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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平潭打造成两岸“共同家园”,可以文化先行,两岸人民一旦有了共同语言就会产生共同话题、一旦有了共同爱好就会引起共鸣、一旦有了共同习俗就会产生共同文化、一旦有了共同文化就会建设共同家园。所以,要打造两岸“共同家园”就必须激励闽台、特别是平潭与新竹的文化交流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一、闽台文化交流历史与发展现状

1、闽台文化交流对建设两岸“共同家园”的意义

文化乃是一切生活的总体,这个生活就是文化的生命表现。文化亦是一个民族的生命,没有文化就没有民族。语言、神话、风俗、族名、传世符号以及历史事件都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两岸文化交流是拉近两岸认知距离与隔阂的推手,是沟通两岸子孙民族感情的纽带和桥梁。借助民间共同信仰,增强台胞“根”的认同。审视两岸前景,仍须透过文化的互动、建立起两岸民间对中国问题与前途之共识,才能为两岸关系的推展整好土壤。

平潭地理位置优势得天独厚,可以发挥对台文化交流的桥头堡作用,通过致力于先行先试,不断创新平台载体,积极促进闽台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为进一步发展两岸关系、建立共同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台北大学教授江岷钦曾经指出,过去二十年,两岸文化交流持续在同文同种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传统文化还是流行文化,交流的成果极为丰硕。尽管两岸之间存有若干政治意识形态的阻隔,然而文化在两座政治城堡之间已然架起桥梁,协助两岸人民相互了解与彼此融合,为两岸建设共同家园打下基础。

2、闽台文化交流的历史与现状

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离得很近,台湾80%的同胞祖籍在福建,台湾的语言、文化、风俗、习惯都和福建相近、相形。闽南文化、马祖文化、客家文化等祖地文化是连接两岸同胞情感的重要纽带,在促进闽台文化交流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历史以来两岸交流、交往十分密切,因为福建在闽台文化交流中地缘、历史、语言、民情、宗教信仰、文化载体六个方面有着独特优势:台湾民众的祖先除少数原住民外,绝大多数都是从大陆移民到台湾,因此台湾社会是一个以中国文化内涵为本质的社会,而且台湾大部分人是以闽南语系为主。由于闽台只隔着一条狭窄的海峡,闽台人民通婚、交流相当普遍。

在历史上,福建与台湾就一直有着非常密切的贸易往来与投资关系。1949年国民党退居台湾后,海峡两岸一切经贸往来宣告中断,闽台经济关系与人员往来也从此停止,1979年,两岸关系形势开始解冻,福建乃成为新形势下两岸关系缓和与两岸经贸关系的新平台。2000年以前台湾二千三百万人口中到过大陆的已超过四百万,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就学和从事商务、交流活动的台湾同胞达二千四百多万人次,大陆赴台人数也有六十多万人次,其中应邀赴台交流达十万多人次。两岸民众通婚已超过八万对,两岸民众深盼能进一步扩大两岸交流,进一步密切感情联系。

时间

通航旅客人数(万人次)

备注

2001年

2001年1月起台湾当局开放“小三通”政策

2005年

50

2006年

56

2008年

450

2009年

511

2010年

600

2013年

1093.5

2017年

1762.1

2019年

1990

新世纪以来,闽台文化交流趋于频繁。福建省与台湾外岛金门、马祖及澎湖地区的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取得积极进展。早在2001年初,马祖地区代表与福州马尾经济文化合作中心代表在福州签署了《福州马尾---马祖关于加强民间交流与合作的协议》;金门地区两岸关系交流协会代表与厦门市两岸交流协会代表签署了《关于加强厦门与金门民间交流交往合作协议》,显示了台湾当局管制下,海西与金、马地区的民间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取得突破;2007年3月,泉州旅游协会与澎湖县旅游发展协会签署了《建立旅游市场合作与交流关系协议》,共同推进泉澎旅游市场的发展;金门地方政府与岛内民间机构、学者等还在积极推动建立"金厦特区"。2008年4月,台湾竞争力论坛提出成立"金厦特区"构想,前金门县副县长及前"立法委员"吴成典任"金厦特区组"召集人;特别是二○○九年五月六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提出将海西作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后,两岸文化交流载体不断涌现、闽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十分频繁:

一是闽台文化交流平台初具规模:先后举办“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海交会)、“海峡科技成果交易会”(海科会”)、“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海博会)、“海峡旅游博览会”(海旅会)、“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花博会)、海峡茶业交流协会、福建省文化创业产业协会、两岸文博会、图交会、艺博会、版权博览会等一系列定期商贸、科技、农业的论坛与商贸活动等对台交流平台设立,同时积极构筑祖地文化、民间信仰、青年文化等交流平台,极大地促进了闽台经济、科技与文化交流。比如,2009年海西“海峡论坛”的举行,是海西与台湾民间经济文化交流的新平台,海峡论坛的主题为“扩大民间交流、加强两岸合作、促进两岸共同发展”, 海峡论坛的最大特点是,民间性,广泛性,参与性。论坛议题广泛,涉及经济、文化、教育、艺术、学术等多个方面。海峡论坛是在福建省政府举办的"海西论坛"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显然是以福建省为基地的两岸交流平台。

去年,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石建平在2019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上表示,《关于促进闽合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在推进两岸文化旅游政策先行先试方面取得较多成效:祖籍安溪的台湾石雕大师廖德良2018年成为首位获评福建省非遗传承人的台湾同胞,这是落实台胞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政策的又一项先行先试举措;2019年福建打造两岸文旅产业交流合作基地。会同福建省台港澳办等建设一批闽台文创产业园区,培育重点闽台文创龙头企业,支持高校双创中心开展涉台服务,开展一系列文创产业双向合作交流。引进台湾经纪公司、演艺精品剧目、演艺界人士参与福建省旅游演艺产业建设,打造精品商演剧目。支持有条件的文艺院团与台湾演艺机构合作,吸引台湾演艺人员参演福建省优秀舞台剧目。引进台湾“简单生活音乐节”等知名演艺品牌,支持各地打造“民谣音乐休闲谷”、沙滩音乐节等一批特色演艺活动。

3、闽台文化交流遇到的税收问题

闽台文化交流方面遇到的税收问题是两岸税制不同、税负差异较大,因为两岸文化交流面临的最大税收问题是个人所得税税制相差甚远,比如大陆个人所得税是实行综合征收和分类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分为综合所得(含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且税率是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个所得税且税率是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或股息或红利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及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的比例税率,而台湾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税率,目前台湾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税率为5%到40%,级距分为五档,超过部分才按较高税率课征。而且台湾个税起征点与有无配偶有关系,无配偶者扣除标准为44000元台币(约合9896元人民币)、有配偶者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88000元(约合19792元人民币),但大陆工薪等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是每月5000元。如果台商到大陆进行文化交流活动,按我国现行税制规定需在大陆缴纳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且税率是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而台湾劳务报酬收入也是并入各项收入进行综合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台湾个人所得税扣除额高,相比之下,台商到大陆进行文化交流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按大陆个人所得税税制所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要大于按台湾个人所得税税制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所以大陆这样的高税率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吸引台湾人士到平潭综合试验区开展文化交流活动会形成不利因素。由于我国其它税种税率也较台湾地区高,所以台湾官方也不乐意组团到平潭等地进行文化交流。

二、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状况

1、什么是文化创意产业及其特征(略)

2、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对两岸“共同家园”的意义(略)

3、台湾创意产业发展状况(略)

4、福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状况(略)

5、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税收问题

闽台创意产业税收政策不一致,台湾税制轻而大陆税制重,导致闽台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合作受阻,平潭税收环境对台商投资更没有吸引力。比如,台湾服务业营业税税率是5%、但大陆服务业增值税率是6%,但在实际缴纳的过程中,台湾是可以扣除进项税额后缴纳差额部分税额,台湾服务业税负明显比大陆企业税负轻得多。再如,台湾公司企业所得税执行17%的税率,远远低于大陆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其它税种也是台湾的税率低而大陆税率高。2010年台湾当局税赋收入占台湾GDP的比重仅为12%,为“亚洲四小龙”中之最低。2016年台湾GDP为3.69万亿人民币、财政收入4813亿人民币,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7.89%。台湾人口为2350万人,也即人均GDP为15.7万元人民币,人均财政收入为2万元人民币。2016年深圳的GDP才1.93万亿元,财政收入是7901亿元(含中央级收入),财政收收入占GDP比重是40.9%,2018年深圳税收收入达到8018.81亿元、GDP才24221.98亿元, 税收收入占GDP比重是33.1%。

三、如何发挥税收政策作用促进两岸“共同家园”社会与文化融合的研究

(一)适当下放税收立法权限

1、适当下放税收开征、停征、缓征的立法权限。中央适当下放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部分立法权限,下放的立法权限仅限于对平潭综合试验区内台商独资企业的税收开征停征或缓征权限,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对平潭综合试验区内台商独资企业的税收立法时可考虑台商独资企业综合税负不高于台湾本土企业的综合税负12.8%。税收开征停征的立法主要侧重地方性税种(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下同),但对文化交流或文化创新产业的税收立法时可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2、适当下放税收减免税的立法权限。中央适当下放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平潭综合试验区税收减免税的立法权:对大陆投资的企业减免税立法主要侧重地方性税种,对台商独资企业的减免税立法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个税种。

(二)促进闽台文化交流的税收政策的研究

台湾单位或个人到平潭举办各种字画展、书展、文物大展、奇石及花鸟展览、产品或物品展览、演讲、论坛、报告、文体表演、演出、演唱、游园活动,门票收入不征增值税,台籍人员收入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所规定的标准减半征收;其它地域的单位或个人到平潭举办上述展览门票收入减半征收增值税(或按1.5%征收增值税),个人收入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所规定的标准减征30%。

平潭综合试验区的单位或个人为上述单位或个人提供场地或代卖门票以及其它代办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有办税务登记的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按文化创意产业行业税收优惠政策(见本文“促进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税收研究”内容),个人或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执行现行税收政策。

(三)促进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税收研究

1、要统一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划分标准。

(3)闽台统一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划分标准的思考。福建省应在现行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划分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将出版业、创意生活、品牌时尚设计产业、休闲娱乐业、电影业、“音乐与表演艺术产业”、“文化资产应用及展演设施产业”等台湾已列入文化创意产业而大陆未列入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均列入福建省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只有这样才能运用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台湾更多的文化创意产业业主到平潭等福建各地投资。

2、建议对平潭文化创意企业出台综合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0年起,若是平潭新办文化创意产业企业自营业执照登记之日起前三年其来源于平潭综合试验区内的营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对平潭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发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且执行现行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后,台商独资企业退还50%已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非台商独资企业退还33.33%已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对台商独资非高新技术的文化创意产业企业按17%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起,凡在平潭综合试验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包括总部设在平潭而经营收入来自外地的总部经济),企业所得税按20%征收。

(3)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平潭实试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台籍人员工薪个人所得税按现行政策计算后减征60%、非台籍人员工薪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对平潭实试区内非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台籍人员工薪个人所得税实行减半征收。

(4)契税优惠政策。文化创意企业按地价的1%征收契税不征耕地占用税。

3、建议对平潭文化创意产业分别制定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1)制定平潭出版业税收优惠政策。

A、自2020年起在平潭综合试验区内具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具有相关出版物的出版许可证且实行单独核算的出版单位(含以“租型”方式取得专有出版权进行出版物的印刷发行的出版单位),下列出版物(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包括随同图书、报纸、期刊销售并难以分离的光盘、软盘和磁带等信息载体)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比如: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专为少年儿童(指以初中及初中以下少年儿童为主要对象)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及中小学的学生(指普通中小学学生课本和中等职业教育)课本(不包括各种形式的教学参考书、图册、自读课本、课外读物、练习册以及其他各类辅助性教材和辅导读物);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盲文图书(包括租型出版的图书)和盲文期刊;闽南语音像制品、闽剧音像制品;少数民族语言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上述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在平潭综合试验区内除上述列举以外的其他图书(包括租型出版的图书)和期刊、音像制品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但出版单位若是非台商独资企业的则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B、自2020年起在平潭综合试验区内独立核算的印刷企业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对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的印刷或制作业务;对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的印刷或制作业务;对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的印刷或制作业务;对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在平潭综合试验区内除上述列举以外的其他图书和期刊在印刷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但印刷单位若是非台商独资企业的则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C、自2020年起,对平潭综合试验区内的台商独资的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对平潭综合试验区内的非台商独资的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免征增值税。

E、现行政策规定,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建议平潭出版企业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免收关税。

A、自2020年起,对科普单位(指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门票收入,以及平潭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平潭县以外单位向平潭县以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a)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非台商独资企业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b)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台商独资企业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c)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其经营收入分别按3%征收增值税。

(a)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非台商独资企业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5%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b)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台商独资企业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c)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其来自区外的上述经营收入分别按3%征收增值税;

A、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指非台商独资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按现行政策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指台商独资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台商独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3%征收增值税。

B、动漫软件出口按现行政策免征增值税时,平潭动漫企业动漫软件出口时免征关税,对平潭试验区台商独资动漫企业的动漫软件在出口国缴纳的关税由福建省财政厅补贴20%的关税。

C、对非台商独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劳务(指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下同)以及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下同),减按3%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台商独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而提供的劳务以及台商独资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减按1.5%征收增值税。

D、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按现行政策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台商独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企业所得税按7.5%征收企业所得税。

E、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按现行规定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免税商品范围及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经福建省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台商独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直接产品,需进口的商品参照上述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A、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转制包括文化事业单位整体转为企业和文化事业单位中经营部分剥离转为企业),按现行政策规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转制方案确定。

C、广播电影电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按现行政策2030年底前免征增值税。现行政策规定,2030年底前新成立的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征增值税,期限不超过3年。

A、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按现行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建议平潭文化娱乐休闲旅游业企业从平潭试验区以外的地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按3%征收增值税。

B、对平潭综合试验区内的旅行社、文艺创作与表演、音乐与表演、文体演出或文化资产租赁、餐饮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来源于平潭区内的营业收入按6.5%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文体演出场地出租收入统一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1.5%征收增值税。

C、对歌舞厅、OK厅、夜总会、按摩业、足浴、桑拿、美容、健身等休闲或娱乐业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5%税率征收增值税,若是台商独资企业经营上述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按5%征收增值税后再退还20%税款。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按2%征收增值税。

A、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非台商独资企业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B、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台商独资企业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C、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其经营收入分别按3%征收增值税。

A、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非台商独资企业按法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B、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台商独资企业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C、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其来自区外的上述经营收入分别按3%征收增值税。

A、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非台商独资企业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享受现行免税政策的除外)

B、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台商独资企业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享受现行免税政策的除外)

C、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其经营收入分别按3%征收增值税或按3%征收营业税。

A、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非台商独资企业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B、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台商独资企业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C、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其来自区外的上述经营收入分别按3%征收增值税。

A、招收全日制学生。学费和报名费、书籍费按省物委部门定价的不征营业税。超出省物委规定的收费名称或超出省物委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的超收金额:台商独资学校或单位按超收营业收入1%征收增值税(即实行简易征收办法)、非台商独资学校或单位按超收的营业收入1.5%征收增值税(即实行简易征收办法)。

B、举办各种培训:台商独资学校或单位按营业收入1.5%征收增值税(即实行简易征收办法)、非台商独资学校或单位按营业收入2%征收增值税(即实行简易征收办法)。(传销等非法培训项目除外)

C、举办闽南语全日制大学:免征增值税

D、举办非物质文化培训班:免征增值税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

【参考文献】

[1]《海西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发展现状与前景》---(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改革开放论坛理事王建民)

[2]《 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交流合作    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台盟中央)

[3]《福州将加强对台文化交流 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新华网记者沈汝发)

[4]《福州文化创意产业交流会台北举行 加快榕台互动》

[5]《加快构建榕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交流平台》---(福州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社会所副所长朱剑修)

[6]《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其启示》---

[7]《从文化交流角度思考两岸之前瞻》---复兴岗学院政治研究所教授 黄筱芗

[8]《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2011-2015年)

全 文

把平潭打造成两岸“共同家园”,可以文化先行,两岸人民一旦有了共同语言就会产生共同话题、一旦有了共同爱好就会引起共鸣、一旦有了共同习俗就会产生共同文化、一旦有了共同文化就会建设共同家园。所以,要打造两岸“共同家园”就必须激励闽台、特别是平潭与新竹的文化交流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一、闽台文化交流历史与发展现状

1、闽台文化交流对建设两岸“共同家园”的意义

文化乃是一切生活的总体,这个生活就是文化的生命表现。文化亦是一个民族的生命,没有文化就没有民族。语言、神话、风俗、族名、传世符号以及历史事件都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两岸文化交流是拉近两岸认知距离与隔阂的推手,是沟通两岸子孙民族感情的纽带和桥梁。借助民间共同信仰,增强台胞“根”的认同。审视两岸前景,仍须透过文化的互动、建立起两岸民间对中国问题与前途之共识,才能为两岸关系的推展整好土壤。

平潭地理位置优势得天独厚,可以发挥对台文化交流的桥头堡作用,通过致力于先行先试,不断创新平台载体,积极促进闽台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为进一步发展两岸关系、建立共同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台北大学教授江岷钦曾经指出,过去二十年,两岸文化交流持续在同文同种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传统文化还是流行文化,交流的成果极为丰硕。尽管两岸之间存有若干政治意识形态的阻隔,然而文化在两座政治城堡之间已然架起桥梁,协助两岸人民相互了解与彼此融合,为两岸建设共同家园打下基础。

2、闽台文化交流的历史与现状

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离得很近,台湾80%的同胞祖籍在福建,台湾的语言、文化、风俗、习惯都和福建相近、相形。闽南文化、马祖文化、客家文化等祖地文化是连接两岸同胞情感的重要纽带,在促进闽台文化交流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历史以来两岸交流、交往十分密切,因为福建在闽台文化交流中地缘、历史、语言、民情、宗教信仰、文化载体六个方面有着独特优势:台湾民众的祖先除少数原住民外,绝大多数都是从大陆移民到台湾,因此台湾社会是一个以中国文化内涵为本质的社会,而且台湾大部分人是以闽南语系为主。由于闽台只隔着一条狭窄的海峡,闽台人民通婚、交流相当普遍。

在历史上,福建与台湾就一直有着非常密切的贸易往来与投资关系。1949年国民党退居台湾后,海峡两岸一切经贸往来宣告中断,闽台经济关系与人员往来也从此停止,1979年,两岸关系形势开始解冻,福建乃成为新形势下两岸关系缓和与两岸经贸关系的新平台。2000年以前台湾二千三百万人口中到过大陆的已超过四百万,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就学和从事商务、交流活动的台湾同胞达二千四百多万人次,大陆赴台人数也有六十多万人次,其中应邀赴台交流达十万多人次。两岸民众通婚已超过八万对,两岸民众深盼能进一步扩大两岸交流,进一步密切感情联系。

时间

通航旅客人数(万人次)

备注

2001年

2001年1月起台湾当局开放“小三通”政策

2005年

50

2006年

56

2008年

450

2009年

511

2010年

600

2013年

1093.5

2017年

1762.1

2019年

1990

新世纪以来,闽台文化交流趋于频繁。福建省与台湾外岛金门、马祖及澎湖地区的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取得积极进展。早在2001年初,马祖地区代表与福州马尾经济文化合作中心代表在福州签署了《福州马尾---马祖关于加强民间交流与合作的协议》;金门地区两岸关系交流协会代表与厦门市两岸交流协会代表签署了《关于加强厦门与金门民间交流交往合作协议》,显示了台湾当局管制下,海西与金、马地区的民间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取得突破;2007年3月,泉州旅游协会与澎湖县旅游发展协会签署了《建立旅游市场合作与交流关系协议》,共同推进泉澎旅游市场的发展;金门地方政府与岛内民间机构、学者等还在积极推动建立"金厦特区"。2008年4月,台湾竞争力论坛提出成立"金厦特区"构想,前金门县副县长及前"立法委员"吴成典任"金厦特区组"召集人;特别是二○○九年五月六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提出将海西作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后,两岸文化交流载体不断涌现、闽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十分频繁:

一是闽台文化交流平台初具规模:先后举办“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海交会)、“海峡科技成果交易会”(海科会”)、“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海博会)、“海峡旅游博览会”(海旅会)、“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花博会)、海峡茶业交流协会、福建省文化创业产业协会、两岸文博会、图交会、艺博会、版权博览会等一系列定期商贸、科技、农业的论坛与商贸活动等对台交流平台设立,同时积极构筑祖地文化、民间信仰、青年文化等交流平台,极大地促进了闽台经济、科技与文化交流。比如,2009年海西“海峡论坛”的举行,是海西与台湾民间经济文化交流的新平台,海峡论坛的主题为“扩大民间交流、加强两岸合作、促进两岸共同发展”, 海峡论坛的最大特点是,民间性,广泛性,参与性。论坛议题广泛,涉及经济、文化、教育、艺术、学术等多个方面。海峡论坛是在福建省政府举办的"海西论坛"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显然是以福建省为基地的两岸交流平台。

去年,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石建平在2019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上表示,《关于促进闽合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在推进两岸文化旅游政策先行先试方面取得较多成效:祖籍安溪的台湾石雕大师廖德良2018年成为首位获评福建省非遗传承人的台湾同胞,这是落实台胞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政策的又一项先行先试举措;2019年福建打造两岸文旅产业交流合作基地。会同福建省台港澳办等建设一批闽台文创产业园区,培育重点闽台文创龙头企业,支持高校双创中心开展涉台服务,开展一系列文创产业双向合作交流。引进台湾经纪公司、演艺精品剧目、演艺界人士参与福建省旅游演艺产业建设,打造精品商演剧目。支持有条件的文艺院团与台湾演艺机构合作,吸引台湾演艺人员参演福建省优秀舞台剧目。引进台湾“简单生活音乐节”等知名演艺品牌,支持各地打造“民谣音乐休闲谷”、沙滩音乐节等一批特色演艺活动。

3、闽台文化交流遇到的税收问题

闽台文化交流方面遇到的税收问题是两岸税制不同、税负差异较大,因为两岸文化交流面临的最大税收问题是个人所得税税制相差甚远,比如大陆个人所得税是实行综合征收和分类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分为综合所得(含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且税率是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个所得税且税率是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或股息或红利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及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的比例税率,而台湾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税率,目前台湾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税率为5%到40%,级距分为五档,超过部分才按较高税率课征。而且台湾个税起征点与有无配偶有关系,无配偶者扣除标准为44000元台币(约合9896元人民币)、有配偶者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88000元(约合19792元人民币),但大陆工薪等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是每月5000元。如果台商到大陆进行文化交流活动,按我国现行税制规定需在大陆缴纳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且税率是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而台湾劳务报酬收入也是并入各项收入进行综合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台湾个人所得税扣除额高,相比之下,台商到大陆进行文化交流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按大陆个人所得税税制所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要大于按台湾个人所得税税制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所以大陆这样的高税率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吸引台湾人士到平潭综合试验区开展文化交流活动会形成不利因素。由于我国其它税种税率也较台湾地区高,所以台湾官方也不乐意组团到平潭等地进行文化交流。

二、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状况

1、什么是文化创意产业及其特征(略)

2、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对两岸“共同家园”的意义(略)

3、台湾创意产业发展状况(略)

4、福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状况(略)

5、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税收问题

闽台创意产业税收政策不一致,台湾税制轻而大陆税制重,导致闽台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合作受阻,平潭税收环境对台商投资更没有吸引力。比如,台湾服务业营业税税率是5%、但大陆服务业增值税率是6%,但在实际缴纳的过程中,台湾是可以扣除进项税额后缴纳差额部分税额,台湾服务业税负明显比大陆企业税负轻得多。再如,台湾公司企业所得税执行17%的税率,远远低于大陆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其它税种也是台湾的税率低而大陆税率高。2010年台湾当局税赋收入占台湾GDP的比重仅为12%,为“亚洲四小龙”中之最低。2016年台湾GDP为3.69万亿人民币、财政收入4813亿人民币,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7.89%。台湾人口为2350万人,也即人均GDP为15.7万元人民币,人均财政收入为2万元人民币。2016年深圳的GDP才1.93万亿元,财政收入是7901亿元(含中央级收入),财政收收入占GDP比重是40.9%,2018年深圳税收收入达到8018.81亿元、GDP才24221.98亿元, 税收收入占GDP比重是33.1%。

三、如何发挥税收政策作用促进两岸“共同家园”社会与文化融合的研究

(一)适当下放税收立法权限

1、适当下放税收开征、停征、缓征的立法权限。中央适当下放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部分立法权限,下放的立法权限仅限于对平潭综合试验区内台商独资企业的税收开征停征或缓征权限,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对平潭综合试验区内台商独资企业的税收立法时可考虑台商独资企业综合税负不高于台湾本土企业的综合税负12.8%。税收开征停征的立法主要侧重地方性税种(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下同),但对文化交流或文化创新产业的税收立法时可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2、适当下放税收减免税的立法权限。中央适当下放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平潭综合试验区税收减免税的立法权:对大陆投资的企业减免税立法主要侧重地方性税种,对台商独资企业的减免税立法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个税种。

(二)促进闽台文化交流的税收政策的研究

台湾单位或个人到平潭举办各种字画展、书展、文物大展、奇石及花鸟展览、产品或物品展览、演讲、论坛、报告、文体表演、演出、演唱、游园活动,门票收入不征增值税,台籍人员收入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所规定的标准减半征收;其它地域的单位或个人到平潭举办上述展览门票收入减半征收增值税(或按1.5%征收增值税),个人收入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所规定的标准减征30%。

平潭综合试验区的单位或个人为上述单位或个人提供场地或代卖门票以及其它代办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有办税务登记的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按文化创意产业行业税收优惠政策(见本文“促进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税收研究”内容),个人或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执行现行税收政策。

(三)促进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税收研究

1、要统一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划分标准。

(3)闽台统一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划分标准的思考。福建省应在现行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划分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将出版业、创意生活、品牌时尚设计产业、休闲娱乐业、电影业、“音乐与表演艺术产业”、“文化资产应用及展演设施产业”等台湾已列入文化创意产业而大陆未列入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均列入福建省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只有这样才能运用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台湾更多的文化创意产业业主到平潭等福建各地投资。

2、建议对平潭文化创意企业出台综合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0年起,若是平潭新办文化创意产业企业自营业执照登记之日起前三年其来源于平潭综合试验区内的营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对平潭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发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且执行现行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后,台商独资企业退还50%已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非台商独资企业退还33.33%已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对台商独资非高新技术的文化创意产业企业按17%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起,凡在平潭综合试验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包括总部设在平潭而经营收入来自外地的总部经济),企业所得税按20%征收。

(3)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平潭实试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台籍人员工薪个人所得税按现行政策计算后减征60%、非台籍人员工薪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对平潭实试区内非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台籍人员工薪个人所得税实行减半征收。

(4)契税优惠政策。文化创意企业按地价的1%征收契税不征耕地占用税。

3、建议对平潭文化创意产业分别制定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1)制定平潭出版业税收优惠政策。

A、自2020年起在平潭综合试验区内具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具有相关出版物的出版许可证且实行单独核算的出版单位(含以“租型”方式取得专有出版权进行出版物的印刷发行的出版单位),下列出版物(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包括随同图书、报纸、期刊销售并难以分离的光盘、软盘和磁带等信息载体)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比如: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专为少年儿童(指以初中及初中以下少年儿童为主要对象)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及中小学的学生(指普通中小学学生课本和中等职业教育)课本(不包括各种形式的教学参考书、图册、自读课本、课外读物、练习册以及其他各类辅助性教材和辅导读物);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盲文图书(包括租型出版的图书)和盲文期刊;闽南语音像制品、闽剧音像制品;少数民族语言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上述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在平潭综合试验区内除上述列举以外的其他图书(包括租型出版的图书)和期刊、音像制品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但出版单位若是非台商独资企业的则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B、自2020年起在平潭综合试验区内独立核算的印刷企业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对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的印刷或制作业务;对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的印刷或制作业务;对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的印刷或制作业务;对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在平潭综合试验区内除上述列举以外的其他图书和期刊在印刷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但印刷单位若是非台商独资企业的则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C、自2020年起,对平潭综合试验区内的台商独资的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对平潭综合试验区内的非台商独资的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免征增值税。

E、现行政策规定,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建议平潭出版企业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免收关税。

A、自2020年起,对科普单位(指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门票收入,以及平潭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平潭县以外单位向平潭县以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a)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非台商独资企业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b)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台商独资企业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c)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其经营收入分别按3%征收增值税。

(a)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非台商独资企业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5%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b)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台商独资企业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c)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其来自区外的上述经营收入分别按3%征收增值税;

A、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指非台商独资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按现行政策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指台商独资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台商独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3%征收增值税。

B、动漫软件出口按现行政策免征增值税时,平潭动漫企业动漫软件出口时免征关税,对平潭试验区台商独资动漫企业的动漫软件在出口国缴纳的关税由福建省财政厅补贴20%的关税。

C、对非台商独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劳务(指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下同)以及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下同),减按3%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台商独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而提供的劳务以及台商独资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减按1.5%征收增值税。

D、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按现行政策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台商独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企业所得税按7.5%征收企业所得税。

E、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按现行规定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免税商品范围及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经福建省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台商独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直接产品,需进口的商品参照上述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A、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转制包括文化事业单位整体转为企业和文化事业单位中经营部分剥离转为企业),按现行政策规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转制方案确定。

C、广播电影电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按现行政策2030年底前免征增值税。现行政策规定,2030年底前新成立的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征增值税,期限不超过3年。

A、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按现行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建议平潭文化娱乐休闲旅游业企业从平潭试验区以外的地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按3%征收增值税。

B、对平潭综合试验区内的旅行社、文艺创作与表演、音乐与表演、文体演出或文化资产租赁、餐饮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来源于平潭区内的营业收入按6.5%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文体演出场地出租收入统一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1.5%征收增值税。

C、对歌舞厅、OK厅、夜总会、按摩业、足浴、桑拿、美容、健身等休闲或娱乐业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5%税率征收增值税,若是台商独资企业经营上述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按5%征收增值税后再退还20%税款。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按2%征收增值税。

A、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非台商独资企业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B、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台商独资企业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C、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其经营收入分别按3%征收增值税。

A、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非台商独资企业按法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B、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台商独资企业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C、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其来自区外的上述经营收入分别按3%征收增值税。

A、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非台商独资企业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享受现行免税政策的除外)

B、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台商独资企业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享受现行免税政策的除外)

C、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其经营收入分别按3%征收增值税或按3%征收营业税。

A、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非台商独资企业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B、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台商独资企业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C、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其来自区外的上述经营收入分别按3%征收增值税。

A、招收全日制学生。学费和报名费、书籍费按省物委部门定价的不征营业税。超出省物委规定的收费名称或超出省物委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的超收金额:台商独资学校或单位按超收营业收入1%征收增值税(即实行简易征收办法)、非台商独资学校或单位按超收的营业收入1.5%征收增值税(即实行简易征收办法)。

B、举办各种培训:台商独资学校或单位按营业收入1.5%征收增值税(即实行简易征收办法)、非台商独资学校或单位按营业收入2%征收增值税(即实行简易征收办法)。(传销等非法培训项目除外)

C、举办闽南语全日制大学:免征增值税

D、举办非物质文化培训班:免征增值税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

【参考文献】

[1]《海西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发展现状与前景》---(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改革开放论坛理事王建民)

[2]《 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交流合作    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台盟中央)

[3]《福州将加强对台文化交流 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新华网记者沈汝发)

[4]《福州文化创意产业交流会台北举行 加快榕台互动》

[5]《加快构建榕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交流平台》---(福州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社会所副所长朱剑修)

[6]《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其启示》---

[7]《从文化交流角度思考两岸之前瞻》---复兴岗学院政治研究所教授 黄筱芗

[8]《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2011-2015年)

THE END
0.1、2018年9月,跨境电商无票免税的政策一时轰动|TKFFF首页1.综合试验区内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账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执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新政策试行: (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合试验区注册,在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注册地点。 jvzquC41yy}/vtkhh0ipo86253910qyon
1.干货!近期56个热点难点问题官方答疑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规定:“十三、《车辆购置税法》第九条所称‘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的车辆。 jvzq<84yyy4489iqe0ipo8hqpvkov8721373;86218762;54a;:97:65274tj}rn
2.车辆购置税思维导图(20240330更新)根据2020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税务机关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报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编列下发最后一期《免税图册》后,本文第十三条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用机动车销售统 jvzq<84fsevb0ls1c1814=5613khxlony|ycc€3ujvsm
3.汽车购置税税收政策汇聚(2021版)9、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已购置的特种车辆,税务行政机关在2021年1月1今后再次根据《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下称《免税图册》)及其申请办理汽车购置税税务申报所需要所提供的其他资料,为经营者申请办理汽车购置税免税政策办理手续。 jvzquC41yy}/i{jlqd4dqv4itgppd8}kpi}fpƒnzwp5tyƒ}152767<3jvor
4.国税总局就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十七、纳税人在2019年6月30日(含)以前购置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在2019年8月31日(含)前,可以依据《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自2019年9月1日起《免税图册》停止执行。 十八、本公告涉及的《纳税申报表》《退税申请表》的样式由国家税务总局jvzquC41o0psl7hqo0io1vffcrzft8kkpctdg8723;5178763;634@;423790|mvon
5.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分析今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全面质量提升、两个安全监管中大胆执法,积极办案,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1.加强政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省局、市局关于行政执法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业务素质,确保能正确理解和掌握上级精神实质,准确落实jvzquC41yy}/i€~qq0ipo8mcqyko1:8528>/j}rn
6.2023年4月税法速递此前,税务部门落实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主要参照交通部门以往的管理模式,即相关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信息采集系统提交申请,将车型列入《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工信部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税务总局,由税务总局负责jvzquC41yy}/jwqcy{ks0xwi1pkxu87:6:4ivvq
7.车辆购置税思维导图根据2020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税务机关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报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编列下发最后一期《免税图册》后,本文第十三条废止。jvzq<84o0m{bksnvqwzjcx3eqo5bt}neng532>6::
8.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2018-08-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依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jvzquC41yy}/uqzk70io1jwvkerf1;;134936>3jvor
9.珠宝首饰题目答案解析,珠宝首饰题目答案解析1一些消费者会打印旅行照片,制作图册,珍藏记忆。对于他们而言,一本亲手制作出的图册价值要远远高于商家40 2018年2月14日,某珠宝首饰店开展情人节促销活动,全场珠宝首饰5折优惠。刘某为其女朋友购买了一条(1)本月从国营农场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的销售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运输农产品支付运费10000元、装卸jvzquC41o073vrpw0eun1wjyvkqv1|t/'G=&:O*C2'K6'JJ';F+F;.F8';<&GB*C7'H10qyon
10.电厂汇报材料范文安全技术管理方面,店塔电厂结合暂列金+EPC管理模式相继完成了神东电力店塔电厂基建项目本安体系指导手册、火电施工习惯性违章分类图集、安全标示统一标准、安全设施标准图册、火力发电工程安全设施移交标准、安全文明施工及临建设施实施标准等等一系列标准管理管理规定。对于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充分利用暂列金模式,每月进行安全评定jvzquC41yy}/i€~qq0ipo8mcqyko1:74529/j}rn
11.罗伯托·曼奇尼6人物语录 7个人兴趣 8词条图册 1职业生涯编辑 运动员生涯 曼奇尼 球员时代(19)1980年-1982年,效力博洛尼亚。 1980年代表博洛尼亚出征职业联赛,成为意大利甲级2023年8月28日,曼奇尼执教沙特国家队,签约至2027年,年薪2500万欧(免税),为国家队主帅最高收入的教练[39][40]。10月25日,与沙特国家队正式解约[41]。jvzquC41dcolg7xqiq{/exr1ngsnc8XjqyOopnwNkpq/j}rAngsncRi?49654<8
12.2023年3月税法速递《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进一步优化专用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管理机制,由税务部门审核转变为委托专业机构审核,由依据《免税图册》比对享受转变为依据《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jvzquC41yy}/jwqcy{ks0xwi1pkxu87:284ivvq
13.招商引资题目答案解析,招商引资题目答案解析1我们镇遇上稍有投资意向的企业,便承诺送地、免税、贷款,包办工商、环保、用地等各种手续。可是,真正2018年房县坚持把()作为全国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 A.发展旅游 B.脱贫攻坚 C.招商引资 D.作风建设1.维修破损的柏油马路 2.制作本村宣传图册 3.组织村委会成员学习招商引资谈判技巧 4.到外村聘请农业jvzquC41yy}/3;ykmw4dqv4pgyzjm~4uq/+F8.=D';H&G>*;7'>7'N:'DE+:7.J:'D;&:=3jv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