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向先生在奇瑞汽车海口九恒店,贷款购买了一辆轿车。当时,合同约定,钱款总价包含购置税、保险、上牌等事项。如今,向先生称,他付完了钱,提了车,车牌迟迟上不了,究其原因是购置税没交。而4S店给出的未交税理由,让向先生大吃一惊。
公司称,销售顾问许某根入职不到一年,目前已经离职。针对此事,公司方面也向警方报了案。
海南九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经侦立案了,我让他们也去报案(记者:是你们公司去报案了?)对(记者:这个事实存在的?)存在,这个销售顾问也对我们公司进行了款项的侵犯(记者:有没有拿其他车主的钱?)拿他的写不写我不清楚,其他的肯定也有,工作人员也在给这个销售顾问给他压力,追缴这笔款。
海南九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原销售顾问 许某根:退了五六笔了,大概有十万出头(记者:现在还差几位车主的没有还清?)记不太清楚了,应该有六七个吧,大几万(记者:这个钱咱拿到之后是没有交给公司对吧,咱是用来做什么了?)当时也是说做在,就是挪来挪去,我觉得这个事情我就没必要说了吧(记者:咱们现在自己筹钱?)对,公司是说让我自己承担,我知道做错了,我该承担承担。
记者联系警方了解到,目前此事仍在调查中,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消费者质疑4S店监管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向先生质疑,自己是在4S店内给销售顾问当面转的钱,而且收据、合同都有店里的公章。即便员工涉嫌职务侵占,挪用了相关钱款,4S店的监管去哪了?后果如何能让消费者个人承担?对此,4S店是如何回复的?继续来看。
向先生的侄子 汪先生:当时交这个一万多块钱,我们这个亲戚是在这个店家交的,这个员工是这个店家的员工,怎么能说这个钱不是交给你们店的呢。
向先生一家认为,虽然一万多元是分两笔转到销售顾问许某根的微信账户。但是,许某根出具的收据里,盖有海南九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财物专用章。同时,购车合同中写明,乙方应支付车辆定金18800元,尚欠金额128200元,同样盖有公章。这表明,公司是认可收到这两笔钱的。
向先生的侄子 汪先生:你看合同价格是这么多钱,什么购置税,保险上牌等一系列的费用,全部都包含了,上面是已经收到了18800,还欠这么多,这里也盖了章,你怎么能说没有收到这个钱呢,我们钱已经交到他们手上了,我觉得个人行为就是他们4S店的责任。
向先生及家人认为,公司销售顾问涉嫌职务侵占、挪用部分钱款,不应当由消费者承担追回钱款的责任。对此,公司作何回应?
向先生的侄子 汪先生:现在我们的诉求就是把车牌、购置税所有的东西,按照合同上面写得清清楚楚的,给我们办理完整。
海南九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我们也收到车款,其他办牌的业务我们没法进行,我也阐述一下,公司是不可能先垫付,我们尽全力去协助受害者去追款,你们可以走司法程序。
向先生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为其办理购置税、上牌等事项。而公司明确:无法垫钱办理。
海南九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记者:车主这边提供的手机里边定金18800的收据,是你们公司开的吧?)不是,伪造的(销售顾问)借用我们的场地 进行了收他们的钱(向先生的侄子 汪先生:借用场地,他是你们的员工,你不要搞错了)在职员工是不允许收,这是红线的, 他收了是他要付他的法律责任(向先生的侄子 汪先生:那是你们管理上)管理问题我们负的责任由法律法官说了算(记者:那为什么这个合同上面就写了?)我刚才说了,合同问题有我们法律顾问详看完以后,做一个来跟你回答。
双方僵持不下,记者联系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处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主任 梁朝阳:对于这件事,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支持购车人的主张和理由的,首先你盖这个章,代表的就是你4S店,我不管你的员工可能出现的贪污、挪用、占用公款,这种行为代表的就是你公司(记者:这个合同是他们的,盖章是他们的,但是合同上有该签字,他们车行这边签字的领导方没签字,所以这个合同他可以不履行吗?)不能 ,在我们市场部门认为,他应当要具备法律效力,合同有没有效,盖章或者是签字,其中一个就有效(记者:那作为公司它是不是应该履行上面的比如说购置税、办牌,应该履行这个合同承诺去做)对,如果它不履行,我们也会支持购买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号下午,记者了解到,销售顾问许某根已经先行退回了5000元给向先生。
海南九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现在通过媒体朋友跟我们的努力,他已经把5000块钱转到客户那里了,剩下5000多块钱我们会继续努力,尽快地把这笔款项凑齐,给客户上牌。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购车、购房等大宗交易时,切勿向个人账户转账,要将钱款转给对公账户,并谨慎辨别收款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