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布了最新出台的《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到2025年,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2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值突破3500亿元,占全市汽车制造业产业产值35%以上。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渐渐进入我们的生活,政府扶持、国家大力推广、优惠政策……这些关键词让我们对新能源汽车充满好奇心。
2021年伊始,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新举措。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吧~
车辆购置税
01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车船税
02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规定:
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一)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
(二)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
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二)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符合上述标准的节能、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告。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
4.《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原标题:《购买新能源汽车要征车辆购置税吗?这些税收知识一篇讲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