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
2016 年
1 月
生态环境部、工信部
按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分产品逐步推进实施“国五”排放标准;全国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所有轻型柴油车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
2016 年8 月
交通运输部、工 信
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要求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强车辆生产和改装监管,加强货物装载源头和路面执法监督等,通过提高车辆装备技术水平以及深入持续的综合治理,达到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基本消除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的目的,并初步建立法规完备、权责清晰、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
《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17 年1 月
工 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要求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货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出厂上路,同时加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有效改善
道路运输安全状况。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2018 年9 月
国务院
要求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等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 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引导督促行业、企业
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开展中置轴汽车列车示范运行,加快轻量化挂车推广应用。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2019 年1 月
国家发改委
自 2019 年 1 月 10 日起,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审查权限下放至地方管理部门。
《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19 年4 月
国务院
深化货运行业“ 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货运行业发展模式,加快推进货运技术装备标准化,加强货运市场监督管理,改善货运市场从业环境,强化货运市场综合治理。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2019 年5 月
国务院
修订《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交通运输部负责)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 2020年 1 月 1 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2019 年6 月
工信部
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准入审查要求、集团化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委托改装认可管理
(“平板、仓栅、厢式、自卸” 四类车的委托加工合法化)五项内容。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
2019 年6 月
工信部
该文件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配套实施文件,与《管理办法》同步实施。
1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020 年1 月
发改委
导向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适度提高限制和淘汰标准,明确品种和参数,突出可操作性。
11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
2020 年4 月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从降低企业认证成本、缩短认证时间、减少企业填报参数项等释放红利。强化获证后管理、加强行政监管、优化制度衔接。
12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2020 年4 月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 严格落实治超“ 一超四罚” 措施, 深化“ 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 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 大吨小标” 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13
《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0 年7 月
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 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到 2022 年基本消除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强化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5 类重点货车生产改装监管,严把车辆生产制造源头。
序号
名称
生效日期
部门
主要内容及变化情况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
2016 年
7 月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
一是取消了车辆长度限值与最大总质量或轴数挂钩的限制,放宽了车辆宽度限值;二是增加了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及列车、中置轴货运挂车及列车、长头牵引铰接列车等新车型;三是增加了牵引车、半挂车匹配运输相关参数的规定;四是明确了外廓尺寸测量要求。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2018 年1 月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
大幅提升货车和半挂车的安全防护裝置的标准。
《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
2017 年8 月
交通运输部
严格规定了冷藏保温车辆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以及冷藏保温车辆使用过程管理。
《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 2 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JT T1178.2-2019)
2019 年7 月
交通运输部
2019 年 3 月 15 日发布,第一阶段自2020年9 月1日挂车开始实施,根据此标准,交通运输部增加了“达标车型”准入申报,增加操纵稳定性、弯道制动稳定性、 车速大于90Km/h 安装电子制动系统(EBS)等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 31605-2020)
2021 年3 月
国家卫生健康委 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以我国食品冷链物流行业现状为基础,规定了在食品冷链物流过程中的基本要求、交接、运输配送、储存、人员和管理制度、追溯及召回、文件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管理准则,适用于食品出厂后到销售前需要温度控制的物流过程。
序号
名称
适用国家/区域
法规主要内容
《国家交通和机动车安全法》
美国
授权美国交通部(DOT)对乘用车、货车、挂车、客车、摩托车以及车辆部件,制定并实施的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并收录在“联邦法规集(CFR)”中。
《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
美国
机动车及机动车设备製造商应自证符合《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联邦法规对从防撞车灯到门锁等汽车部件规定详细规范,有关法规载于美国联邦法规第 49 卷第 571 部分。
《噪声控制法、清洁空气法》
美国
美国联邦环境保护署(EPA)制定了汽车的排放和噪声方面的汽车技术法规。
《车辆型式验证框架法》
英国、比利时
(EU)2018/858,该法规将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并废止现行的车辆型式验证框架指令 2007/46/EC。
(EC)661/2009
法规
英国、比利时
该规定、部件和单独技术单元的型式批准采用ECE 法规,涉及安全,环保、节能方面制定单项技术指令。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货车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货车行业稳定发展,比如福建省发布的《关于加快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行动方案》、北京市发布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新能源汽车行业稳定发展,比如河北省发布的《河北省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5—2027年)》、北京市发布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促进智慧停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9月商务部等8部门等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加快建设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停车场等数字化载体,推动现有步行街(商圈)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推进城市数字更新。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新能源乘用车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新能源乘用车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深化改革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河南省发布的《河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稳定发展,比如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河南省发布的《河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电动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发布《等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支持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接入新型负荷管理系统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需求响应,通过价格信号促进电动汽车高水平消纳清洁能源。
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8月国务院等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推动智能终端“万物智联”,培育智能产品生态,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打造一体化全场景覆盖的智能交互环境。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汽车零部件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广西发布的《美丽广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广东发布的《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