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十批转办案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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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十批转办案件办理情况

一、受理编号3347号:“自2009年以来,青山煤矿经营者陆续占用青山镇青山村400余亩耕地,在耕地内洗煤并倾倒垃圾。举报人向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反映后,国土资源厅转交牡丹江市调查处理但至今未果。经牡丹江市土地专家鉴定,耕地已被矿物质污染,无法耕种。”

(一)基本情况

林口县青山镇青山村位于青山镇政府所在地,距离原林口县青山煤矿(现已关停)2.5公里,全村农户450户、人口1200人,耕地4600亩。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青山煤矿二井南侧,该地块面积约400亩,现主要用于堆放煤矸石,堆放的煤矸石占地总面积为305.6亩(其中占林地202亩、旱地34.84亩、采矿用地60.71亩、草原8.08亩),其余95亩被村民开垦耕种。占地堆放煤矸石的煤炭经营者有1户煤炭经销企业和2户个体煤炭经销者,分别是:林口县胜益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朝军),个体煤炭经销商徐剑峰、张本欣。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下一步,林口县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县公安局、检察院、国土资源局依法快速办结此案;二是由青山镇政府督促占地人于2019年年底前对堆放的煤矸石清理到位,逾期清理不到位,依法强制清理;三是煤矸石清理完毕后,由青山镇政府聘请专家对占用地块进行鉴定设计,组织青山村对被占用地块按原土地类别进行恢复。

(三)问责情况

无。

二、受理编号3348号:“近日,《齐齐哈尔日报》刊登的水师镇非法采沙问题处理结果为“沙场合法经营”。举报人认为此结果与事实不符,要求进一步查处非法采沙问题。”

此案件已于第十一批第1026号、第二十四批第253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受理编号3349号:“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融创万达城小区内建垃圾转运站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进一步调查处理上述问题。”

该案件已于第二十四批第252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受理编号3350号:“北三东路希望家园小区目前使用燃煤小锅炉供暖,冬季供暖时锅炉烟囱冒黑烟,已持续7年。举报人要求淘汰小锅炉并入热网。”

此案件已于第十五批第151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五、受理编号3351号:“自2017年春天以来,杨家乡李家村领导陆续将村内绿化树全部砍伐。举报人要求查处上述问题并补种树木。”

(一)基本情况

李家村是北安市杨家乡所属自然村,下辖李家、前锋、红旗3个自然屯,位于杨家乡政府东北15公里,现有人口3127人,土地面积19000亩。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三)问责情况

无。

六、受理编号3352:“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融创万达城小区B区建设垃圾转运站问题,现对目前的处理意见不满意,要求彻底停止建设垃圾场。”

该案件已于第二十四批第252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七、受理编号3353:“一是钟仁镇镇南、镇北的2家砖厂,破坏耕地取土,使用沙船抽沙,已持续1年。二是永和村内有一个废弃沙坑,近期有人在此采沙,已持续2年。”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钟仁镇镇南、镇北的2家砖厂,破坏耕地取土,使用沙船抽沙,已持续1年。”)

(一)基本情况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永和村内有一个废弃沙坑,近期有人在此采沙,已持续2年。”)

(一)基本情况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三)问责情况

无。

八、受理编号3354号:“新胜乡新家村近60垧林地被高某某承包后改为耕地,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要求恢复林地。”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五常市兴盛乡辛家村,该村下辖14个自然屯,1301户,5765人,有耕地40595亩,现有集体林地1200亩。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与《五常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落界对比,高树清经营区域中有3.3亩为规划林业用地,现被种植了玉米。其余的352.71亩农用地不在《五常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范围之内,不属于林地,同时在五常市林业局森林资源档案中也未记载。

下一步,五常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确保五常市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问责情况

无。

九、受理编号3355号:“自2005年以来,克山农场北大荒农垦马铃薯加工厂,生产期间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污水直排,污染附近地下水;产生异味,污染周边空气。”

(一)基本情况

黑龙江薯丰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以马铃薯作为原料加工提取马铃薯淀粉,年产淀粉3万吨。该公司前身是黑龙江北大荒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改制重组后重新注册为黑龙江薯丰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薯丰马铃薯公司从2005年至今共投入5730万元建设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采用生物+厌氧+耗氧工艺,日处理污水3000立方米)、污水氧化塘并修建了全长6.8公里的全封闭污水排放管道,每年企业污水处理运营费用约为316万元。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5年6月、2016年10月和2017年9月,黑龙江省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对克山农场十三作业区自来水站、赵庆玲家(末梢水)生活饮用水、黄河家(末梢水)生活饮用水、郭军家(末梢水)生活饮用水以及毕玉学家(末梢水)生活饮用水进行取样化验,化验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薯丰公司暂存池位于克山农场第十七作业区内,因暂存池产生异味,薯丰公司采用白灰喷洒暂存池方式以减轻异味的产生。目前,薯丰公司正在与澳大利亚YRM公司合作对马铃薯污水做进一步的去除异味试验。待试验成功后,可使污水异味得到更进一步去除。

(三)问责情况

无。

十、受理编号3356号:“自2014年以来,每年冬季上集镇全镇居民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均倾倒在举报人的树地内,造成树木死亡。”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树地位于绥棱县上集镇东方红水利枢纽排洪渠边上。该排洪渠已存在近百年,举报人于2002年在排洪渠边上植树,由于该树地地势低洼,每年汛期树地内都会积水,大部分树木扎根较浅,存活率低。绥棱县上集镇共有楼房居民1300户左右,日产生活废水近50吨,通过排洪渠排放,只有在雨量特别大的年份生活废水才会随着坡积水进入到树地内。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上集镇党委和政府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立即进行补偿。目前,已经找到举报人就汛期积水淹树事宜进行了协商,已一次性补偿到位。二是立即启动上马污水处理项目。立即规划设计污水处理项目,今年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土地审批和工程招标等工作,在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集中处理污水。

(三)问责情况

无。

十一、受理编号3357号:“一是江南中环路东方红大桥旁边哈尔滨新木物流有限公司院内有一废塑料加工厂,生产期间污水直排阿什河。二是化工路185号院内,十字路口右侧尽头,左边第一个蓝色大桥,每天排放黑色污水至阿什河。”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江南中环路东方红大桥旁边哈尔滨新木物流有限公司院内有一废塑料加工厂,生产期间污水直排阿什河。”)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废塑料加工厂位于江南中环路东方红大桥旁边哈尔滨新木物流有限公司院内,成立于2017年6月,负责人吴继福。主要经营塑料片加工,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无照经营,无环保审批手续。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下一步,哈尔滨市环保局香坊分局、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香坊区幸福镇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污染单位死灰复燃。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化工路185号院内,十字路口右侧尽头,左边第一个蓝色大桥,每天排放黑色污水至阿什河。”)

(一)基本情况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下一步,哈尔滨市环保局道外分局将对该企业强化环境监管,防止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三)问责情况

无。

十二、受理编号3358号:“希望家园小区冬季供暖期间使用燃煤锅炉,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经附近居民向督察组反映后,当地环保部门已查封该锅炉。举报人要求尽快拆除燃煤锅炉,并入大热网。”

此案件已于第十五批第151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三、受理编号3359:“一是龙江县城区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小河(排污口在交警队东侧50~100米处),最终流入松花江,严重影响白山镇西白土村居民饮用水安全;当地村民冬天都饮用井水,村民癌症发病率特别高。二是白山镇中粮公司生产期间将废水排入小河(排污口在白山镇敬老院南侧),最终流入松花江,已持续4~5年。”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龙江县城区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小河(排污口在交警队东侧50~100米处),最终流入松花江,严重影响白山镇西白土村居民饮用水安全;当地村民冬天都饮用井水,村民癌症发病率特别高。”)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龙江县城区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小河(排污口在交警队东侧50~100米处)实为龙江县污水提升泵站,位于龙江县城区东南,滨洲铁路平安桥北侧,于1989年建成,主要用于排放城镇生活污水,设计日排水能力1.6万吨。当年为防止污水浸泡设备,按技术规程设计了维修更换排污设备等特殊应急排污溢流口,该排污口位于通齐街环保路,滨洲铁路线附近。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由于西白土屯地质条件复杂,供水管道铺设未达到设计深度,导致冬季管网结冻,致使西白土屯居民冬季饮用井水,并非污水排放所致。2017年11月的水质检测报告显示,西白土屯饮用水质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龙江县疾控中心调查了黑龙江省、龙江县、白山镇、东白土村2015年至2017年死亡报告率,经对比,白山镇、东白土村死亡报告率和因肿瘤死亡占死亡总数的百分比均在我省的正常范围之内,无异常差别。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白山镇中粮公司生产期间将废水排入小河(排污口在白山镇敬老院南侧),最终流入松花江,已持续4~5年。”)

(一)基本情况

此案件基本情况已于第二十一批第2234号案件进行了介绍,情况已报送。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三)问责情况

无。

十四、受理编号3360号:“冬季供热期间,锦绣家园小区燃煤锅炉产生煤尘与黑烟,污染环境。举报人要求取缔燃煤锅炉,并入大热网。”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锦绣家园小区的燃煤锅炉为黑龙江天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供暖的锅炉,位于绥化市北林区工农小区(锦绣家园小区院内)。该锅炉房原有2台20蒸吨燃煤锅炉,配有干湿混合除尘器。该企业于2017年进行锅炉改造,拆除一台20蒸吨锅炉,保留一台20蒸吨锅炉作为备用,新增一台65蒸吨燃煤锅炉。现在共有两台锅炉,一台65蒸吨,一台20蒸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配有布袋除尘设施和脱硫设施,无脱硝设施。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绥化市环保局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实时掌握该单位锅炉使用动态,保障黑龙江天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供暖锅炉房,不再发生冒黑烟现象。

关于举报人要求拆除供热锅炉,并入大网供热问题,市住建局按照市政府供热总体规划,组织、督导供热企业进行供热管网施工建设。截至目前,弘坤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管网正在广顺街铺设,现已具备接入条件,需小区业户到北林区街道、社区组建业主委员会后向供热企业提出接入申请。

(三)问责情况

无。

十五、受理编号3361号:“安达镇发展村自由屯八里泡周边的工厂,将污水直接排放至八里泡,导致地下水被污染,万宝山镇晨光一组居民饮用的地下水水质差。数日前,举报人向督察组来电反映上述问题后,当地相关部门对地下水进行了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达标,当地政府认定举报问题不属实。举报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要求继续调查处理上述问题。”

此案件已于第十三批第1268号、第十六批第1641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六、受理编号3362号:“龙凤区居民生活污水和大庆石化总厂排放的工业废水将万宝山镇聚宝村的草原、耕地、防护林浸泡,污染地下水,涉及面积10000亩。大庆市政府网站公布的办理结果不实,举报人要求进一步查明情况,恢复草原。”

未办结。

十七、受理编号3363号:“2013年,佳木斯市同江区三村镇四村村某村民承包的30亩草原被另一村民李某某破坏后开垦为耕地。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

此案件已于第二十二批第2351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八、受理编号3364号:“松北区融创万达小区内计划建设一座占地800平方米的垃圾转运站,举报人担心垃圾转运站建成投运后会产生垃圾污染问题,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该案件已于第二十四批第252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九、受理编号3365号:“红孔路孔家屯金山第二热力公司,距离居民区50米左右,冬季取暖期间,锅炉运行时产生煤尘,污染周边环境。”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红孔路孔家屯金山第二热力公司实为五常市金山热力有限公司。2016年10月投入使用,位于五常市桦树村,占地总面积45200平方米,供热面积260万平方米,配有两台85MW高温热水锅炉,为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冬季供暖,锅炉配备了脱硫、脱硝、布袋除尘设施。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五常市环保局将该企业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监督其改正违法行为,确保不再因此影响周边环境。

(三)问责情况

无。

二十、受理编号3366号:“一是6月10日,西八里镇太平山村清理垃圾,将400多车垃圾倾倒在肇东堤防012公里下道左转弯的河道里,有异味,且涨水后垃圾会流入松花江,污染江水。二是西八里镇西八村多户村民和西八里镇医院私挖渗水井,污染地下水。”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6月10日,西八里镇太平山村清理垃圾,将400多车垃圾倒在肇东堤防012公里下道左转弯的河道里,有异味,且涨水后垃圾会流入松花江,污染江水。”)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垃圾堆”位于肇东市西八里镇太平山村立旗碑屯东南,肇东堤防012公里下道左转弯的河道处。2018年6月上旬,肇东市西八里镇太平山村委会集中进行环境治理,将清理的40余车居民垃圾堆放在肇东提防012公里下道左转弯的河道处。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会议研究决定,要求西八里镇太平山村委会立行立改,把倒在松花江国堤肇东堤防012公里下道左转弯河道北岸的垃圾转运到指定填埋场,垃圾清运填埋完毕后,将垃圾用黄土覆盖,以免造成二次污染。太平山村委会选择了西八里镇飞跃村菜蒙屯西南500米废弃的土坑作为填埋场,此地点远离村屯、湖泊、草原及有水源的地方。填埋场选好后将垃圾进行异地填埋,村委会要购买防老化塑料布,将防老化塑料布铺垫在坑底及四周,以防垃圾污染物渗漏。由于目前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第六标段)正在施工,导致所有运输车辆不能通行,待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施工结束,力争在2018年8月中旬,汛期来临之前完成整改。

肇东市西八里镇政府将建立健全环保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保证各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增强环境监管能力和提高农民群众环保意识。同时,肇东市政府要求西八里镇政府加强所辖区域内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处罚。

(三)问责情况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西八里镇西八里村多户村民和西八里镇医院私挖渗水井,污染地下水。”)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西八里镇医院实为西八里镇卫生院,公益事业单位,床位20张,建筑面积1100米,建有一座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还田,无环保审批手续。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查,该村确有农户在自家院内设置了渗水井用于排放生活污水,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其中两户农户井水进行了采样,化验结果显示大肠杆菌超标,初步判断为农户自设渗水井造成。为了进一步核实该村地下水水质情况,肇东环境监测站对该村进行系统采样化验分析,如果地下水水质超标,将由镇政府、村委会对村民渗水井予以取缔。

肇东市环保部门将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管,结合监测情况,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问责情况

无。

二十一、受理编号3367号:“一是铁东区东大北路平房区北侧的倍丰复合肥工厂,每天24小时生产,设备噪声扰民。二是平房区南侧的中粮酒精公司,夜间火车运输噪声扰民。三是铁路南侧的瑞祥气体公司和白蝶管业,生产期间噪声扰民。四是白蝶管业院内有人生产稀土,生产时烟囱冒黄烟。”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铁东区东大北路平房区北侧的倍丰复合肥工厂,每天24小时生产,设备噪声扰民。”)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倍丰复合肥工厂实为黑龙江爱农复合肥料有限公司,位于肇东市铁东外贸路1号,于1997年建厂,企业每年11月中旬至次年4月中旬季节性生产,主要产品为掺混肥和复合肥。该厂有环评审批手续,未完成验收。因为锅炉改造(由燃煤锅炉改成生物质锅炉),计划年底锅炉改造完成后验收。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平房区南侧的中粮酒精公司,夜间火车运输噪声扰民。”)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中粮酒精公司全称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位于肇兰路24号,建于1994年4月,前身为肇东磷肥厂,现有铁路专用线为原磷肥厂铁路专用线,主要产品为酒精、DDGS等。该厂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铁路南侧的瑞祥气体公司和白蝶管业,生产期间噪声扰民。”)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瑞祥气体公司现名称为西安向阳航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肇东分公司,建于2009年,产品为液态二氧化碳。企业环保审批手续齐全。项目采用变温变压吸附、低温液化、以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酒精发酵尾气为原料气,经四塔预处理、压缩、三塔精制净化灯工序,得到液态二氧化碳。企业没有锅炉,没有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产生。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三)问责情况

无。

第四个问题办理情况:(“四是白蝶管业院内有人生产稀土,生产时烟囱冒黄烟。”)

(一)基本情况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三)问责情况

无。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确切地点为桃山林业局神树林场施业区148林班1、4、5经理小班;高某某铁力市神树社区居民高春华,无业。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2017年,神树村李某某将铁金公路424公里到金牛山检查站右侧的50~60公顷湿地开垦成水稻田和农田。”)

(一)基本情况

湿地开垦的耕地管辖权一部分归铁力市,一部分归桃山局。信访反映的湿地开垦成农田地点在铁力市桃山镇神树村;反映的湿地开垦成小稻田地点在桃山林业局神树林场施业区内。信访反映的李某某为铁力市鑫源尾矿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树春。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信访反映的湿地开垦成小稻田具体位置在神树林场174林班24、26经理小班(林地落界小班是15、16、22)内,面积266.7亩(17.78公顷),中心坐标:453897 5198001;454013 5197740。在黑龙江省第三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院2012年对桃山局耕地进行核查时,此地块就已存在(有2012年卫星卫片为证),承包人为神树林场居民陈龙,可证明该地块并非2017年新开垦。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2017年,高某某将金牛山检查站北侧(申某家后院)河边的树木毁坏成鱼池,占地10000多平方米。”)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该林地位于铁金公路424公里道北,面积0.13公顷(在桃山镇神树村居民姜连寿林权证范围内)。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三)问责情况

无。

第四个问题办理情况:(“四是2017年,高某某破坏吴某承包的河边2000多平方米树和植被,改成沙土地,后变为鱼池。”)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改建鱼池地点为桃山林业局神树林场164林班呼兰河神树段河道支流。该河道支流是原河道因涨水改道后留下的干枯河道(该河道位置属于1982年宜林“两荒”划拨神树村地块范围之内)。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7年8月,神树林场发现有人破坏该河道用途后,及时向林业局资源林政部门和神树派出所进行了报案,林业局资源林政部门、水利部门与派出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到现场。经核实,该河道位置处于“两荒”范围内,不属林业局林地管辖范围内,被破坏河道只存在改变河道用途,没有破坏树木和植被情况。

经包案组现地核查,认为被举报人破坏河道用途情况属实,但没有破坏林地和植被情况,且破坏河道的面积较小,也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依据《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其在十天内清除坝体,恢复河道原状。

(下转第七版)

(上接第六版)

下一步,将对其河道恢复情况进行监督,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恢复原状,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使河道恢复原状。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五个问题办理情况:(“五是修铁金公路时,李某某强行霸占神树村红道线2公顷多耕地,采砂后改为鱼池。”)

(一)基本情况

修建铁金公路时,第一项目经理部在桃山镇神树村集体耕地2.25公顷,原废弃铁路路基1.3公顷进行采砂。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3年9月,铁力市国土局在巡查中发现,铁金公路第一项目经理部在铁金公路建设当中,擅自占用桃山镇神树村集体耕地2.25公顷,原废弃铁路路基1.3公顷进行采砂,采出的砂子全部用于公路建设。

在采砂过程中,铁金公路第一项目经理部给予涉及村民一定补偿,但采砂后部分村民对补偿数额不满。待违法行为经司法机关处理后,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鱼池为采砂砂坑自然积水形成。

(三)问责情况

无。

第六个问题办理情况:(“六是李某某在金牛山检查站里面的山里用药水淘金,药水流淌到旁边耕地里,污染耕地,将磨金废弃物堆放在神树村金牛山检查站处(现已停止采金)。”)

(一)基本情况

该区域原生产经营企业为铁力市鑫源尾矿回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树春。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位于桃山镇神树村金牛山检查站南侧。主要经营废弃矿石回收中提金、银等有色金属(碎石加工)。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区域堆放物为大理石岩,非信访反映的磨金废弃物。但在核查中发现企业场区内有尾矿堆场,鉴于企业已关闭,铁力市环保局已联系哈尔滨工业大学对该尾矿堆场进行环境现状评估(预计半个月内出具评估报告),如存在环境污染或环境风险,将编制尾矿治理方案,并按照方案责令企业进行治理。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七个问题办理情况:(“七是神树大安河金矿山上的渗井漏水,导致生产废水流入呼兰河,将河里的鱼药死。该矿现处于停产检修状态。”)

(一)基本情况

该区域原生产经营企业为铁力市德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铁力市大安河金矿)。该企业采取露天剥离开采矿石、全氰泥锌粉置换硫化冶炼方法进行黄金采选。1997年,企业对排污工艺及设施进行了技改,由湿式排尾矿改为板框压滤式干式排尾矿。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三)问责情况

无。

第八个问题办理情况:(“八是修铁金公路时,李某某在神树村苗圃地对面毁坏2~3公顷耕地,取砂卖砂。”)

同第五个问题。

二十三、受理编号3369号:“蒋某某承包奋斗乡春岭村十二户屯南侧的1000亩草原,破坏草原建鱼池、建鹅舍,往鱼池内放鹅粪,将300亩草原开垦成耕地。举报人要求拆除私建鱼池鹅舍、清理耕地,恢复草原植被,将蒋某某的承包权收回。”

(一)基本情况

(二)核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5年7月,兰西县畜牧局同意奋斗乡泉宇家禽养殖场的鹅舍及配套场房建设,征用奋斗乡春岭村马恩民承包的草原1000平方米,办理了《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审批手续(兰草征审字2015第1号)。经联合工作组实际测量,占用面积为754.4平方米。

(三)问责情况

无。

二十四、受理编号3370号:“人民镇十字街东侧和镇东侧裕民村分别有一家压板厂,加工期间锅炉烟囱冒黑烟,并产生粉尘和煤尘,污染环境,已持续数年。”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压板厂分别为安达市建辉木业和安达市鑫泰木材加工厂。

安达市建辉木业位于安达市任民镇十字街东侧,2013年5月,该项目环评文件经安达市环保局批复后开工建设;2016年10月建成并通过安达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安环发〔2016〕151号)。主要产品为建筑模板,项目总投资50万元。企业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曾被群众反映冒黑烟,当时安达市环保局针对该企业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责令企业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开工生产,罚款1万元。

安达市鑫泰木材加工厂位于安达市任民镇裕民村,该项目环评文件2014年6月经安达市环保局批复后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建成并通过安达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安环发〔2016〕190号),主要产品为建筑模板,项目总投资48万元。企业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曾被群众反映冒黑烟,当时安达市环保局针对该企业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责令企业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开工生产,罚款1万元。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安达市委市政府责成安达市环保局加强监管,督促涉案企业达标排放,规范环保管理。

(三)问责情况

无。

二十五、受理编号3371号:“当地政府伪造村民签字,违规将昌德镇三广村袁家烧锅屯的草原和林地卖给光伏企业,该企业擅自改变草原用途,涉及面积1万亩。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

此案件已于第十三批第126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六、受理编号3372号:“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随意倾倒废料,污染周边居民地下饮用水,已持续15年。黑龙江省环保部门已认定该企业存在污染问题,但无人解决问题。”

未办结。

二十七、受理编号3373号:“一是金河镇靠河村八组郭方店屯有4户居民饲养生猪,将粪尿堆放在壕沟内,产生臭味,污染环境,已持续3年。二是利民镇镇内下水道污水均排放至郭房店屯南侧沟内,散发臭味,污染环境。”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金河镇靠河村八组郭方店屯有4户居民饲养生猪,将粪尿堆放在壕沟内,产生臭味,污染环境,已持续3年。”)

(一)基本情况

反映的4户养殖户位于绥化市北林区津河镇靠河村八组郭房店屯南头道街。北林区津河镇靠河村共有住户68户,养殖户4户,共养殖育肥猪42头(其中村民阚云志养殖20头、高福昌12头、高永辉6头、乔庆军4头)。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利民镇镇内下水道污水均排放至郭房店屯南侧沟内,散发臭味,污染环境问题。”)

(一)基本情况

北林区东津镇(原利民镇)镇内现有居民1332户、3601人,其中平房区住户610户、1529人,楼房住户722户、2072人。平房区住户的生活废水主要是靠自然蒸发,楼房住户的生活废水通过1800米的暗沟排放到红光村境内后,经过3000米的明沟排放至津河交界(排水的入口分别在供销家园、利民新村、泰和园、东津粮库家属楼,出口分别在东津镇东侧和红光村桥下)。全镇生活污水日排放量约200吨,能够收集的只有40%,平时污水未到下游(津河界)就自然蒸发了。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三)问责情况

无。

二十八、受理编号3374号:“北林区嘉美小区使用小锅炉供热(2台6吨锅炉和2台25吨锅炉),冬季供暖期间冒黑烟,小区内有一个露天堆放的大煤堆未苫盖,煤粉尘污染扰民。举报人要求取缔小锅炉,并入热网。”

此案件已于第十九批2034号、第二十批第2207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九、受理编号3375号:“黑龙江茂林沙棘科级公司在友好林业局碧云林场、朝阳林场、中心林场非法开垦3000多亩林地种植沙棘。该公司在碧云林场547林班49、52经理小班,713林班17、18、24经理小班,723林班2、4、5、13、14经理小班的沼泽地上,使用挖掘机翻地排水、破坏大面积湿地。”

(一)基本情况

黑龙江茂林沙棘科技公司在伊春市友好林业局碧云林场547、713、723三个林班内实际整地817.72亩,实际栽植274.95亩。中心林场7林班面积170亩;朝阳林场794、795林班面积923.78亩,该两林场地块均为该公司自行租种林业多种经营用地,用于假植冬果沙棘树苗。2004年,第五次森林经理地类为皆伐迹地;2013年,第六次森林经理普查复查该地类为宜林沼泽。按规程规定宜林沼泽的经营措施为人工造林。该地块未在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名录内。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7月2日,在碧云林场进行实地检查。碧云林场栽植冬果沙棘地块,原为1984年-1986年水改大垄栽植的人工落叶松林。2001、2002年遭受严重病虫害,导致人工林全部死亡。2003年8月前,档案记载为人工落叶松林。2003年8月,经黑龙江省森工总局资源管理局、国家林业局驻省专员办批准进行病虫害清理,地点位于友谊林场567林班,面积1573.5亩,碧云林场547、701、718、713、721、722、723林班,面积4951.5亩,合计批复面积为6525亩,采伐方式为皆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T15776-2006造林技术规程》4.3规定,宜林地可营造经济林(沙棘果树属经济林),增加森林覆被率。

2017年6月10~22日,黑龙江茂林沙棘科技公司在碧云林场547、713、723三个林班内整地817.72亩,森调队设计资料整地方式为穴状;而该公司在实际作业中用机械将该地块内所有的伐根全部清除,重新变成大垄进行沙棘栽植。6月22日,区资源林政局发现后立即下达告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作业。

经过友好区调查组对碧云林场547、713、723三个林班实地调查核实,上述地块经过一年多的自然修复,种植地块植被已恢复原貌。

(三)问责情况

无。

三十、受理编号3376号:“伊春市乌马河的养溪谷和带岭领秀TOP旅行基地和客栈等旅游项目建在自然保护区里,在树林里盖房子、修栈道。游客游玩住宿产生的垃圾和污水污染河流和森林,危害当地植被。”

被举报的情况属两个区域,分别是伊春市乌马河区和带岭区。

乌马河区的养溪谷旅游项目:

(一)基本情况

乌马河区养溪谷旅游项目,位于乌马河区青山林场,项目单位伊春市红枫叶游览区管理有限公司。该企业建设的养溪谷寒温带原始森林度假区项目于2014年10月开工,对原有防火道路进行了修缮,并实施了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后陆续建设;2017年,开始通过生态采摘、休闲度假、田园摄影等项目接待游客。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养溪谷旅游项目房屋建设总面积5288.81平方米。其中,砖瓦结构3220.25平方米,分别是房屋建设13处,面积2533.75平方米、营地活动中心500.66平方米、冷库185.84平方米;另有简易房面积2068.56平方米。

经调查,该景区每年约产生垃圾75立方米,景区内设有一容量约5立方米的垃圾箱,由区环卫处定期负责压缩转运至伊春区垃圾焚烧厂处理。生活污水排入企业自挖建的防渗污水井,污水由区环卫部门定期抽运至伊春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三)问责情况

无。

带岭领秀TOP旅游基地项目:

(一)基本情况

带岭永翠林场于1975年成立;1997年,由省政府批准成立省级中华秋沙鸭自然保护区;2016年5月,由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林场场部划入保护区实验区。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调查核实,现拟建的领秀TOP营地在永翠林场原场部,属秋沙鸭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林业局正在对场部内部进行装修,拟用作TOP营地,目前没有规划许可证和环保审批手续,拟待项目启动前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保护区总体规划2017年批复的,该项目是拟建项目,保护区总体规划无相关内容,此项目纳入《带岭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及区“十三五”规划。

永翠林场原场部仍然存在,有工作人员10人左右,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区环卫处负责清运;生活污水由自来水公司用吸污车运至带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所以对周边没有造成任何环境污染。

(三)问责情况

无。

三十一、受理编号3377号:“宝山开发区金桥水泥厂等企业使用燃煤锅炉,烟囱冒黑烟,污染环境。”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宝山开发区金桥水泥厂实为绥化金桥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以熟料、石灰石、粉煤灰矿渣、石膏等为原料经破碎、粉磨、包装为工艺的生产线一条,新建生产车间、材料库房、成品堆场、办公室等工程,项目生产规模为60万吨水泥。工程占地面积160000平方米,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0万元。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七版)生产工艺中产生的粉尘设有布袋除尘设施,烘干炉产生烟气设有干湿复合除尘设施,食堂产生的油烟设有油烟净化设施。该企业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绥环函〔2013〕210号、绥环函〔2015〕307号)。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绥化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大检查频次,定期不定期、明查与暗查相结合,保障绥化金桥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清洁能源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三)问责情况

无。

三十二、受理编号3378号:“2014年3月,绥化市北林区津河北村村民张某某,盗伐徐某某承包林地树木319棵。”

(一)基本情况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据张明权供述,2014年初因修伊绥辅线公路,造成其砖厂内涝,需伐树排水,张明权向北林区政府反映过。北林区林业局按区领导意见,指派林业局资源组工作人员到实地,根据现场情况给出处理意见。北林区林业局工作人员还尚未到现场,张明权就把树伐了。

(三)问责情况

无。

三十三、受理编号3379号:“2016年以前,友好区友谊林场场部附近的友谊选矿厂,无任何审批手续,废水直排。2016年以来,该厂在友好河边挖坑偷排废水,污染河水及地下水,举报人要求取缔该选矿厂。”

(一)基本情况

伊春市友好林业局友谊林场场部附近的选矿共有2处。一处是北岩选矿厂,占地面积7211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由选矿场、尾矿输送、尾矿库、供电设施、供水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组成,选矿工艺采用二段一闭路破碎流程,磨矿工艺采用二段磨矿工艺流程,年加工铁矿石5万吨,年产铁精矿2万吨,精矿品位65%。另一处是位于友谊林场58公里伊春市金泰选矿厂,该公司2013年10月选址设计施工,2015年建设完毕,现处于停产状态。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7月2日,经友好区现场调查组现场排查,该厂尾矿库未发现有排污口,没有发现挖坑偷排废水问题,不存在对友好河河水污染问题。企业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统一排入尾矿库,不存在废水直排现象。该尾矿库于2008年建设期间,由黑龙江正昌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尾矿库采用土工膜进行防渗处理,符合防渗工程标准。2016年以来,该厂投资新上了水处理设备,生产废水经加入助沉淀介质、班德水处理系统处理澄清后全部回用;循环水池兼做事故水池,容积2万立方米,生产废水实现零排放。该企业于2017年委托第三方黑龙江省鸿燊环保检测公司对选矿厂尾矿库三个地下水监测井进行监测,监测数据符合地下水水质标准,没有对地下水产生污染。

7月2日,该区调查组对另一处位于友谊林场58公里的伊春市金泰选矿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实,伊春市金泰选矿厂2013年10月选址设计施工,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2015年建设完毕;2015年,项目环评文件获得伊春市审批(伊环建字〔2015〕10号),未验收。因其没有申领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2015年,由友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生产至今;同年友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致函友好区电业局给予了断电停产决定。检查现场没有发现生产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北岩矿业林地手续问题。由于北岩矿业公司矿山按行政区划属逊克县境内,选矿厂设在友好行政区内,两处不在一个行政区域,按当年国家林业政策,选矿厂必须与矿山打捆上报才予以审批。2012年,全国林地保护一张图卫片调查时该厂已上报省森工总局,对于这类历史遗留问题森工总局决定统一上报国家林业局一次性解决,该企业自2013年建厂以来多次到省林业主管部门沟通,森工总局答复,等待批复解决全省此类遗留问题。

二是伊春市金泰选矿厂,由区电业局将该厂用电设备重新复合检查后立即拆除,以确保该企业彻底关停。区政府要求该企业立即拆除设备。同时,要求对厂区内进行清理平整后恢复植被,并指派友谊林场安排专人负责对此事事中事后监督。

友好区已经启动追责程序,对查实的责任人将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现正在审理阶段。

(三)问责情况

无。

三十四、受理编号3380号:“一是近几十年来,小兴安岭林木资源被不法分子破坏,导致森林资源匮乏、珍贵树种消失、珍贵药材种类减少。多个林场存在盗伐超伐林木、毁林采石采砂等情况。二是2015-2017年,金山屯林业局丰茂林场鹤伊公路67公里处的山林,被不法分子砍伐林木。三是金山屯林业局管辖范围内,有人毁林占地非法采石、采砂,九峰山旅游区侵占鹤伊公路67公里山林南侧1000亩林地,峰岩山寨旅游区违规占用林地3000亩,九号山庄和金山鹿苑违规占用林地若干亩。”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近几十年来,小兴安岭林木资源被不法分子破坏,导致森林资源匮乏、珍贵树种消失、珍贵药材种类减少。多个林场存在盗伐超伐林木、毁林采石采砂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小兴安岭自开发建设以来,已经过60余年,就伊春林区来说,盗伐林木、毁林采石采砂的现象之前偶有发生。对此伊春市从未放松过对这类问题的处理和监管,并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伊春林区生态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检查的通知》、《关于印发伊春市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伊春市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加强了森林资源管理,尤其是封山育林以来,森林蓄积量在逐年增加,郁闭度在逐年增大,森林蓄水、含氧能力一直在提高,珍贵树种、药材数量逐渐增长。因此,不存在信访人反映“几十年来,小兴安岭林木资源被不法分子破坏,导致森林资源匮乏、珍贵树种消失、珍贵药材种类减少”的情况。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金山屯区对本区盗伐超伐林木、毁林采石采砂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金山屯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提供的案件数据,近三年来该区共发生盗伐行政案件59起、刑事案件4起。其中,有52起为木耳种植户为清理场地、搭木耳架和烧柴,盗伐场地周围林木案件,仅在丰沟经营所263林班9小班发生了两起盗伐珍贵树种刑事案件,盗伐量为4.3477立方米,金山屯区法院依法对两名嫌疑人进行了判决,判处张红军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王喜贵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因数量较少,不足以导致森林资源匮乏、珍贵树种消失。

近年来,该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规定,不断加大对药用植物的保护力度,在6个林政资源检查站全年严格把控外来人员运输药用植物,各林场所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采摘、收购、加工药用植物行为,不存在大规模掠夺式、毁灭式的采摘现象。因此,不存在珍贵药材种类减少情况。

因非法侵占林地,2018年对卢道福(育林经营所管护中队副队长、党内警告处分)、王爱民(育林经营所管护小队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王慧武(育林经营所管护中队管护员、党内警告处分)等3人进行了问责。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2015~2017年,金山屯林业局丰茂林场鹤伊公路67公里处的山林,被不法分子砍伐林木。”)

(一)基本情况

鹤伊公路67公里处位于金山屯林业局丰茂林场325林班13小班内,GPS坐标为(542791/5248061)。多年来,金山屯区资源林政局和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从未接到过该区域盗伐案件举报,丰茂林场近几年也没有在该区域进行过林业生产活动。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金山屯林业局管辖范围内,有人毁林占地非法采石、采砂,九峰山旅游区侵占鹤伊公路67公里山林南侧1000亩林地,峰岩山寨旅游区违规占用林地3000亩,九号山庄和金山鹿苑违规占用林地若干亩。”)

(一)基本情况

九峰山养心谷景区位于鹤嫩公路67㎞+900m处。2013年1月,伊春市东盟木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常伟与林业局资源林政部门签订了管护经营合同,并成立了亿阳养生旅游度假区(九峰山养心谷景区前身);2015年,更名为九峰山养心谷游览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成功晋升为国家AAAA级景区;峰岩山寨旅游区位于鹤伊公路69公里处,该景区前身是70年代有住户264户的原商业科青年点。1999年,刘峰注册了峰岩泉饮有限责任公司,在原商业科青年点建设了峰岩山寨旅游区;金山屯境内没有九号山庄;金山鹿苑位于鹤伊公路75公里处,是一家半牧式天然养鹿场,始建于70年代初期,2005年改制为民营企业。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5年,九峰山旅游区因在景区内修建道路非法侵占林地0.635公顷,毁坏树木19.3959立方米,区资源林政局对其给予了15.02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金林罚书字〔2016〕第(01)号);2017年,因未批先占林地0.4559公顷,区资源林政局对其给予了4.55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金林罚书字〔2017〕第(02)号);2018年,因毁林开垦林地2块,分别毁坏林地0.2902公顷和0.339公顷,金山屯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分别对其给予了1.451万元和1.69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金公森林罚书字〔2018〕8号)和(金公森林罚书字〔2018〕9号)。其非法占地处罚面积总计为25.8015亩(1.7201公顷)。现侵占林地已上报国家林业局申请办理占用林地手续,毁林开垦地块已责令恢复植被。

峰岩山寨旅游区与资源林政局签订的林业多经用地有偿使用合同为有偿使用面积246.39亩。2017年,因非法破坏林地0.0521公顷,金山屯公安分局森侦大队对其给予了0.52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金公森林罚书字〔2017〕19号)。2017年冬季,为了进一步丰富冬季旅游项目,在景区非法占用林地0.0903公顷。7月12日,金山屯区资源林政局依法对峰岩山寨景区非法占用林地0.0903公顷的行为作出罚款27090元的行政处罚(金林罚书字(2018)第06号)

金山屯区境内没有九号山庄。“九号”名称来历为金山屯本地居民习惯性称呼五六十年代河流水闸,九号闸处为“九号”,九号地处丰沟经营所227林班8小班。经资源林政局现场核查九号水闸现地没有山庄。

依据《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同意建立迴龙湾等29处省级森林公园的批复》(黑森营字〔2002〕252号)金山鹿苑批复经营面积为108公顷。经调查核实,2005年该景区为了游客进出方便,对大门与公路之间的原砂石路0.0274公顷进行了路面硬化,非法改变了林地用途。区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依法对其给予了548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金公森林罚字〔2018〕15号)。

(三)问责情况

无。

三十五、受理编号3381号:“1980年,肇东市政府弃用巨合水库,30多年来水库周边水土流失严重(1亿立方米),冲刷形成长100公里、宽60米、深10多米的大沟(坤泥沟),损毁耕地、林地、草原达10000亩。举报人要求重修巨合水库,制止水土流失问题继续恶化。”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巨合水库实为肇东市于1967年在45千米坤泥河上修建的巨合滞洪区(国家没有注册)。滞洪区土坝工程由当时受益乡镇完成的部分土方,修建土坝6700米,最大坝高8.9米。在1985年和1988年遭遇了两次洪水袭击,滞洪区土坝在高水位浸泡下,造成滞洪区泄水闸南侧土坝多处决口。

当时的水利局领导邀请黑龙江省水利专家10余人对巨合滞洪区决口进行分析论证。专家认为:决口原因是修建滞洪区土坝土质不符合建设滞洪区土坝要求,该土坝土质地表以下十五米以内全为可溶性草甸黑钙土,不宜在此选址筑坝。建议将坤泥河下游土坝基础比较好的平原滞洪区修建成平原水库。若修建该巨合滞洪区,须采用外运黄粘土修建粘土心墙筑坝,或用混凝土心墙修建。若按此两项情况施工建设,根据该工程效益费用比分析,投资都非常大,投资回收期又长。最后在当时的肇东县政府同意情况下,水利局决定放弃巨合滞洪区的修复,确定巨合滞洪区报废。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1988年,肇东市政府弃用了巨合滞洪区,30多年来冲刷形成长45公里,宽20~60米,深4~10多米的河道,坤泥河流域损毁耕地、林地、草原,是由于坤泥河巨合滞洪区大坝决口造成的,加上坤泥河河床多由溶水性较强的分散性粘土组成,土质抗冲刷能力较差且溶水性强,遇洪水则较易发生大面积坍塌,导致河道下切。从而使坤泥河流域损毁土地近5000亩。

肇东市政府已经于2009年在坤泥河下游修建了平原水库。在2012年至2016年对坤泥河进行了五期治理,治理主河道长25千米。因此放弃巨合滞洪区的修复。

(三)问责情况

无。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地块为青冈县兴华镇兴华村东大排村民石某秋栽种的退耕还林的林地,该林地于2003年栽植,共214亩。当年经青冈县林业总站验收合格后,纳入退耕还林林地面积。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三)问责情况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338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338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十九、受理编号3385号:“松花江公路大桥南桥头东侧有一橡胶厂,没有合法手续,长期偷摸生产,烟囱常年冒黑烟;锅炉和蒸汽罐均为自制,没有检验手续,存在安全隐患。”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橡胶厂位于佳木斯向阳西区红旗路,松花江公路大桥南桥头东侧。厂区面积110平方米,其中车间面积80平方米,锅炉房面积12平方米,办公区面积18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一台3立方米硫化罐,一台6180型车床,一台0.2吨手烧蒸汽锅炉一台。该厂2007年5月建设,2007年8月建成,主要经营范围:橡胶胶辊修理、服务,不生产橡胶产品;无环保审批手续;有工商执照。

2016年8月,曾有举报人向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过该厂烟尘污染问题。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厂房内有一台0.2吨手烧锅炉,已废弃。自2016年9月以来,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加大了对该厂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经多次检查,该企业处于全面停产状态。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下一步将加强对该厂的日常监管,如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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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94批)2017年13号公告(第294批) 第一部分 新产品 一、汽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小学生专用校车 BJ6731 巡逻车 BJ5037TXU 纯电动售货车 BJ5030X 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 BJ6425 自装卸6 北京攀尼高空作业设备有限公司 (一)17 京探牌 高空作业车 BT5104JGK 7 北京安龙特种车辆有限公司jvzq<84yyy4idum|s0ipo8xjqy36;6=870nuou
1.【地产分享】地产集团商场运营管理完全手册统一业务部门的规范化作业,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在日常的经营业 务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此手册的规定。 购物中心的后期营运管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客户服务的优化管理、商场的 整体经营管理、整体形象策划推广与促销推广活动、日常的物业服务管理。 jvzq<84yyy4489iqe0ipo8iqewsfp}4461623B42:1>48<9663e23:6773?667xjvor
2.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公告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2025-11-07]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2025-10-14]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jvzquC41yy}/ornv/goee7tti0io1ltn1eum3?>31kteg3jvor@wri?6899(yfigP{n?66
3.公司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表0.5 40 10 5 4 3 10 1 30 4 5 3 1 15 45 4 6 1 6 3 18 5 7 6 6 1 36 4 8 1 2 3 6 5 9 3 2 7 42 4 10 1 6 3 18 5 11 3 6 3 54 4 12 1 6 3 18 5 13 3 6 1 18 5 14 3 6 1 18 5 15 3 10 1 jvzq<84yyy4489iqe0ipo8iqewsfp}4441682:4441=9::=:92e22<=479?497xjvor
4.煤矿安全知识题库汇编综合试题考试试题矿业学院答: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⑵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⑶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⑷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⑸“三同时”的原则;⑹“四不放过”的原则。 9、最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自什么时间起施行? 答:2010年3月1日 10、“三不生产”指的是什么? jvzquC41yy}/otfs0qxh1qyon1813>4291791<6442?/uqyon
5.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八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八批)..doc,PAGE PAGE 1 附件3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三十八批) 第一部分 新申请车型 一、节能型汽车 (一)乘用车 序号 企业名称 通用名称 车辆型号 排量(ml) 额定载客jvzquC41o0hpqt63:0ipo8mvon532;:123791>7565942;52346467xjvo
6.东风华神新款“欧卡牵引”现身,第385批N类重型货车新车公示概述自2023年2月入主青岛富路后,魏桥新能源顺势获得北汽制造BAW和山东雷驰(原山东丽驰)两张整车目录牌照,同时在今年5月期获得专用车生产资质(魏桥智行(黄骅)专用车有限公司,民用改装类第(三)215号),完成了“准生证”的全套准备。本批旗下的山东雷驰申报了HLD4250TSE9BEV换电式纯电动牵引汽车,将其当前的主打车型“深向jvzquC41ejkkkjmcq0gvvxmqog4dqv3ep1oohx437;;38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