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确实是按照排量来征收的。具体来说,车船税的征收标准以车辆的发动机汽缸容量(即排气量)为依据,分档进行征收。不同排量的车辆,其车船税税额也不同,排量越大的车辆,需要支付的车船税也越多。
车船税:
1. 纳税人:车船税的纳税人是车辆和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对于车辆,包括依法应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对于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2. 计税依据:车船税的计税依据是车辆和船舶的种类和数量。
对于乘用车,以车辆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载的排气量毫升数确定税额区间。
对于商用车客车,以车辆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载的车辆数确定税额。
新车车船税的税额标准大致按照以下排量范围进行划分:
1. 1.0升(含)以下:车船税为60元至360元。
2. 1.0升以上至1.6升(含):车船税为300元至540元。
3. 1.6升以上至2.0升(含):车船税为360元至660元。
4. 2.0升以上至2.5升(含):车船税为660元至1200元。
5. 2.5升以上至3.0升(含):车船税为1200元至2400元。
6. 3.0升以上至4.0升(含):车船税为2400元至3600元。
买新车时,车船税的计算基于车辆的排量。
排量与车船税对应关系:
1.1.0升及其以下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1.6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1200元至2400元。
车船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所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车船税立法原则:
1.筹集地方财政资金,支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2.加强对车船使用的管理,促进车船的合理配置;
3.调节财富分配,体现社会公平。
征税范围: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车辆、船舶,是指:
车船税的税目有乘用车、商用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机动船舶、游艇。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和船舶。
车辆、船舶是指:
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和船舶。
车辆、船舶是指:
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是指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规定减免的车船外)。
车辆
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前款所称车船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等依法具有车船登记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转租赁的会计处理:企业转租使用权资产形成融资租赁的,借:应收融资租赁款,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贷:使用权资产,资产处置损益(差额,借或贷)。
环保税税率是定额税率。根据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六大会计科目借贷方向:资产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负债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收入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费用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利润: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
劳务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支付个人劳务费分录: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银行存款等。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国内学者,教授,1985年起从事税收教学和研究,有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外商投资企业的多维度实战经历。
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多年会计职称考试教学经验。理论知识扎实、授课方式多样。
多年财税教学行业经验,精通理论知识,深谙财税考试命题规律,多年专业辅导书编辑策划经验,熟悉学员学习历程和心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