号)。
△相关要点:“到2020年,……建成各类自驾车旅居车营地2000个,相关政策环境明显优化,产业规模快速壮大……。”“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及营地设施制造业。把旅居车纳入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建立旅居车和相关零配件制造技术标准体系。……拓展旅居车产业链。鼓励国内企业开展自驾车旅居车装备、营地设施、户外运动装备等自主研发,并按规定享受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政策。”
“依法加强旅居车交通管理。加强对《关于规范旅居挂车上路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警[2015]134号)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列入《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国产旅居挂车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进口旅居挂车,应当依法予以办理机动车登记。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可以拖挂重量不超过2.5t的中置轴旅居挂车上路行驶。研究改进旅居车驾驶证管理制度。”“各地旅游、发改、工信、公安、财政、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工商、体育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为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发布背景和目的: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旅游成为经济新亮点。据统计,在2015年近40亿国内旅游人次中,自驾游游客占比58.5%以上,达到23.4亿人次;近2年旅居车旅游发展也进入快车道,每年以85%左右的速度增长。因此,2016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就自驾车营地等设施建设,迎接正在兴起的大众旅游时代。为此,出台《意见》,意在“促进我国自驾车旅居车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增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发挥其引领旅游消费和投资的积极作用。”
△简析:笔者以为,一直以来,普通百姓的旅居车旅游认知度不高,国内旅居车购买和租赁市场“不旺”,“旅居车营地”建设缓慢,部分旅居车(主要指:旅居挂车)不允许“上路”行驶,是阻碍我国旅居车旅游发展的几个因素。近年来,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一再出台相关政策来促进旅居车旅游发展,目的主要在于增加旅游产品供给,拉动市场消费,促进经济发展。但是,要达到欧美日那样的旅居车旅游规模及密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旅居挂车”相比旅居单车(带动力),具有无动力、投资较小、可以灵活甩挂等特点,在欧洲旅居车中占比较大。推广旅居挂车对发展旅居车旅游的现实意义更大。
2016年解禁旅居挂车进城和上路(包括高速公路),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不仅激活了一个产品市场,还给旅游消费市场增添了活力
14.主题: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生产与运行”安全
△政策名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含附件《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政策要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第一责任人);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技术支撑作用。
△简析: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世界新能源汽车发展历史已很悠久,但从许多方面来衡量,包括近年发展速度和产业规模惊人的中国在内,目前仍处在“哺育期”,除了续驶里程、充电设施、制造成本等存在令用户不满意的地方外,产品质量与运行安全方面也存有隐忧;毕竟其产业化的历程还很短,真正的市场化历程尚未开启。所以,国家有关部门在给予大力支持和呵护的同时,不断提高了在性能、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并提升了监管力度。此《通知》可谓针对新能源汽车安全方面出台的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监管措施。
从规模化、产业化来衡量,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历史还不长,其安全性和可靠性有待实践的检验。在生产和运行过程中,加强监管很有必要
15.主题:扩大汽车平行进口试点(5省市)
△政策名称:《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商建发[2016]50号)。
△政策要点:简化汽车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管理制度。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进口汽车和建立分销网络无需获得汽车供应商授权,可以按照经营活动实际需求,申领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出台背景:《意见》指出,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是推进汽车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汽车流通体制创新发展,激发汽车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
△简析:2016年1月,商务部曾公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替代10多年前开始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发布,2005年实施),但至今还未正式发布。依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国内汽车(含乘用车、商用车)销售普遍采用4S店经销模式。4S店作为品牌汽车授权经销商,同时身兼品牌汽车授权维修商及原厂配件授权经销商。有分析认为,10多年来汽车供应商凭借“品牌授权”常常处于强势地位,而授权经销商只能“忍气吞声”,承担高额的建店和经营等成本,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转嫁给了汽车消费者。这种现象,更多地存在于进口汽车品牌和合资汽车企业。国内市场,同一品牌、同一吨位(排量)、同一配置的进口车的价格高出国外市场1~3倍的现象非常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