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
11.1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融资与生产
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特征
一、公共物品的定义
公共物品:·增加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同时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
首次提出者: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
二、“纯公共物品”的两大特征(2非)
1.非竞争性-主要特征
某种公共物品一旦被提供,增加一个人的消费,并不增加任何额外成本
也就是说:增加一个人消费的边际供给成本为零
这一特征强调了集体提供公共物品的潜在收益
2.非排他性-派生特征
一种公共物品一旦被提供出来,要排除一个额外的消费者在技术上不可行,或者,尽管技术上排他是可行的,但这样做的成本过高
这一特征指出了通过市场机制提供公共物品的潜在困难
公共物品的需求显示
1公共物品的需求显示
现实生活中,人们通过政治机制显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也就是通过具有强制性的政治交易实现需求
人们通过事先同意的某种投票程序选择他们所倾向的公共收入和支出方案,或通过投票给他们认为能够代表其利益的政治家和官僚,间接表达对公共物品的需求
自由社会要求每个人的价值都得到尊重,因而一致同意规则最符合社会正义原则。但该原则会带来高昂的决策成本,甚至出现久议不决的情况。
2私人物品需求显示,通过自愿的市场交易实现的
在商品和服务市场上,人们用出价多少表示对私人物品的需求强度和需求数量。
私人物品的需求显示机制并不完全适合公共物品,因为公共物品具有消费上的非竞净性,若是由于个人没有付费而阻止他的消费,从社会资源利用的角度看,是缺乏经济效率的,也就是排他性消费不符合效率原则,违反了社会资源有效利用的帕累托准则
3现实生活中的决策机制往往介于独裁(一个人说了算)和一致同意之间,称之为多数决策规则一或“少数服从多数”,常见的决策规则包括相对多数决策、二轮决选制、逆向排除法、博尔达计分法、孔多塞规则、赞同投票等
公共物品的融资与生产
民主社会政府有责任按照纳税人提出的公共物品的需求结构和需求数量,公正而有效率地供给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的供给包括两重含义:
一是一公共物品的融资
二是一公共物品的生产
公共物品的融资(谁付费、怎么付)
1政府融资(强制融资):“免费搭车”使得公共物品市场融资机制失灵,所以政府应作为公共物品供给的资金提供者,以强制税收的形式为公共物品融资。
缺点:难以满足社会成员对公共物品的多样化需求
2私人融资(自愿融资):非排他性成为对自愿融资起阻碍作用的关键因素。
尽管有这种限制,公共物品有时还经由收费的集体行动而被自愿提供,特别是在公共物品的受益结构和成本分担都比较清晰的小规模集体中,或者当提供者同时也是该公共物品的主要受益者时。
缺点:可能导致公共物品供给的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平衡
3联合融资:公共物品在一定情况下,由私人来提供是可能的,但多数情况下,应在私人融资和公共融资之间作出分工。对于政府来说,通过价格机制激励私人自愿提供公共物品,而不是亲自来提供,则是最为理想的。
常见手段:政府以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私人机构提供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的生产(由谁负责、如何将投入转为产出)
1政府生产(典型形式):代表公众利益的政治家雇佣公共雇员,与他们签订就业合同,合同中对所需提供的物品或服务做出具体规定
2合同外包(典型形式):是指政治家首先与私人厂商签约,再由这个私人厂商与其雇员签订劳务合同,按政府的要求完成公共物品或服务的生产任务。私人签约者可能是营业性的机构,也可能是非营利性的机构。合同外包是公共服务提供私有化的表现
一般来说,支持公共物品提供私有化的理由是同样的服务由私人生产成本更低;反对者则认为私人生产降低了服务的质量。
3其他方式:特许经营、合同委托等
服务供给主体也不限于政府和私人企业,还包括社会组织、慈善机构、事业单位等。不同性质的供给主体应享有平等待遇
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结构
一、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结构
理性的社会成员将利用其智慧,通过规则的创新,以获取来自公共物品交易的共同利益,并公正地分享收益和分担成本。
二、内容
该制度结构涉及以下四方面内容:
1.决策制度
何种物品应当被公共地而不是私人地提供?提供多少?决策问题是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结构的核心。现代社会中,公共物品的决策权最终应属于每一位社会成员或经其同意的代议机构。
2融资制度
由谁为公共物品付费?以何种方式付费?
3,生产制度
由谁负责公共物品的生产或公共服务的递送?以何种方式生产与递送?
4.受益分配制度
谁将成为公共物品供给的最终受益者?受益的规模和结构状况如何?
通过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结构,能够反映出一国政府在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多元的、竞争性的、有效率的、均衡发展的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结构。
11.2市场与政府的经济活动范围
市场和市场效率
一、市场
市场系统是由居民、企业和政府三个相对独立的主体组成
1.政府
为市场提供基础设施、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
·是一个公共服务和政治权力机构,具有市场不同的运行机制
可以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干预市场
2.居民
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
为市场提供劳动力、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并获取收入,用收入到市场购买消费品或从事投资
居民的基本目标是满足需要和效用水平最大化
3.企业
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单位
从居民那里买入生产要素,通过加工转换成商品与劳务,再卖给居民并获取企业收入和利润
企业的基本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并实现扩大再生产
二、市场机制
(1)市场的含义
是商品交易的场所
是在无数个买者和卖者的相互作用下形成的商品交易机制
是具有效率的商品交易机制
(2)市场机制的基本规律就是供求规律
供给大于需求,价格下降,库存增加,生产低迷
供给小于需求,价格上涨,库存减少,生产增长
通过价格和产量的不断波动,达到供给和需求的平衡,
亚当斯密将市场规律形容为“看不见的手”,认为市场不需要任何组织以任何方式的干预,币场可以自动的达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
政府经济活动范围
1,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
提供那些社会边际收益大于社会边际成本,不能由市场有效供给的物品或服务
2.矫正外部性
政府部门采取措施来排除私人边际成本和社会边际成本以及私人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效益之间的非一致性
3.维持有效竞净
由政府部门制订有关政策法令、实施禁止垄断,维持市场有效竞争的措施,以保证竞争性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效率
4.调节收入分配
由政府部门运用各种手段对缺乏公平的收入分配状况进行调节
5.稳定经济
由政府担当起维持经济稳定发展的责任,保持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
11.3财政的基本职能
资源配置职能
一、资源配置职能的含义及配置范围
含义:将一部分社会资源集中起来形成财政收入,然后通过财政支出分配活动,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引导社会资金的流向,弥补市场的缺陷,最终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优状态。
2.配置范围
根据政府职能的范围,财政资源配置范围应当是市场失灵而又为社会公共需要的公共物品和服务。
满足政府行使职能的需要,包括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和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领域,如国家安全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市场不能有效提供而社会又需要的准公共物品和服务的开支,如公共卫生、科技、公共工程:
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引导支出,如矫正外部效应,维护市场竞争。
二、财政配置社会资源的机制和手段
1.根据政府职能的动态变化确定社会公共需要的基本范围,确定公共财政收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合理比例,从总量上实现高效的社会资源配置原则。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结构是财政能够掌握和控制的社会资源的内部配置比例。
例如:我国城乡之间发展差距、经济与社会之间发展差距都较大,客观上要求财政要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和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
3.为公共工程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4.通过政府直接投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和调节社会投资方向,提高社会整体投资效率。
5.通过实行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等体制、机制改革提高财政自身管理和运营效率。
收入分配职能
一、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含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初次分配是按要素所有者的禀赋条件和公平的市场定价实现的。
社会成员获得多少收入,取决于其拥有多少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以及这些要素的市场价格,这就是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然而这种收入分配与社会认同的公平或公正标准可能不一致。社会成员不能接受国民收入完全按市场竞争标准进行分配,因为这种方式包含着很大程度的不平等,特别是在资本收入的分配上更是如此。
政府运用财政手段调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结果的职能,旨在实现公平收入分配的目标。
二、财政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机制和手段
1,根据市场和政府的职责分工,明确市场和财政对社会收入分配的范围和界限。
2.加强税收调节
通过税收进行的收入再分配活动,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的收入的直接调节,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如通过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将企业和个人的收益调节到合理水平,通过资源税调节自然资源形成的级差收入。
3,发挥财政转移支付作用
通过转移性支付对收入进行再分配,是将资金直接补贴给地区和个人,有明确的受益对像、受益范围和政策选择性,对改变社会分配不公的程度具有重要作用。
如:增加对经济发展相对较慢地区的转移性支出,增加社会保障,收入保障,教育和健康等转移性支出等
4.发挥公共支出的作用
通过公共支出提供社会福利(如公共卫生防疫、福利设施与服务、保障性住房)等进行的收入分配,在受益对像上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
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
含义
1·财政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是指财政活动对生产、消费、投资和储蓄等产生影响,达到稳定和发展经济的目的
2,财政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的四大目标: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
3,财政经济稳定职能重点不是对社会资源在私人部门和政府部门之间进行配置,而是维持社会资源在高水平利用状况下的稳定
4,财政经济发展职能的意义是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带来经济结构的改善、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和社会事业的进步
5.经济发展要建立在经济稳定的基础上,经济稳定要以经济发展为前提
机制和手段
1,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社会总供求的基本平衡,保证物价和经济增长稳定,实现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
2.通过税收、财政补贴、财政贴息、公债等,调节社会投资需求水平,影响就业水平,使经济保持一定的增长;通过财政直接投资,调节社会经济结构,调节社会有效供给能力;
3.通过税收筹调节个人消费水平和结构;
4.财政劝加大对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大对科技、文化、卫生、教育事业的投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财政行使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并不等于财政要直接操纵经济运行,而是通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和收入结构,发挥税收杠杆作用,通过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相协调,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提供必不可少的条件。
12. 财政支出。
12.1财政支出及其分类
12.1.1财政支出的含义
一、财政支出的含义
财政支出是指政府为履行职能、取得所需商品和劳务而进行的资金支付,是政府行为活动的成本。可从以下3方面理解财政支出数据:
1看财政支出规模(花了多少钱)
财政支出规模,是指财政支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该指标反映政府实际上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程度,有助于了解政府支配了多少社会资源。
2看财政支出结构(做了多少事)
财政支出结构,是指在财政支出总额中各类支出所占的比重。
该指标反映政府用各项财政资金都做了什么事,并据此观察政府的职能和活动,有助于人们了解政府是如何运用财政资金的。
与支出规模相比,支出结构问题更重要,它反映了财政支出的受益格局。
3看财政支出的经济性质(具体是怎么花的)
财政支出的经济性质,是指各项财政支出的具体经济构成。该指标反映财政每一笔钱具体是怎么花的,有助于人们了解政府干预是更侧重资源配置,还是更侧重收入分配;是更关注长期结构调整,还是更关注短期宏观调控等。
12.1.2财政支出分类方法
一、适用于编制政府预算的统计分类
国际通行的统计分类方法有财政支出功能分类和财政支出经济分类。
1支出功能分类
按照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的产出性质进行的分类,反映了政府的职能活动,
即政府的钱到底被拿来做了什么事?是用来办教育?还是加强国防?
我国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类级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
2.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
3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金融、援助其他地区支
出、城乡社区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资源勘探信息、粮油物资储备、预备费、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
5.债务还本、债务付息、债务发行费支出
2支出经济分类
按照政府生产公共物品的成本投入进行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说明政府的钱是怎样花出去的
(办教育的钱是发了工资,还是买了设备、盖了校舍)
【提示】从某种意义上讲,支出经济分类是对政府支出活动更为明细的反映。利用这一分类体系下的统计数据,能够从微观层面清晰地追踪政府财政支出的去向和具体用途。
二、根据交易的经济性质进行分类
购买性支出:政府为了履行其职能,从私人部门取得物品与劳务并支付相应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政府消费性支出(国防、行政管理费、文教科学卫生支出等)和政府投资性支出(基础设施支出)。通过购买性支出,政府与私人部门发生经济交换,并在实际中参与社会资源的配置,影响着社会投资与消费的总量与构成。
转移性支出:政府仅扮演中介者的角色,依法向受益对象拨付财政资金但并不要求获得相应的物品与劳务。虽然在政府转移支出过程中不涉及与私人部门的等价交换,但却可以造成购买力和社会财富在其他社会主体中的重新分配。
利用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的分类体系,可以从宏观上考察一国政府在多大程度上作为经济主体直接参与经济过程,其职能是偏好于资源配置(购买性支出比重大)还是收入再分配(转移性支出比重大)
12.2财政支出规模及其增长趋势
12.2.1衡量财政支出规模的指标及规模变化情况的指标
一、衡量财政支出规模的指标
财政支出规模的含义
一个财政年度内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财政支出总额,衡量一定时期内政府支配社会资源的多少,满足公共需要能力高低的重要指标。反映着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力的强弱。
衡量财政支出规模大小可采用两大指标:绝对规模指标/相对规模指标
1财政支出绝对规模:政府在预算年度的财政支出总和。通常由按当年价格计算的财政支出的加总来反映,也可以按不变价格来反映财政支出的绝对规模从趋势上看,总量是不断增长的,这是由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所决定的。
2财政支出相对现模:通常用财政支出的规模和其他经济变量的关系来反映。
我国常用两种测量方法来反映:
当年财政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反映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
当年中央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反映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程度。
另外,也可以用人均财政支出反映人均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
正常情况下,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不断上升的,中央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是相对稳定的,它决定于国家制度的安排。人均财政支出指标一般也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二、财政支出规模变化的指标
反映财政支出变化情况的三个指标是:财政支出增长率/财政支出增长的弹性系数/财政支出增长的边际倾向
财政支出增长率:当年财政支出比上年同期财政支出增长的百分比,可以说明财政支出的增长趋势
财政支出增长的弹性系数(增长率比):财政支出增长率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之比,弹性系数大于1,表明财政支出增长速度快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财政支出增长的边际倾向(增长额比):表明财政支出增长额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额之间的关系,即国内生产总值每增加一个单位时财政支出增加多少,或财政支出增长额占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额的比例
12.2.2财政支出规模增长的理论解释
根据各国财政支出的实践看,自20世纪初期以来,各工业化国家的财政支出规模先是持续增大,后来渐渐稳定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上,这是一个普遍趋势。
财政支出增长的理论解释如下:
政府活动扩张法则【瓦格纳(德国)】
公共支出之所以会不断增长,是因为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对政府活动的需求。
(1)工业化引起市场扩张,为维护社会和经济正常秩序需要增加财政支出;
(2)为纠正外部效应等市场失灵需要增加财政支出;
(3)文化、教育、福利等公共支出项目的增长需要增加财政支出。
梯度渐进增长理论【皮考克&魏斯曼(英国)】
1.该理论是在对英国1890-1955年公共支出的历史数据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他们认为,英国公共支出的增长是“阶梯式的”"非连续性的”
2.财政支出增长的原因:
●内在原因:公共支出水平在正常年份表现出随税收收入的增长而逐渐上升的趋势。公众可容忍税收水平的提高,是公共支出增长的内在原因。公众可容忍的税收负担是财政支出的最高限度。
●外在原因:当社会经历战净、危机或自然灾害等突变时,公共支出会急剧上升。但突变期结束后,公共支出水平虽然会有所下降,但不会低于原有水平。
经济发展阶段增长理论【马斯格雷夫(美国)】
财政支出数量的变化,是随着不同时期财政支出作用的变化而变化的。
初期阶段: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比重较大
中期阶段:政府投资比重有所下降
成熟阶段:环境、交通、教育、通讯等政府投资比重加大
非均衡增长理论【鲍莫尔(美国)】
通过分析公共部门评均劳动生产率状况,对公共财政支出增长原因作出解释。
国民经济部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部门(进步部门)/生产率提高缓慢的部门(非进步部门)两个部门的差异来自技术和劳动发挥作用不同。
假设两部门工资水平相同,且工资随劳动生产率提高而上升,由于劳动密集型的公共部门是非进步部门,该部门的工资率与进步部门的工资率呈同方向、等速度的变化,因此: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生产率偏低的人力密集型公共部门的规模会随进步部门工资率的增长而增长,导致政府部门的支出快速增长。
公共选择学派的解释
分别从选民、政治家、僚行为及民主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理解政府支出规模的新视角:
首先,选民在进行财政事务决策时,通常具有“财政幻觉”,即他们通常更为关心扩大公共支出能给自己所带来的好处,而忽视了税收负担也有可能同时增长,导致选民主动投票支持更大的财政支出规模;
其次,政治家为获得公众拥护和赢得选票,总是倾向于以更大的财政支出作为争取选民的手段;
再次,在很多公共事务上,往往是官僚机构掌握着更精确的成本信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他们往往提出规模较大的预算供代议机关表决,以最大化部门和个人的权力与利益;
最后,在任何一项具体的事务上,所谓的公共利益都很难界定。
12.3财政支出效益分析
12.3.1政府财政支出效益分析与微观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支出效益分析的区别
一、财政支出效益的概述
1财政支出效益的含义
政府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进行的财九分配与所取得的社会实际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
2财政支出效益的基本内涵
政府资源分配的比例性和政府资源运用的有效
3财政支出效益的结果分析
财政支出效益好是财政支出产生的成果较多,或者取得一定的成果所耗用的财政资金较少
4财政支出重视效益的具体原因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的产生及发展
成本-效益分析法的概念首次出现在19世纪,到1940年,美国经济学家尼古拉斯,卡尔德和约翰·希克斯对前人的理论加以提炼,形成了成本-效益分析的理论基础,成本-效益分析开始渗透到政府活动中。
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投资项目的增多。人们日益重视投资,重视项目支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此为契机,成本-效益分析法在实践方面得到了迅速发展,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
(二)成本-效益分析法的含义及适用
含义:根据国家所确定的建设目标,提出若干个实现建设目标的方案,通过计算成本-效益的比率来分析比较不同方案的效益,从中选择最优的支出方案。以实现财政支出效益最大化的一种方法。
适用:适用于财政支出中有关投资性支出项目的分析,它是微观经济主体投入-产出分析在财政、宏观经济中的应用。
成本效益分析法对于选择最优支出方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大有裨益。
(三)成本-效益分析中,需考虑的成本和效益
二、最低费用选择法
(一)最低费用选择法的含义及适用
含义:是指对每个备选的财政支出方案进行经济分析时,只计算备选方案的有形成本,而不用货币计算备选方案支出的社会效益并以成本最低为择优的标准。简单来说,就是选择那些使用最少的费用就可以达到财政支出目的的方案。
适用:适用手军事行政文化卫生等支出项目
许多财政支出项目都含有政治因素、社会因素等,如果只是以费用高低来决定方案的取舍而不考虑其他因素也是不妥当的,这就需要在综合分析、全面比较的基础上,进行择优选择。
(二)最低费用选择法的操作步骤
三、公共劳务收费法
(一)公共劳务收费法的含义及适用
含义:是一套通过制定和调整公共劳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使公共劳务的使用状况达到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目的方法。
适用:适用于可以买卖的、适于采用定价收费方法管理的公共服务部门。运用公共劳务收费法必须制定正确的价格政策,才能达到社会资源最佳分配的目的。
公共劳务收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以及最低费用选择法的区别在于,它是通过制定合理的价格与收费标准,实现对公共劳务有效、节约地使用,而不是对财政支出备选方案的选择。
(二)公共劳务收费法的四种政策方法
1免费政策:有关全民族整体利益,必须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但公众又不愿意自觉使用的公共物品,如强制实施义务教育、制注射痘苗金义
2低价政策:有关国家总体利益,但若免费提供又会造成过度消费而引起资源浪费的公共劳务,如医疗保障等
3平价政策:适用于从国家和民族利益来看,无须特别鼓励使用,也不必特别加以限制的公共劳务,如公园、邮电公路,铁路等适用于从全社会利益来看必须限制使用的公共劳务。
4高价政策:实行高价政策既可以达到有效限制使用的目的,又可以带来较多的财政收入,如繁地段的机动车停车费。
四、公共定价法
(一)公共定价法的含义及适用
【提示】定价的对象不仅包括公部门提供的公共物品也包括私人部门提供的公共物品
目的和原则:不仅是要提高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而且还要保证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安定。
(二)公共定价法的三种方式
(1)平均成本定价法:在保持提供公共物品的企业收支平衡的情况下,采取尽可能使经济福利最大化的定价方式。
理论上讲,按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定价是最理想的定价方式,但这种定价方式会使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必须依靠财政补贴维持运行,长此以往,很难保证企业按质按量地提供公共物品。因此,在成本递减行业,为了使企业基本保持收支平衡,公共定价或价格管制一般按高于边际成本的平均成本定价,即在市场需求曲线和企业平均成本曲线给定的条件下,通过需求曲线和平均成本曲线的交点来确定产品价格。
(2)二部定价法
含义:
二部定价将价格分为两部分:一是与使用量无关的按月或按年支付的“基本费”,二是按使用量支付的“从量费”。也就是说,二部定价是定额定价和从量定价相结合的定价方法。
适用:由于二部定价法具有以收支平衡为条件实现经济福利最大化的性质所以几乎所有受管制的行业(特别是电力、然气、自来水、电信等自然垄断行业),都普遍采用这种定价方法。
存在的问题:
一是如果消费者不付固定额的“基本费”,就会被拒之门外、从而使消费量低于效率产量。
二是二部定价法的“基本费"相当于对所有使用者开征一种相等额度的税,不符合公平原则。
(3)负荷定价法
对于不同时段或时期需求制定不同的价格标准在电力、燃气、自来水、电信等行业,按照需求的季节、月份、时区的高峰和非高峰的不同,有系统地制定不同价格,以平衡需求状况。
12.4购买性支出
12.4.1政府消费性支出
一、政府消费性支出的概念
为全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消费支出(等于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减去政府单位所获得的经营收入的价值/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经营性业务支出+固定资产折旧)
免费或以较低的价格向居民住户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净支出(等于政府部门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居民住户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减去向居民住户收取的报酬)
【提示】政府消费性支出与社会总需求之间的关系
社会总消费包括居民消费、企业消费和政府消费,社会总消费构成了社会总需求的一部分,政府消费又构成了社会总消费的一部分,所以,政府消费性支出就成为社会总需求的组成部分。
二、政府消费性支出的构成项目
在国家财政支出项目中,属于政府消费性支出的有:
行政管理支出/国防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
12.4.2政府投资性支出
一、政府投资性支出的概念
政府投资性支出也称为财政投资域公共投资,是以政府为主体将其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中筹集起来的财政资金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一种集中性政策性投资,是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与非政府投资相比较政府投资性支出的特点
1非营利性:政府从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的角度来评价和安排自己的投资,政府投资可以微利甚至不盈利少,但是,政府投资建成的项目,可以极大地提高国家经济的整体效益。
【提示】追求微观上的盈利是非政府投资的特点
2长期性:政府财力雄厚,而且资金来源多半是无偿的,可以投资大型项目和长期项目。
【提示】非政府投资一般难以投资大型建设项目,而且要追求盈利,因而主要从事周期短、见效快的短期性投资
3外部性:政府由于在国民经济中居于特殊地位,可以从事社会效益好而经济效益一般的投资,而且应该将自己的投资集中于那些外部效应较大的有关国计民生的产业和领域。
【提示】非政府投资可能顾及不到非经济的社会效益
12.5转移性支出
转移性支出是指政府单方面将资金无偿地支付出去,而没有相应的商品和劳务流入政府手中的支出。转移性支出体现为资金从政府手中转移到他人手中的收入再分配活动。
转移性支出主要由社会保障支出和财政补贴构成。
12.5.1社会保障支出
社会保障支出是指国家向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就业机会以及遇到其他事故而面临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社会保障支出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
1社会保险:
(1)含义: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
(2)目的:
①为了防止个人在现在与将来的安排上因选择不当而造成贫困,如退休养老问题:
②防范某些不可预见的风险如事故疾病等;
③减少由于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和困难,如失业等。
(3)项目:
社会保险的项目在不同国家有所不同,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通过国家财政拨款,保障生活确有困难的贫困者和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风险(如自然灾害等)的不幸者最低限度的生活需要,主要包括贫困救助、灾害救助和特殊救助等。
3社会福利:
4社会优抚:
国家按规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如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等提供保证其一定的生活水平所需的资助和服务
12.5.2财政补贴
1.含义: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将一部分财政资金无偿补助给企业和居民的一种再分配形式。
2.主体:财政补贴的主体是国家。
3.对象:补贴的对象是企业和居民
4.目的:补贴的目的是为了贯彻一定的政策,满足某种特定的需要,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
5.性质:补贴的性质是通过财政资金的无偿补助而进行的一种杜会财富的再分配。
6.分类:
(1)按财政补贴的项目和形式分类(价格补贴、企业亏损补贴、外贸补贴、房租补贴、职工生活补贴和财政贴息等)
(2)按财政补贴的环节分类(生产环节补贴、流通环节补贴、分配环节补贴和消费环节补贴。)
(3)按财政补贴的经济性质分类(生产补贴和生活补贴)
(4)按财政补贴的内容分类(现金补贴和实物补贴)
(5)按世界贸易组织的分类方法,根据可能对国际贸易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类(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
13. 财政收入。
13.1财政收入
13.1.1财政收入的含义及其分类
一、财政收入的含义
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的需要而筹集一切资金的总和。
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货币收入。
财政收入是衡量一国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
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政收入的充裕状况。
二、财政收入的分类
(一)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政府财政统计手册》的分类标准,政府收入分类如下
1.税收
政府从私人部门获得的强制性资金转移。
政府从私人部门征税对于特定纳税人来说,并不附带价值上的对等回报。
这一特点将税收和社会缴款区分开来。
2.社会缴款
社会保障计划收入/雇主提供的退休福利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计划收入。
可以强制也可以是自愿的
可以由雇员、代表雇员的雇主、自营职业者缴纳,也可以由无业人员缴纳。
与缴款人的报酬、工资或雇员数量有关。
强制性社会缴款与税收不同
如果规定的事件发生,缴纳人和其他受益人有权获得某些社会福利,但缴纳税收并不能使纳税人获得相同的权利。
对于那些缴款额与报酬、工资或雇员数量无关,并专用于社会保障计划的强制性付款,应视为税收。
3.赠与收入
从其他政府或国际组织那里得到的非强制性的转移。
是对一国政府自有财政收入的补充。
赠与收入可以是现金或实物形式。
4其他收入
税收、社会缴款和赠与以外的所有其他收入
出售商品和服务收入、利息、其他财产收入、罚款罚金等。
(二)根据我国《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收入分类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税收收入
2非税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8款)
3转移性收入
4债务收入
13.1.2财政集中度与宏观税负
一、财政集中度及其度量
【财政集中度】通俗地称为宏观税负。
指的是国家通过各种形式,从国民经济收支环流中截取并运用的资金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
二、衡量宏观税负的口径
1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
2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
3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后的合计占GDP的比重
多高的宏观税负水平是合理的?
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需要结合一个国家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政府职能与支出责任来讨论。
13.2税收
一、税收的基本含义
税收已成为各国政府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内涵包括
1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征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
2税收的征收目的是为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或者说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3税收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
4征税的过程是物质财富从私人部门单向地、无偿地转移给国家的过程;
5从税收征收的直接结果看,国家通过税收方式取得财政收入。
税收的特点
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直接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实行强制征收。
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向纳税人进行的无须偿还的征收,这种无偿性特征体现在两方面: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须向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报酬/政府征到的税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本人。
3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税基及税率等要素。税收征纳双方必须按税法规定征税和纳税,双方都无权随意变更征纳标准。
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
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13.2.3拉弗曲线与征税的限度
【拉弗曲线】是对税率与税收收入或经济增长之间送系的形象描述因其提出者为美国经济学家阿瑟拉弗而得名。拉弗曲线来自供应学派的观点,是对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失效的一种回应。产生于20世纪70年,主张解决“滞胀”问题应该着眼于供给方面,主要是改善劳动及资本供给的数量和质量,
低税率区,税收收入将随税率的增加而增加,但税收会对纳税人投资和工作的积极性产生影响,继续提高边际税率超过一定的限度,将对劳动供给和投资产生负刺激,进而抑制经济增长,使税基减小,税收收入下降。
该曲线的基本含义是:保持适度的宏观税负水平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条件。
拉弗曲线提示各国政府:征税有“禁区”,要注意涵养税源。
13.3税负转嫁
13.3.1税负转嫁的方式
(一)税负转嫁的含义
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在缴纳税款后,通过各种途径将税收负担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过程。
最初缴纳税款的法定纳税人不一定是该税收的最后负担者纳税人和负税人不是同一个人,便发生了税负转嫁。
税负转嫁的最后结果形成税负归宿[补:税负归宿表明全部税收负担最后是由谁来承担的]
(二)税负转嫁的方式
1前转又称顺转或向前转嫁: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通过提高其所提供商品的价格方法,向前转移给商品的购买者或者最终消费者负担的一种形式。
名义的纳税人是商品的出售者,而实际的税收负担者则是商品的消费者。
前转是税收转嫁最典型和最普遍的形式,多发生在流转税上,
2后转又称逆转或向后转嫁:在纳税人前转税负存在困难时,纳税人通过压低购入商品或者生产要素进价的方式,将其缴纳的税收转给商品或者生产要素供给者的一种税负转嫁
名义上的纳税人是零售商,但实际税收负担者是原材料的供应者和工人。
3混转也称为散转:纳税人既可以把税负转嫁给供应商,又可以把税负转嫁给购买者。
实际上是前转和后转的混合方式。这种转嫁方式实践中比较常见。
4消转:纳税人用降低征税物品成本的办法使税负从新增利润中得到抵补,通过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措施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来抵消税负。
消转在实质上是用生产者应得到的超额利润抵补税负,实际税负是由纳税人自己负担了,因此消转是一种特殊的税收转嫁形式。
5旁转也叫侧转:纳税人将应负担的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者供应者以外的其他人负担
税收资本化也称“资本还原”:生产要素购买者将所购买的生产要素未来应当缴纳的税款,通过从购入价格中预先扣除的方法,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税收资本化注要发生在土地和收益来源较具永久性质的政府债券等资本物品的交易中,税收资本化是现在承担未来的税收,最典型的就是对土地交易的课税。
税收资本化与税负后转的区别
税收资本化是税负后转的一种特殊形式,与税负后转的区别如下:
税负后转借助的是一般消费品,而税收资本化借助的是资本品;
13.3.2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
一、应税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弹性
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弹性是决定税负转嫁状况的关键因素。
一般情况下,对商品流转额课征的税收不会出现完全转嫁或者完全不转嫁的情况,大多由纳税人和其他人各自负担一定的比例,比例的大小取决于课税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弹性。
(1)如果需求弹性较大,供给弹性较小。则税负将主要由纳税人自己承担,商品不容易转嫁
(2)如果需求弹性较小,供给弹性较大。税负将主要由他人负担,商品较易转嫁。
二、课税商品的性质
一般情况下:
生活必需品的课税【对其消费是必不可少/需求弹性小/税负容易转嫁】
非生活必需品的课税【对其消费不是必不可少/需求弹性大/税负不易转嫁】
三、课税与经济交易的关系
般情况下:
1与经济交易无关【直接对纳税人课征的税/不容易转嫁】【如】对企业征收所得税和对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2通过经济交易过程【间接对纳税人征收的税/比较容易转嫁】【如】对商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四、课税范围的大小
一般情况下:
1课税范围越广泛,越不容易对商品的购买者产生替代效应,使需求缺乏弹性,课税商品价格的提高变得比较容易,税负容易转嫁。
2课税范围越狭窄,越容易对商品的购买者产生替代效应,使需求具有弹性,课税商品价格的提高变得艰难,税负难以转嫁。
五、税负转嫁情况如何还与商品的竞争程度有关
13.4国债
13.4.1国债的含义、特征、种类和功能
一、国债的含义和特征
(一)含义
(二)特征
(1)在经济方面,社会存在较充裕的闲置资金和比较健全的信用制度。
(2)在财政方面,国家财力不充裕,存在财政困难,国债具有自愿性、有偿性和灵活性的特征。
与私债相比,国债由于有政府信用的担保、风险小、又被称为“金边债券”
人们对国债低风险的信任是建立在债权国谨守财政货币约速、经济结沟合理、经济健康增长,从而具备应债能力的基础之上。
【假如】债权国政府失去自我约束、经济结构僵化、增长乏力就会导致偿债风险加大,公债融资成本上升,并进而拖累经济增长。
二、国债的类别
1发行地域
内债:举借国内债务不会因借债而增加国内资金的总量。
外债:举借国外债务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增加本国可支配的资金总量。
短期:1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务,最典型短期国债形式是国库券
中期:1年以上10年以内的政府债务
长期:10年以上的政府债务
3利率是否固定
固定利率:利率在发行时就确定下来
浮动利率:利率根据物价指数或市场利息率进行调整
4是否在证券市场流通
上市国债:一般为中短期国债
非上市国债:多为长期国债
5债务本位
货币国债:债权债务关系以货币计量来表示。向国外发行的国债一般以外国货币计量。现代世界各国发行的国债基本上都是货币国债。
实物国债:以实物作为债务本位发行的国债。可以避免因货币贬值给债权人带来损失,一般是在存在高通货膨胀时采用。我国1950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属于实物国债。
三、国债的政策功能
1弥补财政赤字
弥补方式:向中央银行借款/增加税收/发行国债
(1)向中央银行借款弥补赤字会造成中央银行货币供给增加,诱发或加剧通货膨胀,
(2)税收是按税法规定征收的,如果通过提高税率或增加新税种弥补赤字,会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通过发行国债弥补赤字,产生的副作用较小。
实质是将属于社会支配的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让渡给国家使用,是社会资金使用权的单方面、暂时性转移;认购国债的资金基本是从社会运动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资金,一般不会导致通货膨胀【故】通过举债以弥补财政赤字是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2筹集建设资金
现代社会中,以国债资金来扩大建设规模是发行国债的重要目的之一。
3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
国债是一种收入稳定,无风险或风险较低的投资工具,因此有“金边国债”之称。
政府发行的短期国债,流动性强,被称为“有利息的钞票”,短期国债的发行及买入和卖出,在不少国家中央银行通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国债来调节货币供应数量和调节利率。
4调控宏观经济
13.4.2国债的负担与限度
一、国债负担
1认购者负担:国债发行应考虑债权人的应债能力。
2债务人负担(政府负担):政府借债应考虑政府的偿债能力,量力而行。
3纳税人负担:不论国债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如何,最终还要依赖税收来还债,成为纳税人的负担。马克思说国债是一种延期的税收。
4代际负担:如果国债资金运用不善,或者仅用于弥补财政赤字,留给后人的就只是净债务,严重影响后代人的生产与生活。
二、国债限度
(一)衡量国债绝对规模有三个指标
1国债余额,即历年累积债务的总规模
2当年发行的国债总额
3当年到期需还本付息的国债总额
(二)衡量国债相对规模有两大指标
1国债负担率
又称国民经济承受能力,是指国债累计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
这个指标着眼于国债存量,反映国家累积债务的总规模和整个国民经济对国债的承受能力,是研究控制债务问题和防止出现债务危机的重要依据。一国的GDP值越大,国债负担率越小,则国债的发行空间越大。
国际公认的国债负担率的警戒线为发达国家不超过60%,发展中国家不超过45%。
2债务依存度:即指当年的债务收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关系。
当年债务收入/当年财政支出
该指标反映了一个国家的财政支出有多少是依靠发行国债来实现的。
我国债务依存度的计算有两种口径:
1用当年债务收入额除以当年的全国财政支出额。即“全国财政的债务依存度”
2用当年债务收入额除以当年的中央财政支出。即“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
国际公认的债务依存度警戒线在15%~20%之间
此外,在“以旧债还新债”机制下,还有一个用来反映政府偿债能力的指标。即:当年付息额占当年中央财政经常性收入的比重
13.4.3李嘉图等价理论
国债和税收都是政府取得收入的手段。
李嘉图等价定理认为,在某些条件下,政府无论用债券还是税收筹资,其效果都是相同的或者等价的。即:税收和债务等价
但李嘉图认为发行国债会助长政府的浪费心理,认为国债是有害的,反对发行国债。
李嘉图的观点是“国债有害论”
随着国家干预主义的兴起,取而代之的是“国债有益论的观点”
主张发行国债的锂由包括:国债可以弥补财政赤字;可以直接影响人们的消费和投资;可以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提供更为广阔的回旋余地。
通过国债为财政支出融资,与税收融资相比,会给债权人一种“财富有所增加的”幻觉,导致人们减少当期储蓄并增加消费,从而起到扩张社会总需求的效果。
13.4.4国债制度
国债制度一般由发行制度、偿还制度和市场交易制度构成
一、国债发行制度
国债发行制度由国债发行条件知国债发行方式构成。
国债发行条件:国债发行条件包括国债种类、发行日期、发行权限、发行对象等。
决定发行条件的关键是国债的发行方式
二、国债发行方式
国债发行方式主要有公募招标方式、事购包销方式、直接发售方式和“随买”方式,)
1公募招标方式
一种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公开投标、招标确定发行条件来进行国债推销的一种方式。
特点:发行对象是多数投资者。谁是最终投资者事先是不确定的,是一种市场机制发行方式。
2承购包销方式
通过和一组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承销合同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国债销售任务的方式。
特点:发行人和承销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承销合同确立的;承销人向投资人分销不出去的部分,由承销人自己认购,一旦签订了承销合同,发行过程就结束了。
3直接发售方式
国债发行人不委托专门的证券发行机构而是亲自向投资者推销国债。
特点:债券发行人直接与发行对像见面,有特定的发行对像(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信托公司等),个人投资者不得以此方式认购国债。
【优点】是可以降低举债成本,便于了解投资者的投资要求和投资意向;
【缺点】是给发行单位带来相当大工作量。
4随买发行方式
是政府债务管理者用来向小投资人发行不可上市国债的一种方式。
自1981年我国恢复发行国债以来,发行方式经历了行政摊派、承购包销和招标发行,具体发行模式采取了单一行政摊派、单一承购包销和承销、招标双主导复合模式。
二、国债偿还制度
我国选用的偿还方式主要有抽签分次偿还、到期一次偿还,转期偿还、提前偿还和市场购销法等方式。
①抽签分次偿还:是指在国债偿还期内分年度确定一定的偿还比例,由政府技国债号码抽签对号,如约偿还本息,直至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券签偿清为止的一种方式。
②到期一次偿还法:到期后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兑付本息。
③转期偿还法:以新发行的国债来偿还原有到期国债本息的方法。
④提前偿还法:由政府提前偿还尚未到期的国债。
⑤市场购销法:政府在市场上按照国债行市,适时购进国债,以此在该债券到期前逐步清偿的一种方式。
三、国债市场制度
国债市场制度是指以国债为交易对像而形成的供求关系的总和。
(一)根据国债交易的层次,国债市场分为国债发行市场和国债流通市场两大部分。
1.国债发行市场
国债发行市场又称国债一级市场,主要参与者包括作为国债发行者的中央政府、发行中介机构和投资购买者。
2.国债流通市场
国债流通市场又称国债二级市场,是指已经发行的国债的交易场所,其基本职能是为国债投资者提供转让变现的机会。
(二)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国债交易按国债交易成交订约和清算的期限划分,可以分为现货交易方式、回购交易方式、期货交易方式和期权交易方式。
1,现货交易方式
证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也是国债交易方式中最普通最常用的交易方式。
2.回购交易方式
是指国债的持有人在卖出一笔国债的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约定一定期限和价格,将同笔国债再购回的交易活动。
3,期货交易方式
以国债期货合约为交易对像的交易方式。
国债期货合约是买卖双方就将来某一特定时刻、按照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或出售某一特定数量的某一特定国债产品作的承诺。
期限、价格、数量和标的国债是国债期货合约中必不可少的四项基本要素。
4.期权交易方式
四、国债市场功能
国债市场有两方面功能:
1,实现国债的发行和偿还国家采用固定收益出售方式和公募拍卖方式在国债市场的交易中完成发行和偿还国债的任务,
2.调节社会资金的运行
在国债市场中,国债承销机构和国债认购者以及国债持有者与证券经纪人从事的直接交易,国债持有者和国债认购者从事的间接交易,都是社会资金的再分配过程。若政府直接参与国债交易活动,以一定价格售出或收回国债,即可发挥诱导资金流向和活跃证券交易市场的作用。
13.4.5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一、我国政府债务的分类
1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负债
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2政府或有负债
由某一或有事项引发的债务,这种债务会不会成为现实,要看或有事项是否发生以及由此引发的债务是否最终要由政府来承担。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还责任
政府负担保责任的负债
政府提供担保,当某个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时,政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
政府可能承担救助责任的负债
政府不负有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可能需要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
二、中央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1.中央政府债务实行余额管理
中央国债余额累计限额根据累计赤字和应对当年短收需发行的债务等因素合理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
常委会审批。
2.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提出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具体措施
1,建立颓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债;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
政府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应采用政府债券方式举借。
2.地方政府举债规摸的报批
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
3.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地方债规模实行限额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两类,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①一般债务通过发行一般债券融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②专项债务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4.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
①地方政府举债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建立政府信用评级制度,逐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
②地方政府举债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5,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
财政部根据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风险预警。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6.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地方债纳入政绩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
14. 税收制度。
14.1税制要素和税收分类
14.1.1税制要素
一、纳税人
1.【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
2.【负税人】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和负税人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一致(税负不容易转嫁)
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不一致(税负容易转嫁)
3.【扣缴义务人】
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入
包括:各类型企业、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者和其他自然人。
扣缴义务人只是负有代为扣税并缴纳税款法定职责的义务人,它的义务为法定义务。
二、课税对象
即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
课税对象是不同税种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
它规定了政府可以对什么征税。现行税制下主要的课税对象有所得、消费财富
1.【税源】
2.【税目】
即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对课税对象的具体划分,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3.【计税依据】
即课税标准,是指计算应征税额的依据,它规定了如何确定和度量课税对象,以便计算税基。两种主要的计税依据分别是计税金额及计税数量。计税金额可以是收入额、利润额、财产额、资金额
三、税率
1.【税率的含义】
是指税法规定的应征税额与课税对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应征税额=课税对象×税率
[税率的高低,体现着征税的深度]
2.【税率分类】
(1)比例税率:指对于同一征税对像,不论其数量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的一种税率制度。
主要特点是税率不随征税对象数量的变动而变动。
包括
①单一比例税率
②差别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差别比例税率四种。
(2)定额税率:
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而不是规定征收比例的一种税率制度。
它是以绝对金额表示的税率,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具体形式
单一定额税率/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分类分级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税率随课税对像的增大而提高。
包括:
①全额累进税率: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与之相应的税率计算税额;
②超额累进税率等: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等级的税率计征。
四、纳税环节
国民收入与支出环流的过程中,按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五、纳税期限
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
六、减税免税
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
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除税法列举的免税项目外,一般减税、免税都属于定期减免性质,到期应当恢复征税。
七、违章处理
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性措施,它是税收强制性特征的体现。
八、纳税地点
是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的地点。
一般来说,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发生地是一致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二者也可不一致。
【如】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公司的利润在总公司汇总纳税。
14.1.2税收分类
一、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分为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类、行为目的税类。
【提示】此种分类也是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划分18个税种的类别
二、税收按计量标准划分
1从价税
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增值税、所得税。
2从量税
是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量和体积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我国消费税中的啤酒、汽油等项目采用从量形式。
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
1价内税
是指税款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税收。【如】消费税
2价外税
税款作为商品或劳务价格以外附加的税收.增值税在零售以前各环节属于价外税,在零售环节采取价内税。
四、按税负能否转嫁
1直接税
是指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税负,不发生税负转嫁关系的税收。【即】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如】所得税、财产税
2间接税
是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如】货物和劳务(增值税、消费税等)
五、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分类
1中央税
中央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如消费税、关税
2地方税
是由地方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如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3中央地方共享税
是指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享有并按照一定比例分成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14.1.3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
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是由法律法规和规组成的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立法(暂行条例,如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等)
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14.2货物和劳务税类
14.2.1货物和劳务税的主要特点
货物和劳务税,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以货物和劳务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14.2.2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特点
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征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其特点如下:
1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2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二、增值税的优点
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2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
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4在税收征管上可以相互制约,交叉审计
三、增值税的类型
按允许扣税的范围,国际上一般将增值税分为三种类型:
1消费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中的所含税款,从社会看,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收入,该类型不含有重复课税,是完全的增
值税。
3生产型增值税:
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中所含的税款,从社会看,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具有一定程度的重复征税。我国在2009年之前均采用的是“生产型”增值税
四、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纳税人
1征税范围:
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口四个环节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
征税范围覆盖第一、二、三产业
2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灸、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①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按规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情形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②小规模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型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提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五、税率与征收率
1适用一般纳税人
税率:13%,9%,6%,0
13%
(1)销售或进口货物,列举9%税率的除外
(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
9%
(1)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包括粮食在内的农产品、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2)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6%
0%
出口货物:
2适用小规摸纳税人
征收率:3%,5%
3%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
5%销售自行开发、取得、自建的不动产以及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六、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
扣税法:当期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2进项税额为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一般以当期购货发票中注明的允许扣除的增值税款为准。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提示】此处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
七、增值税征收管理
(二)纳税期限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提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2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上述规定执行。
4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
①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②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末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2非固定业户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四)发票管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分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1)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2)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折叠票和卷票两种。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
基本联次为两联:
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
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
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纳税人选择使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提示:
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14.3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含义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广义上:消费税应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品普遍课税。
实践上:消费税主要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等课税。
目的:是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平均税率一般较高。
我国消费税是在对货物谱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
小提示
①消费税的课税对象主要是消费品:
②消费税属于间接税:
③消费税的实际负担者是消费者:
④征税目的:是国家贯彻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从而引导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
二、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消费税采取列举征税力法。【即】只对列入征税目录的消费品征税。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只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税目、税率和计税方法
税目:按产品列举税目的办法--15类税目
烟;酒:高档手表;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实木地板;涂料;木制一次性筷子;电池;鞭炮焰火。
计税方法
1从价定率
适用比例税率(大多数应税消费品采用1%-56%的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
适用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
3复合计税
四、征收管理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
(一)纳税限期一同增值税
1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那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提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2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5日内缴纳税款
(二)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14.4所得税
14.4.1所得税的特点
所得税是对所有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特点:
1.税负相对比较公平:所得税税额的多少直接决定于有无所得和所得多少。比较符合“量能负担”原则;
所得税类一般规定有起征点、免征额和扣除项目,可以减轻或取消低收入者的负担。
2·所得税类以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属开单环节征收,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
3·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所得税多数情况下采用累进税率,与流转税比较收入更富有弹性,所得税能够自动适应经济发展周期变化,发挥“内在稳定器”的作用。
14.4.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内容】
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二、税率
25%;20%(非居民企业特殊所得)
三、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减免和抵免税额
五、征收管理
1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按年度计算。
14.4.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制度。
一、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提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应纳税额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综合所得
1居民个人:
每一纳税年度的攸入额减除费用0000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扣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提示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提示2]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提示3]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提示4]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2非居民个人: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4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提示]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四、税收优惠
1.免征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领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2,减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五、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办法有自行申报纳税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纳税两种。
(一)自行申报
纳税人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形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做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种纳税申报情形的具体规定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1)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①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③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④纳税人申请退税。
(2)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3)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1)需要纳税申报的经营所得
②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③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④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需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形
①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且符合汇算清缴情形的,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②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均未扣缴税款的,选择向其中一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非居民个人在次年6月30日前离境(临时离境除外)的,应当在离境前办理纳税申报报。
③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4.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5.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
(1)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中国境内狂职、受雇单位所在地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6.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申请注销中国户籍前,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清算。
7非居民个入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提示】纳税人可以采用远程办税端、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全员全额扣缴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扣缴义务人和代扣预扣税款的范围
(1)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所谓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2)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凭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2居民个人不同项目所得的扣缴方法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
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补充:非考试内容,主要用于了解累计预扣法的意思。累计预扣法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4.5关税
一、关税的概述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小提示
所谓"境”是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是一个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通常情况下,一国关境与国境是一致的,关境即国境。但由于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的存在,关境与国境有时不完全一致。
1对象
征税对象: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小提示
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
物品是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2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1)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是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法人或者其他社会团体。
(2)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该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
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
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
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
④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3征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
4税率
(1)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
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2)出口关税设置出口税率。
对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二、关税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完税价格
三、关税的征收管理
(一)关税的缴纳
(1)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纳税人除海关特准的以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2)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3)关税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关税的强制执行
(1)征收关税滞纳金
①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滞纳之日起,至纳税人缴纳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征收,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
②具体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
(2)强制征收
(三)关税的退还
关税退还是指海关将实际征收多于应当征收的税额(溢征关税)退还给纳税人的一种行政行为。
(1)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人办理退还手续。
(2)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人办理退还手续。
纳税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四)关税的补征和追征
补征和追征是海关在关税纳税人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后,发现实际征收税额少于应当征收的税额(称为短征关税)时,责令纳税人补缴所差税款的一种行政行为。
(1)由独税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追征: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补征。
区分关税追征和补征的目的是区别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征收时效,超过时效规定的期限,海关就丧失了追补关税的权力。
(2)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税款:
因纳税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纳税人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3年以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4.6财产税
14.6.1财产税的特点
【财产税】是对所有以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我国现行税制中财产税类的税种主要有房产税、车船税。
1优点
符合税收的税能力原则;
课税对象是财严阶值,税源比较充分,且相对稳定,不易受经济变动因素的影响;
征税是有财产者纳税,无财产者不纳税,财产多者多纳税,财产少者少纳税,因此财产税具有收入分配功能,征收财产税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避免社会财富分配不均:
财产持有者在财产使用上一般不与他人发生经济关系。财产税属于直接税,不易转嫁。
政府征收财产税增加了有产者的负担,同时等于减轻了无产者的负担。
2缺点
税收负担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因为纳税人的财富主要评价标准是收入,而不仅仅是财产:
收入弹性较小,为满足财政需要而变动财产税收入是很困难的:
在经济不发达时期,课征财产税会减少投资者的资本收益,降低投资者的积极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本的形成可能带来障碍。
14.6.2房产税
一、含义
以房屋为征税对像,按照房屋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纳税人
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
者使用人。
三、征税对像
房屋
四、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
【提示】
1,农村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2,工矿区开征房产税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独立于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菜審、室外游泳池不属宁房产税征税范围。
五、税率
比例税率
从价计征:税率为1.2%
从租计征:税率为12%
六、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
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从租计征
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相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七、征收管理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二)纳税地点
房产所在地。
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4.6.3契税
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像,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契税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有利于保护合法产权,避免产权纠纷。
一、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提示】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2征税范围: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像。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互换方式将士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提示】①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收契税:
②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③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实质上是接受赠与房产的行为,也应缴纳契税
(5)房屋互换
【提示】①公司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②士地房屋典当、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2税率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具体执行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3%~5%的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14.6.3车船税
车船税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镜内的车辆、船舶按照规定税目和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征税范围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镜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2征税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
[提示1]车辆、船舶是指:
①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②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丙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按照纳税地,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缴纳车船税。车船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五、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
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提示1]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其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提示2]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纳税申报
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14.6.6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十四五”规划提出“完善现代税收制度”
【具体包括】
优化税制结构,健全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进扩大综合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
聚焦支持稳定制造业、巩固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制度。
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规范完善税收优惠。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15. 政府预算。
15.1政府预算的职能与原则
15.1.1政府预算的含义和职能
一、政府预算的含义
政府预算是具有法律规定和制度保证的、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一)从技术性方面看,政府预算包含两层含义:
1.从形式上看,政府预算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以预算平衡表的形式体现。
2从内容上看,政府预算是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
反映可供政府集中支配的财政资金数量的多少。是财政部门技法定程序管理财政资金的活动。
政府预算是政府理财的主导环节和基本环节
(二)从政治性方面看,政府预算是重大的政治行为
1·政府预算指标背后反映的是政府在做什么和不做什么之间做出选择;
2.政府预算反映了支出上的优先权。
3,政府预算反映了政府准备购买的具体公共物品和服务及其成本。
(三)从本质上看,政府预算是国家和政府意志的体现
政府预算需要经过国家权力机关的审查和批准才能生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性文件(属于年度立法)
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决算
都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政府预算制度最早出现英国。英国于17世纪编制了第一个国家预算。
二、政府预算的职能一反映、监督和控制
1反映政府部门活动
政府预算反映和规定了政府在预算年度内的工作或活动范围,方向和重点。
2监督政府部门收支运作情况的功能
作为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重要文件,政府预算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收支运作的途径和窗口
3控制政府部门支出的功能
15.1.2政府预算的原则和分类
一、政府预算的原则
攻府预算原则是政府选择预算形式、体系和在预算编制、审查、执行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制定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重要方针。
政府预算原则侧重点的发展变化
早期强调预算的控制性-之后强调政府预算的周密性-功能预算理论发展以来强调预算的功能性
功能预算理论创建于凯恩斯时代初期,以凯恩斯经济理论为基础,强调将政府的税收、支出、借债等作为一种具有调节运行功能的工具来使用,主张预算政策要以财政措施的实施结果作为安排政府预算收支的依据。
最基本的预算原则主要包括6个,如下所示:
1完整性原则
政府预算必须包括政府所有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内容,以便全面反映国家的财政活动。
所有法律准许的政府财政活动,都要在预算中清楚的列出,不应另设其他财政收支账目:
政府所有的财政活动都不能脱离预算管理,非政府交易活动必须排除在外。
2统一性原则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必须按统一的预算科目、统一的口径、程序计算、填列和编制统一的预算。(保证整个财政活动的连续性和整体协调性)
3可靠性原则
也称为“谨慎性”原则
强调真实可靠,有充分确实的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可靠、完整、能够落实。
支出预算安排要真实、可靠,既不能不切实际的把支出盘子打得很大,无法完成,也不能留下硬缺口,将执行中一定要发生的支出不列入预算,人为缩小支出规模。
4合法性原则
政府预算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政府预算的成立、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和预算执行结果都必须经过立法机关审查批准。
这是政府必须对纳税人负责的理念的重要体现
5公开性原则
预算的内容及其执行情况,除少数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必明确并采取一定的形式公诸于众。
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制定、执行以及执行中的调整和决算与评估的过程也应向公众公开。
6年度性原则
世界各国采用的预算年度有两种:历年制和跨年制。
1【历年制】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同年的12月31日止为一个预算年度。【如】中国、德国、法国等;
二、政府预算的分类(六大类)
(一)按预算编制形式
1单式预算
政府财政收支计划汇集编入一个总预算之内,形成一个收支项目安排对照表。
【优点】这种形式比较简单,便于编制。
【缺点】没有区分各项财政收支的经济性质,不利于政府对复杂的财政活动进行深入分析、管理和监督。
2复式预算
复式预算一般由经常预算和资本预算组成。
【优点】区分了政府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经济性质和用途便于政府科学安排收支结构,分类控制预算收支平衡,便于政府灵活运用资本性投资和国债等手段,对宏观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
【缺点】编制和实施较为复杂。
(二)按预算编制依据的内容和方法
1增量(基数)预算
预算年度的财政收支计划指标在以前预算年度的基础上,按新预算年度的经济发展情况加以调整后确定。
增量预算保持了财政收支指标的连续性。是一种传统的预算编制方法。
2零基预算
不考虑以前年度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只以新预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力可能为依据
提示
零基预算并不是一切都要重新开始,而是对已有项目需要重新审定和安排,起点为零。
有利于克服增量预算下政府财政收支指标刚性增长的弊端,提高预算支出效率。
1年度预算:预算有效期为一年的政府预算
传统的年度预算是按一个年度来安排政府收支的,这种安排容易出现某些单项决策在年度内看合理,但从中长期可能不合理的情况。
2多年预算
预算有效期为几年(一般为3年至5年)的政府预算。
编制多年预算一般都是采取逐年递推或滚动的形式。
【即】多年预算每年编制一次,每次向前滚动一年,每年根据情况对收支指标作出调整或修正。
多年预算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要提交国家权力机关作为审议年度预算时的参照,但不需要经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批准。
(四)按预算收支平衡状况分类
1平衡预算
预算收入基本等于预算支出的预算。
实际工作中略有结余或略有赤字的预算通常也被视为平衡预算。
2差额预算
预算收入大于或小于预算支出的预算,【包括】收大于支的盈余预算和支大于收的赤字预算。
(五)按预算项目是否直接反映经济效益分类
1投入预算
用来控制各项支出用途和金额的预算。投入预算根据预算控制各项支出,要求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金额使用资金。
2绩效预算
先由政府部门确定需要履行的职能以及为履行职能需要消耗的资源,在此基础上制定绩效目标,并用量化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每项计划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3规划项目预算
根据国家的经济状况和发展趋势以及国家当前所要达到的总体目标,利用系统分析以及成本效益分析工具来评估各项公共计划的成本效益,协助政府拟定最优决策,以利于国家经济资源合理配置的一种预算制度。
核心使用成本-效益、成本-有效性分析用以对不同规划和活动进行比较,以此作为实现既定目标的手段。
(六)按预算管理层级分类
1中央预算
中央政府的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预算、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性支付、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等组成。
2地方预算
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乡预算。
15.2我国政府预算职权划分
预算管理职权是指政府预算方针政策、预算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权、解释权和修订权,政府预算、决算的编制和审批权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监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对立法机关、各级政府、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做了明确规定。
一、立法机关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3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本级决算;
【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二、各级人民政府
1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又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具体办法,国务院机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组织】本级总预算执行:
【决定】本级政府预备费动用:
【编制】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
【组织】编制本级决算草案等;
【改变或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关于预算方面的不恰当的决定和命令。
三、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具体编制】本级预算草案
【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提出】本级预备费动用方案;
【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报告各级预算的执行情况:
【具体编制】本级决算草案。
四、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预算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部门预算具体执行办法:
【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编制】本部门决算草案。
五、各单位
各部门所属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预算、决算草案,按照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接受政府财政、
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审计机关
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以及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15.3我国政府预算体系
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
我国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基础
15.3.1一般公共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
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其收入包括:
15.3.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政府性基金的含义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政府性基金项目由财政部审批,重要的政府性基金项目须报国务院审批。
所有政府性基金都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通过政府性基金收支表列示,按照法定程序接受人大审查和监督。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含义及管理原则
(一)含义: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
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与财政预算一样,同属于政府预算的范畴。
但二者又有所不同,政府性基金预算与财政预算的主要不同表现在资金的管理方式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具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的特征。
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是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与基金预算收入一对应。
(二)管理原则:
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管理原则是:
15.3.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ー、含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核心是调整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是实现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
3,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国有资本收益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
二、编制原则
是统筹兼顾、适度集中。
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合理确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比例。
二是相对独立、相互衔接
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保持与政府公共预算的相互衔接。
三是分级编制、逐步实施
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体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级编制并根据条件逐步实施。
三、收支范围
国有资本经营预第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
利润/股型/股息/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公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对重要企业补充资本金和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1从2010年开始,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交全国人大审查批准。
15.3.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政府通过:
社会保险缴费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支出的收支预算
2010年国务院决定试编
2013年正式提交全国人大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①依法建立,规范统一。
②统筹编制,明确责任。
③转项基金,专款专用。
④相对独立,有机衔接。(与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
⑤收支平衡,留有结余。
二、编制范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土伤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三、编制方法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的编制应综合考虑统筹地区上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预测及社会
保险工作计划等因素。
四、编报和审批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汇总编制--财政部审核--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向国务院报告
五、执行和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
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应当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六、决算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汇总编制--财政部审核--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问国务院报告
15.3.5四类预算之间的关系
四类预算既相互独立、又有机衔接。
2从衔接上看,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了大量社会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都可以调剂部分资金用于社会保障。
15.4我国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
政府预算制度:
是财政运行的基本规则
是有关政府预算活动的各种法规制度
是纳税人及其国家权力机关控制财政活动的机制
是财政制度的核心/是财政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预算制度一般是通过“预算法”的形式予以确定
15.4.1我国政府预算编制制度
一、建立部门预算制度
(一)部门预算的含义
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由基层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部门预算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形式
实行部门预算制度,需要将部门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部门所属单位收支全部纳入在一本预算中编制。
部门预算收支:
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
也包括事业单位预算
既包括一般收支预算,
也包括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既包括基本支出预算,也包括项目支出预算
既包括财政部门直接安排的预算,也包括有预算分配权部门安排的预算
(二)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及程序
1,部门收入预算编制采用标准收入预算法:
部门支出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
支出预算包括:
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
人员支出预算按照工资福利标准和编制定员逐人核定;日常公用支出预算按部门性质、职责、工作量差别等划分若干档次,制定标准定员定额体系,逐部门核定。
(2)项目支出预算要进行科学论证和合理排序,纳入项目库,编制中长期项目安排计划,结合财力状况,在预算中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在此基础上,编制具有综合财政预算特点的部门预算。
2编制程序
部门预算采取自下而上的编制方式,编制程序实行“两上两下”的基本流程。
一上: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建议数,上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各部门的预算建议数审核、平衡后,
一下:汇总成本级预算初步方案报同级政府,经政府批准后向各部门下达预算控制限额。
二上: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限额,编制部门预算草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二下:财政部门对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草案审核后,汇总成本级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报经政府批准后,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草案一个月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在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并负责执行。
(三)建立部门预算制度的重要意义
1实行综合预算,统一了预算分配权,实现了预算编制的统性,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提高了预算分配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通过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引入绩效评价,增强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确立了部门作为部门预算主体的地位,有利于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各部门统筹安排资金的能力,有利于推动部门和行业事业发展。
4预算从基层编起,经过部门审核汇总、财政综合平衡再报政府审定、人民代表大会审批,使预算形成的链条更加严密,增强了预算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缴比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执行
中央部门预算外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国库,支出通过财政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其中】交通运输部集中的航道维护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中央部门收取的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广告收入、捐赠收入、回收资金、利息收入等预算外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使用时用于收入上缴部门的相关支出,专款专用。
15.4.2预算执行制度
预算执行制度是政府预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算实施的关键环节。
一、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1,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内容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其内容包括:
①建立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②规范财政性资金收缴方式:分别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制度,所有收入通过代理银行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2,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意义:
①加强了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控制: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电子化监控系统,加强了事前和事中监督
②提高预算执行管理的透明度
③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攻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公开招标与非公开招标相结合;委托采购与自行采购相结合。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要科学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为政府采购提供有效依据,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
15.5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预算法定,坚持目标引领,坚持底线思维
(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①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②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
③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
④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⑤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16. 财政管理体制。
16.1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与类型
16.1.1财政管理体制的含义、内容
一、财政管理体制的含义
财政管理体制就是国家管理和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更和财攻管理职责与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财政管理体制】包括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公共部门财务管理体制等。
【狭义的财政管理体制】是指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中心环节。它规定了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划分,规定了预算资金使用的范围、方向和权限。
二、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
1.财政分配和管理机构的设置
与政府管理体制相适应,目前我国的财政管理机构分为:
中央
省(自治区、直辖市)
设区的市(自治州)、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乡(民族乡、镇)
各级财政部门内部又设置不同业务分工的机构,分别负责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2.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的划分
财政管理体制作为划分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根本制度,其依据是政府职能界定和政府间事权划分。
政府间财政支出划分是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性内容.
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一般遵循以下重要原则:
受益原则
根据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受益范围来划分政府间事权
1对于全国范围内受益的事权划归中央:
2在区域范围内受益的事权划归地方;
效率原则
根据产品的配效率来确定事权的归属
区域原则
根据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区域性来划分政府间事权
1将没有区域性特征、需要按统一规划和标准提供的全国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事权划归中央政府,如外交、国防事务等;
2将具有区域性特征、需要因地制宜来提供的地区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事权划归地方,如社会治安、城市供水\公园事务等
技术原则:
根据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规模大小、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政府间事权。将规模庞大需要高技术才能完成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应由中央政府负责。【如】三峡工程、青藏铁路等公共工程
3.政府间财政收入的划分
税种属性是决定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的主要标准.市场经济成熟国家一般遵循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集权原则:
收入份额较大的主体税种划归中央政府。
恰当原则:
一些调控功能较强的税种作为中政府收入;对于体现国家在权的收入(如关税),作为中央政府收入。
效率原则:
1将一些流动性较强的收入,作为中央政府收入;
2将一些流动性不强的收入(【如】以土地为课税对象的收入)、地方政府比较了解税基等基本信息、收入相对稳定的,划归地方政府,既易于操作,征税效率也比较高。
收益与负担对等原则:
对于收益与负担能够值接对应的收入(如使用费等)一般作为地方政府收入
4.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16.1.2财政管理体制的类型、作用
一、财政管理体制的类型
(一)财联邦制模式
(1)在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遵循“州余权主义”原则。
【即】在宪法中未指明或者未列举的联邦权属之外的事务,州有权立法和实施。联邦与州在宪法规定的领域内相对独立、平等、互不从属。
(2)联邦制下的财政管理体制模式下,各级政府独立地行使各自的财权财力,自收自支,自求平衡,自行管理,自成一体。
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地方上级财政与下级财政之间没有整体关系,政府间的财政联系主要依靠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来实现。
【实行财政联邦制的国家】美国、印度、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墨西哥、俄罗斯等国家。
(二)财政单一制模式
(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权划分及与之相适应的财权财力划分,统一财政预算和分级管理的一种体制模式。
实行财政单一制英国、法国、日本、意大利、韩国、等国。
二、改革开放后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总体上讲,我国一直实行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后,实行了“包干制”财政管理体制;94年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三、财政管理体制的作用
1保证务级政府和财政职能的有效履行
2调节各级和各地政府及其财政之间的不平衡
3促进社会公平,提高财政效率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财政管理体制要以坚持公平、效率原则为出发点,以促进社会稳定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基本目标。
16.2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16.2.1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史史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的收入体系。
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一、支出责任划分
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地方财政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支出。
中央:国防,武警经费,外交支出,中央行政管理费/中央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用,地质勘探费等
地方: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经费、民兵事业费等
二、收入划分
(1)为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
(3)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
三、现行中央地方收入划分
1中央税
关税
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消费税;
未纳入共享范围的中央企业所得税
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收入
中央企业上缴的利润
证券交易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出口退税、船舶吨税
2地方税
地方企业上缴利润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
3、中央地方共享税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资源税
①增值税中央50%;地方50%;
②资源税: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其余资源税归地方:
16.2.2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悠革
1.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效
1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增强了中央财政统筹
配置资源、加强宏观调控的能力,也调动了地方经济。
2增强了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3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强化了对地方
财政的预算约束,提高了地方坚持财政平衡、注重收支管理的主动性。
2,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
财政体制改革总的方向是,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
①完善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关系全国政令统一、维护市场、促进区域协调、确保国家各领域安全的重大事务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以加强国家的统一管理,提高全国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②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
将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但对其他区域影响较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如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
③明确区域性公共服务为地方事权
将地域信息强,外部性弱,并主要与当地居民有关的事务下放给地方。
④调整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责任
(2)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
根据税种属性,遵循公平便利和效率原则,将收入周期性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天,易转嫁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
将其余具有明显受益性、区域性特征、对宏观经济运行不产生直接影响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
16.3财政转移支付
16.3.1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含义及特点
一、财政转移支付的含义及作用
1.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时,协调上下级财政之间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最早提出转移支付概念的是著名经济学家庇古,在1928年出版的《财政学研究》中第一次使用这一概念。
2.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1)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弥补其收支差额,这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最基本作用。这一制度增强了地方政府提供本地区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能力,有利于实现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纵向平衡。
(2)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各地方之间因财政状况不同而造成的公共服务水平的不均等。
(3)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央政府通过对地方政府的专项拨款,可以对地方的财政支出项目进行调节,有利于增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能力。
二、财政转移支付的待点
(1)完整性。
(2)对称性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的财力,与能够满足该级政府承担、履行的事权职责需求相对应。
(3)科学性。
(4)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一般性转移支付系数主要取决于转移支付资金总额、地方收支缺口、各地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
(5)法制性。
16.3.2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一、财政转移支付分类
转移支付的具体形式有很多种,但一般都可以归结为均衡拨款与专项拔款两大类。
通常情况下,对于地方事权范围的支出项目,中央政府通过般性转移支付实施财力匹配与均衡;美国是分权国家的典型代表,但美国是少有没有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的国家,联邦政府的转移支付全部以专项和分类转移支付方式下达。
专项转移支付严格限于中央委托事务、共同事权事务、效益外溢事务和符合中央政策导向事务。
二、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分类
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组成。
1.一般性转移支付:
含义: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由地方统筹安排。
类别: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等具体项目。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按照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原则,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蕉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规模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的转移支付。
2.专顶转移支付:
专项英移支付是指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地方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或中央地方共同承担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需要按规定用途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农等公共服务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比较多。
三、税收返还制度
四、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任务
1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稳定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促进地区财力平衡,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
2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幅减少转移支付项目。
16.4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16.4.1总体要求和划分原则
一、总体要求
1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
2坚特决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坚持财政事权由中央决定.
在完善中央决策、地方执行的机制基础上,明确中央在财政事权确认和划分上的决定权,适度加强中央政府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能力,维护中央权威。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履行财政事权的责任,最大限度减少中央对微观事务的直接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加强区域内事务管理的优势,调动和保护地方干事创小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坚持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合理确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对应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要明确承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相应政府层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4坚持法制化规范化道路
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本规范以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将地方各级政府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关制度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形式规定。
5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二、划分原则
(一)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
1体现国家主权、维护统一市场以及受益范围覆盖全国的基本公共服务由中央负责:
2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由地方负责;
3跨省的基本公共服务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责。
(二)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
1结合我国现有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更多、更好的发挥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组织能力强、
贴近基层、获取信息便利的优势,将所需信息量大、信息复杂且获取困难的基本公共服务优先作为地方的财政事权,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2信息比较容易获取和甄别的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易作为中央的财政事权。
(三)实现权、责、利相统一
适宜由中央承担的财政事权执行权要上划,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执行力度;适宜由地方承担财政事权决策权要下放,减少中央部门代地方决策事项,保证地方有效管理区域内事务。
(四)激励地方政府主动行为
(五)做到支出责与财政事找相适应
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对属于中央并由中央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中央承担支出的责任。
16.4.2主要内容
1.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
(1)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要逐步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出入境管理、国防公路、国界河湖治理、全国性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服务确定或上划为中央的财政事权
(2)保障他方履行财政事权
(3)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要逐步将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科技研发、公共文化、基本养老保险等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4)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
2.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
(1)中央的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
中央的财政事权如倭托地方行使,要通过中央传项转移支付安排相应经费。
(2)地方的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
地方财政事权如委托中央机构行使,地方政府应负担相应的经费。
(3)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
(4)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17. 财政政策。
17.1财政政策的功能与目标
财政政策是一国政府为实现预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财政收支关系进行调整的指导原则和措施。财政政策由预算政策、税收政策、支出政策、国债政策等组成。
17.1.1财政政策的功能
【导向功能】财政政策通过财政分配和管理活动,调整人们的物质利益,进而调节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行为,引导国民经济运行。
【协调功能】主要体现在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等出现的某些失衡状况的调节和制约
【控制功能】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调节企业和居民等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实现对经济社会的有效控制。
【稳定功能】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调整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实现供求平衡。
17.1.2财政政策的目标
1促进充分就业
2物价基本稳定
3国际收支平衡
4经济稳定增长
17.2财政政策的工具与类型
17.2.1财政政策工具
财政政策的工具是用以达到财政政策目标的冬种财政手段。
【主要有】预算、税收、公债公共支出、政府投资和财政补贴等。
①社会总供给小于社会总需求(经济过热,少花钱抑制总需求)
缩小支出规模、保持预算盈余(预算政策)
提高税率、减少税收优惠来增加税收(税收政策)
降低投资支出水平(政府投资)
减少财政补贴支出(补贴政策)
②社会总供给大于社会总需求(经济过冷,多花钱刺激总需求)
扩大支出规模、保持一定赤字规模(预算政策)
降低税率、增加税收优惠来减少税收(税收政策)
提高投资支出水平(政府投资)
增加财政补贴支出(补贴政策)
(公债政策)公债发行中通过期限种类的不同设计和调换公债长短期限,以及调整国债发行利率水平影响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化来对经济运行产生扩张性或紧缩性的影响。
(公共支出)
【狭义购买性支出】政府进行日常行政事务活动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支出。
【转移性支出】政府补助支出;捐赠支出;债务利息支出。经济过热时,减少公共支出;经济过冷时,扩大公共支出。
【提示】预算调节经济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财政收支的规模及其差额上
在经济过热时,政府自己要少花钱,也要引导私人少花钱,政府少花钱的办法是减少财政支出【如】缩小预算支出、减少政府投资、减少补贴支出、减少公共支出。引导私人少花钱的办法是增加财政收入
17.2.2财政政策类型
一、根据财政政策调节经济周期的作用划分:
1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
财政制度本身存在一种内在的、不需要政府采取其他干预行为就可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自动调节经济运行的机制。也被称为财政自动稳定器
主要表观在两个方面:
1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累进所得税的自动稳定作用;经济萧条时期,个人收入和企业利润减少,税基相对缩小,适用的累进税率相对下降,税收会自动减少
2政府福利支出的自动稳定作用。
经济衰退时,领取失业救济和各种福利标准的人数增加,政府福利支出自动增加,有利于抑制消费支出的持续下降。
2.相机快择的财政政策
政府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社会状况,在动灵活的选择不同类型的反经济周期的财政政策工具,干预经济运行行为,实现财政政策目标。该政策包括汲水政策和补偿政策。
①【汲水政策】是指在经济萧条时期进行公共投资,以增加社会有效需求,使经济恢复活力的政策。
汲水政策的特点包括:
【第一】它是以市场经济所具有的自发机制为前提,是一种诱导经济复苏的政策;
【第二】它以扩大公共投资规模为手段,启动和活跃社会投资:
【第三】财政投资规模具有有限性,即只要社会投资恢复活动、经济实现自主增长政府就不再投资或缩小投资规模:
【第四】如果经济萧条的状况不再存在,这种政策就不再实施。是一种短期财政政策。
②【补偿政策】是指政府有意识的从当时经济状态的反方向调节经济变动的财政政策。
【经济萧条时期】增加支出、减少收入,增加社会有效需求,刺激经济增长。
【经济繁荣时期】减少支出、增加收入,减少社会过剩需求,稳定经济波动。
二、根据财政政策在调节国民经济总量初结构中的不同功能来划分。
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中性财做政策
【扩张性财政政策】
通过财政收支活动来增加和刺激社会总需求的政策。在社会总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政府通常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通过减税、增加财政支出等手段扩大需求。
【紧缩性财政政策】
通过财政收支活动来减小和抑制社会总需求的政策。在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的情况下,政府通常采用紧缩性财政政策,通过增加税收、减少财政支出等手段抑制社会需求。
【中性财政政策】
也称为均衡性财政政策,经济稳定增长时期,政府通过实施财政收支基本平衡或者动态平衡财政政策,既不产生扩张效应,也不产生紧缩效应以保持经济稳定发展。
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
(1)宏观调控政策的“松”“紧”理解
“松”的政策措施:增加财政支出、减税、降低利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扩大信贷规模。
“紧”的政策措施:减少财政支出、增税、提高利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缩小信贷规模。
具体应该采取哪一种类型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措施,主要取决于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所要达到的政策目标。
一般而言,如果社会总需求明显大于社会总供给,则应该采取“紧”的政策措施,以抑制社会总需求的增长;如果社会总需求明显小于社会总供给,则应该采取“松”的政策措施,以扩大社会总需求。
(2)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类型
“双松”搭配类型:是指扩张性财政政策与扩张性货币政策的组合;使社会总需求扩大,刺激经济增长扩大就业,但也会带来通货膨胀风险。
“双紧”搭配类型:紧缩性财政政策与紧缩性货币政策的组合;有效抑制需求膨胀与通货膨胀,但也可能带来经济停滞的后果。
“松紧”搭配类型:
紧的财政十松的货币/
在控制通货膨胀的同时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但货币政策过松,也难以制止通货膨张。
松的财政十紧的货师/
在保持经济适度增长的同时尽可能地避免通货膨胀。但长期使用这种政策组合,会积累大量的财政赤字。
17.3财政政策乘数与时滞
17.3.1财政攻策乘数
财政政策乘数,是用来研究财政收支变化对国民收入的影响。财政政策乘数具体包括:
税收乘数/政府购买支出乘数/平衡预算乘数
1【税收乘数为负值】说明税收增减方国民收入变动呈反方向变动;
2.政府增税时,国民收入减少,减少量为税收增量的b/(1-b)倍。这说明,如果政府采取减税政策,虽然会减少财政收入,但将会成倍地刺激社会有效需求,从而有利于民间经济的增长。
(1)政府购买支出乘数为正数。说明购买支出增减与国民收入变动星有方同孪动:
(2)政府增加购买性支出时,国民收入增加,增加量为支出增量的1/(1-b)倍;
(3)同税收乘数比较,购买性支出乘数大于税收乘数。这说明增加财政支出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大于减税政策。
【平衡预算乘数】指政府收入和支出同时以相等数量增加或减少时,维持财政收支平衡,对国民收入变动的影响程度。平衡预算乘数=政府购买支出乘数+税收乘数=1
即使增加税收会减沙国民收入,但如果同时等额增加政府支出,国民收入也会等额增加这意味着即使实行平衡预算政策,仍具有扩张效应,其效应等于1。
财政乘数效应表明:
当政府投资或支出扩大、税收减少时,对国民收入有加倍扩天的作用,从而产生宏观经济的扩张效应;当政府投资或支出减少、税收增加时,对国民收入有加倍收缩的作用,从而产生宏观经济的紧缩效应。
17.3.1财政政策时滞
财政政策的实施一般会产生下列五种时滞,依次为:
1认识时滞
2行政时滞
3决策时滞
4执行时滞
5效果时滞
这是指政策正式实施到已对经济产生影响所需要的时间。
这些时滞又分为:
【内在时滞】只涉及行政单位,与立法机关无关,【即】这种时进只属于研究过程,与决策机关没有关系
财政政策时滞的存在,对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使财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与政策制定初衷相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