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车、停车秩序,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县城区及相关路段(详见我县货车禁限行管理规定)实行货车禁(限)行,以上电子设备和限行路段将于9月10日正式启用,违反上述者,将被电子设备记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敬请广大货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上述相关规定,理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
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滁州市凤阳县货车禁限行管理规定
禁限行时段:
轻型货车(含蓝牌自卸车)
蓝牌货车(含轻型及以下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轻型配送货车等,不分吨位)蓝牌自卸货车,城区内通行不限时段、路段,无需申办通行证通行。
中重型货车(含黄牌货车、黄牌客车、危化品车)
1.主城区禁区:07:00-08:20,11:20-12:00,17:20-18:20禁止通行,需申办通行证通行;
2.老城禁区只允许22时至次日6时通行,其他时段禁止通行;工程救险车可申请通行证通行。
3.龙兴路、小康路、改革大道、07:00-08:20,11:20-12:00,17:20-18:20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可申办通行证通行。
4.环湖路,黄牌货车、危化品车只允许23:00-04:00通行,其他时段禁止通行,黄牌客车除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