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新能源汽车车购税减免单位社保费查询打印等,月电子税务局有项调整优化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3年12月

功能优化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号

为拓展和完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于2023年12月对电子税务局系统的部分功能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此次调整优化主要涉及新能源汽车车购税减免、发票信息查询、单位社保费已缴费职工明细查询、汇总代开发票作废、汇总代开发票冲红、增值税申报校验6个项目。具体调整优化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

2023年12月功能优化内容

一、落实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文件,具体优化内容如下:

2.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3.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4.新能源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新能源汽车。

二、新增发票信息查询功能

电子税务局网厅新增自然人身份纳税人发票信息查询功能。自然人可根据身份证号、开票月份查询购方(受票方)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纸质、卷式、电子等格式)、数电发票(电子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的基础信息。

三、新增单位社保费已缴费职工明细查询及打印功能

电子税务局新增单位社保费已缴费职工明细查询及打印功能。单位社保费缴费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单位社保费-查询统计”下,选择费款所属期起、费款所属期止等查询条件,查询对应属期已缴费明细,同时可点击打印明细按钮,将勾选中的已缴费信息打印出来。

四、新增汇总代开发票作废功能

电子税务局新增“汇总代开发票作废”功能,纳税人在“代开发票开具类型”系统弹框中选择“已取票”进入模块,手工选择领取方式和发票交回方式,可在“前台交回”、“邮寄作废”中选择一种交回方式,系统将根据纳税人选择的交回方式弹出对应的提示信息。

五、新增汇总代开发票冲红功能

电子税务局新增“汇总代开红字发票申请”功能,纳税人点击该功能菜单手工选择领取方式和发票交回方式,可在“前台交回”、“邮寄交回”中选择一种交回方式,系统将根据纳税人选择的交回方式弹出对应的提示信息。

六、优化增值税申报部分校验规则

1.优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校验规则,系统支持纳税人“个转企”后对以前数据进行更正,按照对应税款所属期的纳税人身份进行填报规则校验;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表2进项数据新增自动带数功能,系统根据纳税人勾选认证并确认后的数据进行加工计算,避免因误申报导致进项票无法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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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税务

原标题:《涉及新能源汽车车购税减免、单位社保费查询打印等,12月电子税务局有6项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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