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2.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限行范围为北京所有路段
3.其他机动车(北京居民及民企汽车)
非京牌汽车:
载客汽车:
1.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及以内道路行驶
2.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及其以内道路
特别提醒: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行驶的外地号牌载客汽车,以及前往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和昌平、怀柔、延庆部分区域行驶的外地号牌载客汽车,需办理进京证。
载货汽车:
1.每天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通行
2.每天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外埠号牌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除外),须办理进京证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二、货车限重标准是什么
货车限重标准如下:
1、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0千克;
2、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000千克;
3、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000千克;
4、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3000千克;
5、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千克。
载货汽车一般称作货车,又称作卡车,指主要用于运送货物的汽车,有时也指可以牵引其他车辆的汽车,属于商用车辆类别。一般可依造车的重量分为重型和轻型两种。绝大部分货车都以柴油引擎作为动力来源,但有部分轻型货车使用汽油、石油气或者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