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永泰运: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新浪财经

股票简称:永泰运 证券代码:00122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二〇二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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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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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下游行业市场风险

公司以提供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为核心业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一站式、可视化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下游产业为化工行业,主要客户为各类化工生产企业、国际贸易商等。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公司业务量与化工行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如下游化工行业发展受国际宏观经济、国际政治形势等影响出现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供应链贸易服务行业下游市场需求易受国际经济波动影响。以二手车出口为例,当进口国经济下行时,消费者购车需求将收缩,导致二手车进口车商库存积压、资金紧张,影响了其对进口二手车的采购需求。同时,随着我国二手车出口量的增加,部分目标市场如中亚、俄罗斯等市场饱和度逐渐提高,也会影响其对进口二手车的采购需求,进而对公司的二手车出口业务生产一定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下游化工行业的发展,客户物流需求日趋多样化、个性化和专业化,对化工物流企业的专业化程度、资源整合能力等要求愈加提升,行业客户逐步向具有一站式物流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的物流企业集中。化工物流行业市场化竞争程度不断提升,如公司不能进一步提升物流供应链设计、咨询、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水平以及货运代理、仓储、运输等方面的资源服务能力,现有核心竞争优势将有可能被削弱,面临市场竞争风险。

在供应链贸易服务行业方面,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以二手车出口为例,2024年3月,我国二手车出口由试点制转为申请制,随着二手车出口资质全面放开,国内大量企业开始介入二手车出口业务,二手车出口领域竞争日益激烈,二手车出口盈利空间可能被压缩。同时,在海外二手车市场,我国二手车逐渐崭露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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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海外市场对中国自主品牌的认可度仍有待提高,来自美国、日本等传统汽车强国的二手车凭借其成熟的产业链和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优势,这些国家的二手车在技术、品质和市场渠道方面具有深厚的积累,对我国二手车出口构成了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三)行业监管带来的政策风险

公司从事的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二手车出口业务受到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应急管理部等多个政府机构的监管,主要业务需要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或经审批、备案后才能开展。若未来公司在经营中因行业监管政策趋严等因素未能顺利办理有关重要资质的续期,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安全经营的风险

作为专业的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企业,公司部分业务涉及危化品的仓储和道路运输。由于部分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或有毒等属性,因此,公司存在货物在托运或仓储等环节发生泄漏、燃烧、爆炸等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业务无法正常运营的可能性,面临一定的安全风险。

若公司未能严格规范化工产品的运输、仓储等安全工作要求,导致安全事故,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并购整合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生发展结合外延式收购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在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领域的产业链优势,加快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交易完成后,为进一步整合并购的资产、业务,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需不断提升管理整合能力、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激励机制,如无法顺利实现整合,则可能导致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应收款项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1,491.11万元、50,021.06万元、71,616.84万元和74,016.65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92%、12.77%、18.71%和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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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较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另外,随着公司供应链贸易业务的快速增长,供应链贸易业务的应收款项亦快速增加,公司存在应收款项逾期或无法收回等而发生损失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8.5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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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永泰投资,永泰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发行对象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1,598,27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五)股票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永泰投资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永泰投资本次认购的股份对应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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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七)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永泰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八)本次发行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本次发行对象永泰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发行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先生直接拥有公司32,000,000股股票的表决权;金萍女士系永泰秦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永泰秦唐间接拥有公司6,550,000股股票的表决权。陈永夫和金萍系夫妻,二人合计拥有公司38,550,000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38.82%(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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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特别风险提示 ...... 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4

目录 ...... 8

释义 ...... 11

一、常用词语释义 ...... 11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 ...... 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5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7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5

五、公司的主要资产 ...... 46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77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80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 86

九、报告期内重大行政处罚、诉讼仲裁情况 ...... 86

十、报告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 88

十一、与发行人有关的舆情情况 ...... 88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90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90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94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94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96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96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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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96

八、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 97

十、认购对象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98

十一、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98

第三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99

一、发行对象情况概述 ...... 99

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 100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0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04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104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的影响 ...... 106

四、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 106

五、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 ...... 109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 110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11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11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11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1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13

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116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116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134

1-1-10一、行业和经营风险 ...... 135

二、财务风险 ...... 137

三、技术风险 ...... 138

四、审批风险 ...... 139

五、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 139

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139

七、其他风险 ......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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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浙江永泰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曾用名包括浙江永泰储运有限公司、浙江永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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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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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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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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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陈永夫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

30.81%股份,金萍女士通过永泰秦唐间接控制公司6.31%的股份,二人系夫妻关系,合计控制公司37.12%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

陈永夫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4月出生。陈永夫先生为公司创始人,曾担任永泰有限董事长。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兼任永泰投资合伙人、百世万邦执行董事、永泰天极执行董事、永港海安执行董事、永港物流执行董事、永泰艾力执行董事、上海罐通董事长、香港永泰董事。

金萍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采购与物流专业。曾任职于宁波爱迪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永泰有限。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业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目前兼任永泰秦唐执行事务合伙人、永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永泰运供应链执行董事、格泰化工执行董事、永泰运汽贸监事、南京圣旺泰董事、永泰运新能源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永泰运新材料执行董事、永泰运汽配经理及董事、睿博龙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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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通过不断整合业内优质的国际化工物流服务团队、危化品仓库、危化品运输车队、园区化综合物流服务基地等相关资源,依靠自主研发的“运化工”平台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方案设计、询价订舱、理货服务、仓储堆存、境内运输、关务服务、单证服务等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服务。

同时,公司结合当前化工物流服务业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2022年下半年开始利用公司现有仓储及道路运输资源逐步向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延伸,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资源使用率的同时,为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储备大量潜在客源,逐步形成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供应链贸易服务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公司供应链贸易服务涉及的产品种类主要包括二手车(含新能源汽车)(以下统称“二手车”)、高端细分镍制品和农药等,自2023年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以来,在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下,公司基于自身的业务综合优势,二手车逐渐成为公司供应链贸易服务的主要品种。

(一)行业监管体制

1、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和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之“L72商务服务业”项下“7224供应链管理服务”;按照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的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070210供应链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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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供应链管理属于现代物流行业的大类,是第三方物流发展的高级形态。物流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由国家发改委承担,主要负责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在具体监管层面,现代物流行业作为综合性服务业,融合了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服务业等多个行业,是连通社会生产、消费各环节的纽带,具有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特点,因此在管理上具有一定的跨部门特性,具体管理职能视业务属性被分散在商务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和公安部、海关总署等多个部门。

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承担,其主要职责包括推动中国物流业的发展,推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的改革与发展。政府授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外事、行业统计和标准制修订等项职能。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是亚太物流联盟和国际采购联盟的中国代表,与许多国家的同行有着广泛的联系与合作。

3、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要的法律、法规

供应链管理属于现代物流行业,公司承接的业务类型以化工品的跨境物流为主,同时公司从事的供应链贸易服务由于货物等具有特殊性,也需要遵守化工物流的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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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领域,国务院以及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先后颁布多项政策以促进和推动现代物流、供应链服务产业的发展。2021年8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的《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指出,鼓励商贸企业、物流企业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股权投资等方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将物流服务深度嵌入供应链体系,提升市场需求响应能力和供应链协同效率。引导传统商贸企业、物流企业拓展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功能,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鼓励金融机构与商贸企业、物流企业加强信息共享,规范发展供应链存货、仓单、订单融资。并引导和支持骨干商贸企业、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企业等高质量推进海外仓、海外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全球营销和物流服务网络。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深入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推进综合货运枢纽建设,推动绿色交通发展。2022年12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指出,要安全有序发展特种物流,发展危化品罐箱多式联运,提高安全服务水平,推动危化品物流向专业化定制、高品质服务和全程供应链服务转型升级。推动危化品物流全程监测、线上监管、实时查询,提高异常预警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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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国务院发布《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指出,加强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的国内港口仓储设施建设,支持高效便捷出口。开展新能源汽车物流提升工程,加强港口滚装码头建设,鼓励研发应用内河滚装船。探索发展新能源汽车集装箱运输,畅通新能源汽车国内联运通道和跨境物流通道。鼓励大型工商企业与骨干物流企业深化国际物流合作,共建共用海外仓储等基础设施,提高储运、流通加工等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民营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产业链融合创新中的作用。行业相关重点产业鼓励政策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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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支持运输、建筑等行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将“深化服务贸易改革开放”作为首个重点任务,从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提高跨境服务贸易开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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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发展概况

1、化工品供应链服务行业发展概况

(1)化工市场规模不断增长,危化品物流需求持续提升

化工产品作为国民经济活动的上游原材料,下游涉及消费、地产、汽车等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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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领域,需求受宏观经济景气度影响而波动。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修订版),我国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共有2,828种,下游应用广泛,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主要化学品产量逐年攀升,2000-2023年我国主要化学品产量由1.64亿吨提升至7.2亿吨。由于化工品类繁多,因此物流环节的运营高度专业和复杂。复杂的化工品类以及运输环节的高度复杂和专业派生出庞大的化工物流市场。根据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数据,中国危化品物流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1.18万亿元提升至2022年的2.41万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0.7%。随着经济增长以及化工品应用进一步分散,危化品物流市场规模将不断增长,根据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预测,预计2025年危化品物流行业规模将达到2.85万亿元,2022-2025年增速维持在5.7%以上。

(2)化工物流市场规模不断增长,第三方化工物流渗透率持续上升由于行业对危险品化工物流环节的专业化需求不断增加,我国化工企业在成本管控驱动下,逐渐剥离自有化工物流业务,第三方化工物流需求不断提升。根据安信证券2023年2月发布的《化工物流:三方需求如日方升,优质龙头乘风而上》研究报告:第三方物流市场规模由2018年的4,225亿元上升至2021年的8,960亿元,渗透率由2018年的25%增长至2021年的40%,预计2025年我国三方化工物流市场渗透率为50%,规模为1.4万亿元,2022-2025年行业复合增速达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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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化学品出口需求不断增长,跨境供应链服务市场空间广阔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化工产业链不断完善,国内化工企业在全球化工市场地位愈发突出,根据欧洲化学工业委员会数据,2020年我国化学品市场规模约为15,470亿欧元,市场份额由2010年的25.8%提升至2023年的43.1%。中国化工企业全球竞争力不断增强,化工品出口额连年增长,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公告的石油和化学行业经济运行报告,石油和化工行业出口总额由2020年的2,095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3,165亿美元。未来随着国内化工产业链竞争力不断增强,中国化学品出口需求将保持稳健增长,跨境供应链服务市场空间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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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代物流企业正加速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

供应链物流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对现代物流企业的核心物流资源布局、信息化和智慧化的程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整体呈现现代物流企业向供应链服务商的转型的趋势。这一转型趋势一方面得益于政策支持,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已发布文件,鼓励物流企业更深入地融入供应链体系,增强供应链一体化能力,以此推动物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物流企业基于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存在突破传统行业界限,实现业务多元化和创新发展的诉求。在现代物流企业加速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的背景下,现代物流企业需要不断提高供应链的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其核心物流资源的布局,并且加强对仓储、物流、装配等环节的整合能力,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同时物流企业也要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物流要素在线化和数据化,实现物流资源线上线下联动。因此在上述背景下,现代物流企业迫切需要整合国内外的优质资源,并加速信息化和智慧化进程。

2、二手车贸易市场发展概况

二手车贸易是公司目前供应链贸易的主要品种。我国二手车出口业务起步较晚,与日本、美国等成熟汽车市场仍存在较大差距,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数据,日本二手车出口基本上每年稳定在120万到150万辆的规模,美国是80万到90万辆,韩国高峰时年出口二手车近50万辆。

我国二手车出口业务起步较晚,与日本、美国等成熟汽车市场仍存在较大差距,但中国作为汽车保有量第一,产销量第一的大国,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与日俱增的国际市场需求壮大了国内二手车出口市场。据海关数据显示,自2019年我国启动二手车出口试点工作以来,中国二手车出口量逐年攀升。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显示,在2019-2023年期间,中国二手车累计出口36.6万辆,出口金额87.4亿美元,已出口到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2023年我国二手车出口27.5万辆。据山东省二手车流通协会网站引用文章介绍,2024年全国二手车出口总量达到了43.6万辆,同比大幅增长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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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保有量大,淘汰速度快,我国汽车工业的强大实力,加上国家政策的支持,催生了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高速发展。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数据,预测未来3到5年,中国每年二手车出口将超过50万辆。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二手车出口将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三)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格局

1、行业发展趋势

(1)化工品供应链服务行业发展趋势

①监管从严提升行业准入门槛

随着国家对安全监管要求的不断提升,以及化工物流承运货物的特殊性,国家及各省市地方监管部门相继出台监管政策,规范行业运行标准,规范化工品车辆道路运行的规章制度,建设和加强化工品物流安全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未来随着相关监管政策的出台及实施,我国化工物流体系的标准化建设亦将提速,从而将进一步规范行业运行标准,相关资质审批更加严格,资质健全的优质企业将快速发展,没有达到标准以及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则被逐渐淘汰。

②数字化科技手段的赋能提升化工供应链服务行业的运营效率

化工供应链服务涉及复杂的操作流程、专业的应急管理要求及多方的协调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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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对物流业务各服务环节的信息化、可视化要求较高。随着移动互联网、工业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化工物流行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化工供应链服务企业需要不断投入优化科技研发能力,打通不同运输方式、不同地区、不同管理机构的信息壁垒,增加对物流各环节的安全管控,有助于化工供应企业的效益提升。在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方面,通过数字化建设,化工物流供应链企业能够及时掌握公司内外部服务资源和合作资源的情况,并通过对仓库的仓储状态、车辆运输情况等分析,从而提升仓库、车队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化工品供应链贸易业务方面,通过数字化建设能够提高信息透明度,对上下游客户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实现精准分销,提高客户的销售与购买效率,从而增强客户黏性。

③市场集中度提升,头部公司有望快速抢占市场

目前化工物流行业普遍存在业态单一、区域协同不足、响应速度慢等痛点,随着化工产业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推进,化工产业链上下游将产生更多物流需求,对物流服务商的一体化服务能力及网络局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核心是为客户提供更为系统化和定制化的综合服务方案。而当前具备综合物流服务能力的化工物流服务商通过提前卡位服务头部客户,在需求快速增长的同时积累服务经验、以更高的效率和品质获取更多市场份额,实现良性循环。整体上,化工物流行业具有显著的规模效应,头部公司有望继续获得快于行业的发展速度、提高市占率。

④基于物流交付能力的化工物流服务产业链延伸,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客户黏性

化工物流服务行业的核心在于有效整合运营经验、安全体系、专业知识、服务能力、配套设施以及客户需求,为化工行业上下游客户提供从商品销售到货物流转的整体解决方案,通过稳定可靠的综合化工物流服务保证商品的及时交付。作为化工产业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化工物流服务业在做好自身物流服务的同时,同样有向产业链上下游进一步延伸的发展需求,通过物流服务内容的丰富,进一步提升与产业上下游的融合深度,进一步提升行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客户黏性。因此,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更强的物流服务商的市场竞争力将更强。

⑤现代物流企业正加速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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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物流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对现代物流企业的核心物流资源布局、信息化和智慧化的程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整体呈现现代物流企业向供应链服务商的转型的趋势。这一转型趋势一方面得益于政策支持,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已发布文件,鼓励物流企业更深入地融入供应链体系,增强供应链一体化能力,以此推动物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物流企业基于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存在突破传统行业界限,实现业务多元化和创新发展的诉求。

(2)二手车贸易行业发展趋势

①互联网等技术进步使得行业透明化程度提升

线上销售已成为推动二手车市场增长的重要因素。汽车市场的在线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这种便利性大大促进了二手车的需求增长。再加上二手车的经济性、货源充足、个人交通需求的增加以及各种在线平台的涌现,二手车市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如今,消费者对车辆的残值、融资费用、车辆供应情况、价格以及卖方利润都有了更多地了解。这种信息的透明度改变了市场的动态,使得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二手车。

②二手车出口企业加速海外目标市场本地化布局

随着我国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逐步放开与规模扩大,简单小批量、多客户的海外代理销售模式竞争激烈程度明显加剧。为建立持续稳定的海外市场渠道,提升二手车出口规模,我国二手车出口企业积极加速海外布局,通过使用公共海外仓、租用展销中心展位、建立海外展厅打造海外销售服务网点、自建售后服务中心等方式,从车辆出口向本地化销售及服务等方向转变,不断提升我国二手车出口的市场竞争力与售后服务能力。

2、行业竞争格局

(1)化工品供应链服务行业竞争格局

①化工物流整体规模偏小、行业竞争格局较为分散

目前我国第三方化工物流市场竞争格局分散,中小企业占据绝大部分市场。同时,由于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仓储运营企业通常需要向当地相关机构申请经营资质,监管审批的地域特性导致各地分散的化工品生产企业存在较多的小微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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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因此,当前化工物流行业整体呈现中小企业林立、市场相对充分竞争格局。

由于物流企业自身定位的不同,竞争的差异化也较为明显。国内物流市场绝大多数企业只能提供基础货运代理、仓储运输等较为传统、基础的物流服务,该类业务的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而能够提供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和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的现代物流服务商相对较少,竞争门槛较高。

②头部效应显现,市场集中度提升

随着行业对安全监管的要求不断提升,以及优势企业产能投入下竞争实力的不断加强,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根据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统计,2020年中国危化品物流规模以上企业中,企业车队规模在50辆以上的企业占总统计额占比为23%,2021年提升至34%。

随着市场经济格局的变化,物流业已经由过去的末端行业,上升为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先导行业,尤其是化工物流服务领域,在安全监督和环保政策不断加强、化工产业快速园区化和集中化的背景下,小型、不规范的危化物流企业正被加速淘汰。新经济形势下,规模较大、资质齐全且管理规范的物流企业,可以利用规模经济,在网络覆盖、运力配置等方面发挥及时、安全、低成本的综合优势。优质企业有望受益于行业集中度提升,通过并购整合来实现业务综合化和规模化,进一步提升市场影响力。

(2)二手车贸易竞争格局

①我国二手车出口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2019年4月随着商务部、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后,二手车出口业务便首先在十个试点城市开展。2022年11月商务部、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决定新增14个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积极有序扩大二手车出口,推动外贸保稳提质。2024年2月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从2024年3月起二手车出口全面由试点制转为申请制,国内二手车出口资质全面放开,国内大量企业开始入局二手车出口业务,二手车出口领域竞争日益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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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我国二手车出口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

2023年,我国新能源二手车与传统燃油二手车出口齐头并进。一方面,我国是全球新能源汽车第一大市场,产品种类丰富、智能化程度高、设计时尚、科技感强,新能源二手车在同样具备这些属性的前提下,价格优势更突出,得到了更多海外消费者的青睐。另一方面,我国国内汽车市场成熟度不断提升,新车市场价格持续下探,带动国内二手车价格下降,出口市场进一步打开。未来,随着传统燃油二手车析出率的不断提高,以及越来越多的新能源二手车进入置换周期,我国二手车出口的海外市场竞争力将不断提升,传统燃油二手车和新能源二手车都将成为我国二手车出口重要组成部分。

(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资产和资质壁垒

由于化工品的危险特性,化工物流企业承担着较大的社会安全责任,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化工物流行业安全、环保监管趋严,仓库堆场等经营设施的建设、《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的审批都更加严格。其中,危化品物流设施的投资建设除正常的项目投资审批程序外,还须通过安监、消防、环保、气象防雷等部门的严格审查和批准;经营资质的取得需要企业运营规范且具有一定业务规模,其中对物流过程的安全管控、运输及仓储的业务资质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只有符合规定资质并办理相关手续的经营者才能从事危化品的仓储、运输等经营业务。缺乏在本行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很难获得相应的资产、资质,经营资产和资质构成本行业的进入壁垒。

2、客户认可度壁垒

客户对其进出口化工产品的运输安全性、及时性等方面有较高要求,在选择跨境供应链服务企业时,通常会选择行业内信誉良好、品牌知名度较高、在危化品物流领域具有专业性的企业,特别是大型化工企业,对服务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声誉、物流效率、运营合规情况等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会以高标准综合审核物流供应商资质。取得客户认可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成功的运作经验,从而形成行业的进入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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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技术壁垒

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IT技术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正在逐渐改变物流生态,形成以系统技术为核心,以信息及自动化技术为支撑的现代物流技术格局。今后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是进一步建立和扩大电子物流信息系统的应用,将进出口贸易商、政府相关部门涉及的运输、商贸、海关、检验等物流信息及运输企业可调动的车辆信息上网,整合跨境物流市场,实现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合理配置和优势重组。因此,对于拟进入现代物流服务行业的企业构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4、人才壁垒

化工供应链是物流行业发展的细分领域和高级阶段,从业人员一方面需要掌握有关化工产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到相关岗位持证上岗,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等必须了解所运载货物的化学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能够进行安全操作;另一方面还需对物流行业的管理运作有较高把控能力,且随着智能化物流的推进,还需对信息化和智能化在物流行业中的运用有深刻理解。物流人才,特别是专业性更强的化工供应链物流人才严重匮乏,导致形成本行业的人才壁垒。

(五)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化工供应链行业依托物流和商流连接化学品产业上下游,行业需求逐步从传统化工品货运代理、运输仓储等基础服务向综合性供应链服务转变。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化学品生产与消费国,化学品供应链行业市场规模大,同时随着国家对于化学品供应链行业规范化程度的加深,具备线下物流资质和端到端交付能力的一体化供应链服务企业的竞争力将进一步凸显。

我国化工产业的发展带动化工物流的需求。一方面,化工品大量进出口需要专业化工跨境物流服务商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我国化工品的生产和消费存在区域不平衡,使得国内化工品运输需求较大。与此同时,化工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将物流环节从生产企业剥离出来实现整体外包,继而推行第三方物流以及供应链管理,是化工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另一突破口,因此采用第三方物流服务成为越来越多化工企业的选择。化工物流虽然近年来发展迅速,仓储建设不断增加,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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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资质健全、提供规范服务的综合物流服务商数量和物流设施总量供给依旧不能满足于行业发展的需要。

供应链贸易服务行业市场供求直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全球贸易量、国内外生产消费活动、政策环境、汇率利率波动等都会直接影响供应链贸易的需求(客户订单、物流需求等)和供给(服务商的能力、成本、效率)。在当前国家强调支持扩大内需、稳定预期、激发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背景下,我国供应链贸易服务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六)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业内多数小而散的物流企业只能提供简单基础的货运代理、运输仓储服务,作业方式和服务手段原始单一,产品同质化程度高,管理模式和技术装备落后,且呈现以降低服务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的特点。因此在国内能源价格、仓库租金、劳动力成本进入上行通道的新常态下,传统物流企业面临巨大经营压力,利润水平被不断压缩。

虽然传统物流企业利润水平被压缩,但是能够提供综合供应链服务的化工物流服务企业依托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体系,通过不断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结合大量物流、仓储等设施和广泛的物流网络,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一站式供应链服务,以获得更多增值服务收入,从而提升利润水平。

供应链贸易服务行业以其相对低利润率和高周转率的特征著称,主要靠服务收益、交易收益等方式盈利。首先,服务收益包括提供采销、加工、物流配送、供应链信息咨询等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其次,依托高周转的较大业务体量,通过集中采购及专业化运营获得成本优势,降低各环节运营成本,赚取交易收益。

(七)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化工品供应链行业的技术特点主要体现在实体物流、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和互联网技术应用方面。实体物流技术主要涉及仓储、加工、搬运、运输配送等环节上的通用设备及智能化设备,包括龙门吊、地磅、运输车辆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主要体现利用导航卫星系统、智能交通技术、无线射频技术、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物流技术,为实现物流过程的跟踪、监控、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以及为事故发生后的应急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实现对化工物流行业各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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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环节的管理扁平化、协同化、智能化和可视化,打通不同运输方式、不同地区、不同管理机构的信息壁垒,增加对物流各环节的安全管控;就互联网技术应用而言,主要涉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站建设、移动客户端开发、相关软件的开发与维护等。通过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全面提升化工物流运营效率。

供应链贸易服务行业的技术水平体现在可以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增值服务。供应链贸易服务商的作用不仅仅使供需双方得以完成商品交易,而且在产品性能、供应商信息和销售渠道、物流服务、风险管控及防范能力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知识,得以整合资源、开拓货源,降低客户采购成本。

(八)行业经营模式

物流行业的经营模式特点可以从两个维度划分,分别是资产特征及服务重点。以资产特征为划分维度可以将物流企业分为重资产公司和轻资产公司。重资产公司拥有较大规模的物流设备,主要提供传统运输或仓储服务,在运力和仓储方面有较大优势。但由于资本投入较高,往往会面临资产随产业升级淘汰、减损的风险。轻资产公司通过整合现代物流资源,提供营销、运输方案咨询和设计、成本控制、集运、关务服务、仓储、派送等服务,一般固定资产较少,经营有较大的灵活性,但在运力资源方面不易控制。

化工物流行业进入门槛较高,获取危化品物流资质均需各级地方政府审批,且危化品仓储与运输资源网络构建需大量资本投入,构筑了较高的行业壁垒。因此,化工物流行业往往采用重资产模式,自营危化品仓库和车队,保障核心环节的安全运营。同时,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未来化工物流行业也将转变为由大型的综合物流企业通过提供供应链服务进行领导,功能型物流服务企业在个别环节提供辅助的经营模式,最大化的发挥规模效益和集成优势。

供应链贸易服务行业的经营模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1、需求分析与预测:通过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以便做好库存和采购计划;2、采购与供应管理: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进行产品的采购,确保货源稳定并控制采购成本;3、物流与运输:负责产品的仓储、分拣、运输及配送,确保产品按时到达客户手中,提高物流效率;4、信息技术应用:利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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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系统和软件工具进行订单管理、库存管理和数据分析,提升供应链的透明度和实时性;5、风险管理:识别供应链中的潜在风险,制定应对策略,以降低运营风险和成本。通过协调各个环节,供应链贸易服务行业旨在提高整体供应链的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客户体验。

(九)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特征

化工物流行业主要为化工品生产企业提供服务,化工产品作为国民经济活动的上游原材料,下游涉及消费、地产、汽车等细分领域,需求受宏观经济景气度影响而波动。因此化工产品的需求周期性波动也会对化工物流行业带来一定的周期性波动。但由于化工市场品类繁多,物流需求复杂多样,板块周期性较弱。

受到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影响,东部沿海地区有着航运、交通、水源、环境方面的优势,化工园区的发展水平普遍高于内陆地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发布的“2023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前30强”中,位于东部沿海地区的有28家,化工园区在东部地区的产业集聚效应显著。受到化工园区分布及港口分布的影响,我国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化工物流服务企业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区域性分布较为明显。

(十)上下游行业状况

1、上游行业

化工物流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为其提供基础服务支持的行业及化工原料厂商及化工品生产商。一方面,为化工品供应链提供基础服务支持的行业包括船舶运输、公路、铁路、码头、仓储业以及提供燃油动力的石化行业等。交通基础设施及仓库能够为物流行业的正常运行提供基础服务设施,运输费用和仓储成本的高低对物流企业的经营具有较大影响。同时,近年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也在较大程度上促进化工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供给侧改革、“退城入园”、环保等相关政策的推动,化工原料厂商及化工品生产商分布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建立跨区域服务网络,建立仓储及车队等物流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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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节点有利于化工品供应链服务企业获取规模效益。供应链贸易服务行业的上游行业包括国内汽车4S店及经销商、海外镍制品销售商、国内其他化工品生产商和贸易商等。我国作为世界汽车保有量和产销量第一的大国,为二手车出口提供了大量的货源。

2、下游行业

公司主要提供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和供应链贸易服务,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下游主要为化工行业客户和化工贸易商。随着社会生产分工的细化和全球化生产经营的普及,流通领域带来的价值提升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下游化工行业对化工供应链多元化需求的快速增长将带动化工品供应链企业由提供单一服务向一体化服务模式转变,推动整个化工品供应链行业的转型升级。公司供应链贸易服务下游主要为境外汽车贸易商、境内镍制品使用厂家、其他化工品生产商和贸易商。其中,公司境外汽车贸易商主要集中在中东市场,中东市场以阿联酋为核心,2024年其超越吉尔吉斯斯坦成为我国二手车最大出口目的地,该地区具有转口贸易网络的独特优势,迪拜港作为全球最大汽车转口中心,中国二手车在此完成GCC认证后,可辐射至非洲、东非及南亚市场。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从事的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主要面向化工品生产企业或贸易商客户,当客户下达委托后,公司根据客户物流服务需求,综合考虑港口政策、航线资源、货物特征等因素为客户量身定制物流服务方案,并提供以询价订舱、货物运输、仓储堆存、报关报检和单证服务等为核心的一站式综合跨境物流服务。除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外,公司还利用自有仓库、运输车队以及其他物流资源,为客户提供仓储堆存、道路运输和园区化综合物流等基础物流以及物流相关配套服务。

同时,公司结合当前化工物流服务业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2022年下半年开始利用公司现有仓储及道路运输资源逐步向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延伸,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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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使用率的同时,为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储备大量潜在客源,逐步形成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供应链贸易服务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1、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

公司从事的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主要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方案设计、询价订舱、理货服务、境内运输、仓储堆存、报关报检、单证服务、港区服务、国际海运、物流信息监控等为一站式、可视化跨境综合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涉及的具体内容和业务模式与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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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案设计

跨境物流的业务集成度较高,涉及到多个国家、多个口岸的运输、储存及关务环节,存在较多的操作不确定性,加之化工产品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存储、运输、申报的要求不尽相同,更增加了跨境流转的操作难度,因此大多数国内进出口商均会选择专业的供应链服务企业进行物流咨询和方案设计,以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和风险管理。

客户向发行人就货物出运事项进行咨询,发行人根据客户的货物类型、计划出运时间、送抵时间等其他个性化要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向客户提出关于运输路线、水路陆路选择、船东选择、装箱要求、单证资料准备等方面的建议。该服务由发行人自行提供,系每单业务承接之前的前期服务。

(2)询价订舱

客户以书面形式向发行人发出业务委托书,公司在收到客户下达的托书后,根据客户的货运需求进行航线及运价查询,结合承运人的化工产品承运资质、运力、船期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其中服务品质良好、价格优惠的承运人,经客户确认后向实际承运人或其指定代理机构发出订舱申请,实际承运人根据舱位及航线等情况为发行人分配舱位,与承运人达成采购意向,完成订舱。

(3)理货装箱

海运货物普遍以集装箱运输,需要在专业的集装箱内装仓库对货物进行理货装箱及增值处理,包括货物集中、理货储存、分拣、包装或再包装、配载集装等,通过标准化的操作减少货物因装载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降低货物因包装不合格而被扣箱、罚款的风险,使得货物达到境内可出口、目的港可清关的状态。

在完成订舱后,承运人向公司发送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以下简称“交接单”),公司委派运输车队前往承运人指定的集装箱堆场,凭交接单提取空箱,随后根据客户需要,车队将空箱运输至公司指定的仓库或者客户的工厂进行装箱。

(4)仓储堆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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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进港。公司也为客户提供化工产品的库存管理和安全储存服务:根据客户需求,将仓库的整体或部分按月或按年出租,供客户日常化工产品储存使用,以帮助客户降低存货管理成本和储存风险。货物储存期间,公司不仅提供日常查验、防火防潮等安全管控服务,还协助客户办理货物可能涉及的进出口业务,协助客户进行货物统筹管理。除上述服务外,由于永港海安为经宁波海关批准并按规定接受管理和监督的海关监管场所、危化品查验场地,可提供海关监管的仓储服务,承担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危化品查验、疏港的重要职能。

(5)关务服务

出境货物的通关和检验检疫是跨境物流中的重要环节。报关报检服务由发行人对外采购。对于危化品的跨境运输来说,除报关报检之外,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还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提交申请书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章要求的证明材料,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危险货物申报服务部分由发行人自行提供,公司拥有多名具备专业资质的危化品申报员,能够及时、高效地为客户办理危申报。

(6)单证服务

跨境物流服务涉及到的单证繁多,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关及承运人对于进出口货物、特别是危化品货物单证的要求不尽相同。单证服务主要是负责制作及管理跨境物流过程中既有特定用途又互相依存的单证,方便发货人、收货人、货代、仓储、港口、监管机关、承运人等各方的有效验证和衔接,保障货物的顺畅流转。

(7)境内运输

在完成订舱后,发行人需要在指定的时间从承运人指定的场站提取空集装箱至特定的装箱地点,一般为客户工厂或专业的集装箱内装仓库,待理货、装箱、照片或视频留底、且收到进港通知后,将重箱运送至堆场或码头,完成进港任务。道路运输服务采用“自有运力+外部运力”相结合的方式,部分由发行人自行提供,部分对外采购。对于自行提供的运输服务,客户也可随时查阅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位置和状态。

(8)港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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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备货作业及危险货物申报后,发行人需将集装箱货物在指定时点将货物交接给出入境港区管理方和承运人,将根据不同承运人、货物品名、货物包装和运抵目的地等制作的文件提交给承运人或承运人委托的港区管理人,并配合履行进港安全检查相关程序。发行人需协调与进出港流程相关的参与方,及时跟进货物进出港、换单、查验、放行、暂时堆存、港口装船操作(如车船衔接等特殊作业)等流程,并快速了解和处理各种应急情况,确保货物进出港后流转顺畅和准时出运。

(9)装运出港、国际运输

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海运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占国际贸易总运量中的三分之二以上,我国90%以上的进出口货物通过海运的方式运输。公司已办理无船承运业务备案,是最早介入跨境物流与全球对接的公司之一,具有以承运人身份接受客户订舱和签发无船承运人提单的资格。公司无自有船舶,国际运输通过外购方式向客户提供,目前采用班轮运输的形式,即承运人有固定的船期、航线、停靠港口和相对固定的运费率和收费标准,公司按需订舱,货物装运出港,公司即完成约定的服务义务,由承运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将货物送抵目的港。

(10)物流信息监控

公司全程跟进物流进程,并通过“运化工”平台为客户提供物流信息实时查询服务:发行人每单业务均由专人对接,及时了解及解决货物运输过程中的突发状况,同时通过与第三方数据平台对接、系统智能抓取和人工录入相结合的方式,将物流状态实时更新至“运化工”平台,内部用户、外部用户和监管机构均可通过PC或手机使用“运化工”平台查询物流信息。

2、供应链贸易服务

公司供应链贸易服务主要为充分发挥自身运输、仓储业务经验和客户资源优势,为不同客户提供化工品、二手车和镍制品等供应链服务,实现多业务板块的互补联动,提高综合盈利能力。公司供应链贸易服务,具体分为内贸业务、出口业务及代理业务,各业务类型基本流程如下:

(1)内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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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内贸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异氰酸酯、橡胶、丙烯酸、镍制品等,其中:异氰酸酯、橡胶、丙烯酸等产品不适宜长期储存,且异氰酸酯、丙烯酸为危险品,对产品运输要求较高,因此为减少贸易环节的运输风险,市场中通常会采用供应商直接发货的形式进行交易;镍制品主要为公司从海外采购进口,进口后存入公司仓库,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后,到公司仓库自提或向公司发出送货要求,指定发货数量和送货地点。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对有关业务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其中,2024年7月公司出售了浙江昊泰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剥离了异氰酸酯、橡胶等产品的贸易业务,2025年7月起公司持有的镍神新材的股权从51%下降至49%,镍制品贸易业务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①异氰酸酯等供应商直发业务具体交易流程如下:

②镍制品购销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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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口业务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为二手汽车出口(包括燃油车、新能源汽车等)。公司二手车辆出口业务的交易模式为:客户明确所需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等基本货物指标,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自行寻找供应商进行采购,并负责后续跨境物流的订舱、报关及出运。公司二手汽车出口业务具体交易流程如下:

(3)代理业务

公司代理业务主要为接受客户的委托提供采购等综合服务,在基础贸易业务之外,利用公司原有优势,为有需求的客户提供仓储及物流服务。公司通过整合上下游购销需求,为下游提供货物稳定供给,同时依据客户需求,能够提供仓储、物流等综合性服务,从而赚取服务收入。主要产品为纺织品、有机化学原料、橡胶等,根据不同交易模式具体如下:

①货物入公司仓库客户自提

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提供采购等综合服务,形式为签订背靠背合同或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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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公司预付全额货款,供应商将货物送至公司指定仓库(公司自营仓库/国有大型仓库)进行货物交割;客户付清全款后,仓库按照公司指令放货。

②农药等普通货物出口

该类业务一般为客户提供物流服务的基础上,提供货物出口贸易服务。公司与客户明确交易需求,再向合作的供应商确认对应的货物价格,结合当期货代价格,作为销售金额向客户报价。经客户确认后,公司分别与客户、供应商签订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供应商按约定的交货时间,将货物发至公司自有仓库或委托的货代公司的仓库,公司完成后续订舱、报关及发运。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公司向客户交付提单完成交易。

③供应商交货模式

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提供采购等综合服务,形式为签订背靠背合同或者与客户指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一般在同一天或接近时间内签订销售和采购合同。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发货条件后,根据客户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供应商直接发货,客户收货后向公司出具收货证明。

④第三方仓库货转

该类业务经营产品主要为橡胶,公司通过与上游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锁定货源后,另行寻找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根据市场情况与客户约定具体交货时间、交货方式,由于该模式下上游供应商一般拥有自有仓库或长期合作的第三方标准仓库,因此供应商一般会通过向货物所在仓库发出货权转移通知,向公司提供仓库出具的货权转移单完成货物交付,公司采用相同的方式向客户完成货物交付,即以仓库货转模式完成货权转移。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

公司面向广大化工品生产企业、贸易商提供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客户下达委托后,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综合考虑港口政策、航线资源、货物特征后量身定制物流服务方案,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可视化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可满足不同地区、类型的化工物流客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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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盈利模式

不同于分散式、碎片化的物流服务,公司在深入剖析客户需求和货物信息、港口政策、承运人要求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一站式物流解决方案,并通过“运化工”平台整合的线下资源得以执行。公司提供的服务涵盖从发货人处提取货物至货物装运出港、最终到达收货人手中的全程服务,收取的费用为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费。公司收取的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费是在公司基础服务成本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一定的金额作为定价。公司基础服务成本包括海运服务采购成本、仓储堆存成本、道路运输成本、港务关务成本等。公司根据客户的具体业务委托,综合考虑运输货品的数量、危险属性、操作复杂程度、运输路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进行加成定价。公司盈利模式体现了公司作为供应链服务企业,以物流环节的资源整合和方案设计执行作为核心竞争力和主要利润来源。相较于主要依靠单项服务环节盈利的物流服务企业,公司的盈利模式综合竞争力强、对单一环节物流成本的依赖性低、整体盈利能力更高。

(2)采购模式

①整体采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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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事的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广泛延展至物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对外采购主要为海运服务、关务服务等由外部供应商提供的基础物流服务。公司高度重视采购环节的服务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在完善的内控体系基础上,制定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建立了由安全发展中心和业务管理中心联合的审评程序,首先考察供应商的资质齐备性和运营规范性,在确保规范运行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其服务质量、服务价格、资金实力、商业信誉等因素,择优选定合格供应商。公司在确定合格供应商后,一般与其签订年度框架协议,确认合作意向,框架协议到期之前,公司会对供应商进行复评,对其服务品质、服务价格等评估更新,确保供应商持续满足公司的采购要求。

②海运服务采购

公司从事跨境化工物流服务,自身并未拥有船舶等跨境运输工具,对外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海运服务。公司与合作紧密的大型船舶经营人及其一级代理采用签订框架协议+单票委托的模式,向承运人议价、订舱、装载并向其支付海运费。海运服务的采购定价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公司根据业务量及业务范围直接选取具有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的船公司作为承运人,或通过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船务公司及货运代理公司选择具有船舶经营资质的船公司实际承运,提供国际海运服务最终的实际承运人均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③其他物流服务采购

除海运服务外,公司对外采购的其他物流服务还包括:境内段道路运输服务、仓储服务、港务关务服务等,定价依据均为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公司与相关供应商保持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在实际开展业务时根据具体业务需要执行采购并与公司自有资源的服务进行整合,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

(3)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主要以化工企业、贸易商等直接客户为主。公司采取直销模式,直接面向广大客户,通过线上、线下一体的方式进行销售和服务。公司利用现有相关资源,由当地服务团队人员直接开拓和维护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及市场变化,对目标客户进行合理的分类,清晰、准确的识别出业务供需的契合点,从而实现合作关系的建立。公司自有的“运化工”平台打破了客户和物流服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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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空间隔离的限制,向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均开放运价查询、订单跟踪等功能,同时可作为展示宣传窗口吸引潜在客户,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可视化的物流供应链服务。

2、供应链贸易服务

(1)内贸业务

公司内贸业务的盈利模式为基于在采购端具有稳定的沟通渠道、良好的资质和稳定的购货能力的优势,向上游大型供应商集中采购,销售给下游贸易商或生产厂商赚取一定差价,并过贸易服务环节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增强与公司现有仓储、运输资源间的互动,利用贸易物流端提升公司现有资源的使用率。

(2)出口业务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为二手汽车出口(包括燃油车、新能源汽车等)。公司二手车辆出口业务的交易模式为:客户明确所需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等基本货物指标,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自行寻找供应商进行采购,并负责后续跨境物流的订舱、报关及出运。

(3)代理业务

公司代理的经营模式主要为接受客户的委托提供采购等综合服务,公司通过整合上下游购销需求,为下游提供货物稳定供给,从而赚取服务收入。

(四)主要服务的销售情况

1、操作箱量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以海运出口为主的跨境综合物流服务,操作箱量是反映公司服务能力的主要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T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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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业务收入情况

(1)按业务性质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按业务类型分类

单位:万元

五、公司的主要资产

(一)固定资产情况

1、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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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迪拜律师事务所Winson Partners and Legal Consultants LLC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迪拜国际与JAFZA Enterprises FZE签署协议,向其购买位于迪拜杰贝阿里自贸区第S40320地块上的建筑的所有权,建筑使用用途为工业。该所有权对应阿联酋民法中的土地表面所有权,是合法、完整的资产产权。该等建筑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他项权利或第三方设定的权力负担。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衡阳分公司在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工业园区建设的化学品仓储物流中心尚未办理产权证。化学品仓储物流中心主要包含

769.10平方米甲类仓库、269.60平方米试剂库、269.60平方米剧毒品库、3,349.30平方米综合楼。衡阳分公司已就该等房产的建设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3〕松004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衡松字第2016002),且取得了《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衡规验字〔2015〕033号)。

衡阳分公司化学品仓储物流中心是公司参与鸿胜物流、鸿胜科技、新鸿胜化工破产重整前存在的房产,由于破产重整前资金短缺等历史原因未办理其他验收手续,故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化学品仓储物流中心未实际投入使用,不存在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实际经营需要履行、完善相关手续并积极办理权属证书。

除衡阳分公司前述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外,公司境内子公司前述自有房产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公司境外子公司拥有一处合法、完整的房产产权。公司子公司合法拥有前述自有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已经披露的抵押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抵押等权利瑕疵或限制。

2、主要生产设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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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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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康柏新材上述土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外,公司子公司前述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公司子公司合法拥有前述土地的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已经披露的抵押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抵押等权利瑕疵或限制。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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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子公司前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公司及子其

公司拥有前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等权利瑕疵或权利限制,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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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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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子公司前述注册商标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公司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前述注册商标,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等权利瑕疵或权利限制,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形。

4、专利

公司前述专利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公司合法拥有前述专利,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等权利瑕疵或权利限制,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形。

5、海域使用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1项海域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永港物流前述海域使用权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永港物流合法拥有前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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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已经披露的抵押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或权利限制。

(三)房屋土地租赁情况

1、房产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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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的规定,前述租赁合同不因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而无效。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不影响相关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公司、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未因前述租赁事宜与相关出租方或承租方发生纠纷,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因此,前述租赁合同未备案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土地租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租用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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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第1项至第5项租赁土地为集体建设土地。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述租赁土地的权属证书尚未取得。

(1)关于第1项租赁土地

(2)关于第2项至第3项租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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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第4项、第5项租赁土地

(四)经营资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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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

1、“运化工”智慧物流管理平台

公司自主研发的“运化工”智慧物流管理平台,曾获得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二等奖。“运化工”平台整合了独立开发的国际货代系统、危化品仓储系统、危化品车辆管理系统等功能模块和协同管理模块,以及外购及合作开发的物联网、视频监控处理等技术模块,旨在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技术,打造可视化的跨境供应链服务平台,满足各方对一站式跨境供应链管理的需求。

公司坚持以自主研发为发展动力,基于在跨境综合化工物流供应链管理行业深耕多年的专业化经验,围绕行业特征和核心需求场景,综合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了涵盖通信交换技术、数据采集跟踪技术、智能语音机器人技术、物联网技术、安全预警机制等核心技术的体系,并将其运用于自主研发的“运化工”智慧物流管理平台,实现了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产业化落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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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发行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

1、公司的战略和未来发展目标

公司以“构建覆盖全球的化工供应链网络”为战略目标和长期愿景,继续坚持“安全为本,客户至上,追求卓越,共创共享”的核心价值观,本着“认真、仔细、负责、努力、不放弃”的服务精神,将公司打造成为“化工物流全链条信息化管控引领者”和“化工品行业最优化的产品流转协同平台”。公司计划在未来三至五年内,对“运化工”平台进行进一步升级,加快构建线下多元化的供应链服务资源布局,积极把握我国经济发展和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带来的市场机遇,在现有一站式、可视化服务平台及丰富的化工客户资源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将“运化工”打造成集跨境物流、仓储配送、交易促成、采购执行、分销执行、管理咨询等多元化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化工供应链平台,逐步实现对化工供应链领域的全产业链延伸覆盖,为化工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生产性物流服务,全面提升客户对“运化工”平台的服务体验和忠诚度。

2、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及具体措施

(1)升级“运化工”平台,打造服务多元化的化工供应链平台

公司计划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信息化技术,实现对现有“运化工”平台实施全面升级,具体包括:第一,进一步提升“运化工”平台对线下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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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能力,以应对未来服务网络不断拓展,线下物流资源不断丰富的需要,实现公司内部管理的智能化、可视化,提高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和执行控制能力,有效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盈利水平和安全管控水平;第二,结合化工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将生产性物流服务产业链进一步延伸至终端,实现“运化工”平台与化工企业的数据对接,提供化工安全管理、库存管理等增值咨询服务,构建化工生产企业与化工物流企业数据流转的桥梁;第三,不断拓展“运化工”平台服务功能,如仓储配送、交易促成、采购执行、分销执行、管理咨询等,打造服务多元化的化工供应链平台。

(2)产业链布局和延伸计划

公司计划继续深耕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主业,进一步加快全球性业务布局和产业链延伸,具体包括:第一,在继续巩固全国性业务布局优势的基础上,加快内部资源整合与协同,围绕构建全球端到端物流网络的战略目标,主动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全球主要物流大通道关键节点布局自有的仓储、运输等线下物流资源,以标准化、专业化的管理为保障,不断探索线下物流服务资源的全球性布局,全面提升化工服务网络覆盖能力;第二,把握化工产业安全、环保监管趋严,化工企业“退城入园”的机遇,通过建设、运营更多类似于嘉兴海泰的综合性化工物流配套项目,掌握全面的化工物流客户资源和需求信息,以园区综合服务作为线下对接化工企业的触角,为打造线上线下为一体的多元化化工供应链服务提供切入点与实体支撑;第三,结合当前化工物流服务业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与产业上下游的融合深度,以现有仓储及道路运输资源为重点开展供应链贸易业务,构建产融协同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不断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3)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计划

作为现代服务业,人才的专业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化工供应链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快人才梯队建设,加大引进复合型的业务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和薪酬激励体系,优化分配制度,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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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继续推进管理制度建设,实施管理优化工程,形成规范化、标准化、可复制的管理体系。作为化工供应链服务企业,公司将继续视安全管理为企业的生命线,在加大安全信息化建设等硬件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管控能力。

(4)品牌形象和企业文化推广计划

公司以“安全为本,客户至上,追求卓越,共创共享”为核心价值观,已在化工物流行业内树立了专业、安全、规范的品牌形象。良好的品牌形象是客户信任的基础,是化工物流企业稳定合作、开拓市场的重要保障。公司未来将有序推进品牌形象和企业文化推广计划,伴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通过展会、广告、自媒体等多种方式,面向全国的化工生产企业进行针对性推广,以取得更高的市场认可度和美誉度。

(5)融资渠道拓展计划

公司将充分利用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机遇,以规范的运作、科学的管理、持续的增长、丰厚的回报给予投资者信心,保持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的能力。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财务状况等,在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组合,筹集公司持续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6)外延式发展机会寻求计划

通过收购兼并实现外延式发展是化工物流企业优化布局和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公司未来将根据整体发展战略和资金状况,借助资本市场,积极寻求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相关的国内外优质标的并购机会,寻求与国际先进物流企业的战略合作机会,通过外延式的并购和合作,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主要是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公司各项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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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容量、行业技术水平、行业竞争状况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

3、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此次发行股票能够完成,募集资金及时到位。

(三)发展计划和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发展战略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提出的,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和深化,公司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也将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保障。上述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和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

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对财务性投资界定如下:

“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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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类金融业务

根据2023年2月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对类金融业务的界定如下: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二)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1、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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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结构性存款主要系为加强流动资金收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具有收益波动性低、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特点,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华夏上证综合全收益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等级为R3,基于谨慎性确认为财务性投资。

业绩补偿系转让方承诺天津睿博龙智慧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各年度净利润平均不低于300万元,即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00万元,公司根据业绩承诺完成率计提业绩补偿,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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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流动资产

4、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由两部分构成,分别为转租土地和对外融资租赁集装箱。

其中,转租土地的融资租赁款实为应收土地租赁款,系向宁波翔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转租赁位于白峰街道官庄大地块土地,非以融资租赁公司身份开展类金融业务,不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所规定的类金融业务。

对外融资租赁集装箱系客户出于自身资金周转考虑,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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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长期股权投资

注:持股比例为永泰运最终持有的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

公司围绕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通过参股产业链上的公司,进一步获得危化品仓储等业务资源,发挥公司与参股公司的业务协同作用,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投资的上述公司均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以赚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被投资公司主营业务均与永泰运化工物流服务主业紧密相关,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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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立足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开拓智能制造、新能源相关领域的业务资源,拓宽新能源供应链服务领域(新能源电池等已被列入危险货物第9类),以自有资金收购江辰智能8.7851%的股权。江辰智能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制造等自动化装配检测生产线以及新能源汽车换电站的研发、制造。通过投资江辰智能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相关领域的业务拓展,但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投资江辰智能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有具体的处置计划。

7、投资性房地产

8、其他非流动资产

因此,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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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因此,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金额800.00万元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本次募集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九、报告期内重大行政处罚、诉讼仲裁情况

(一)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处罚金额在人民币0.5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如下: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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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述行政处罚罚款均已按时、足额缴纳,并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整改,违法事项得以纠正。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不会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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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尚未完结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如下:

综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十、报告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报告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2023年度和2024年度报告进行问询,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多次问询:

1、服务箱量变动趋势与归母净利润不一致的原因

2、供应链贸易服务的具体情况

3、存货变动情况、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4、货币资金较为充足的情况下短期借款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十一、与发行人有关的舆情情况

经核查媒体报道情况,自发行人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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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舆情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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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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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研发应用内河滚装船。探索发展新能源汽车集装箱运输,畅通新能源汽车国内联运通道和跨境物流通道。鼓励大型工商企业与骨干物流企业深化国际物流合作,共建共用海外仓储等基础设施,提高储运、流通加工等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民营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产业链融合创新中的作用。

2、政策的有力引导下,我国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行业市场前景广阔,且现代物流企业正加速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传统行业边界正逐渐被打破

伴随着经济增长以及化工品应用进一步分散,目前化工行业快速发展,且专业化需求增加。根据欧洲化学工业理事会(CEFIC)数据,2022年我国化学品市场规模约为23,902亿欧元,占全球市场份额由2012年的31.29%提升至2022年的43.98%。随之而来的是一方面危化品物流市场规模不断增长,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数据,中国危化品物流市场规模从由2018年的1.69万亿元提升至2023年的2.38万亿元,复合增长率为7.09%,预测2025年危化品行业规模将达到2.85万亿元;另一方面第三方化工物流渗透率不断提高,预计2025年我国第三方化工物流市场渗透率为50%,规模为1.4万亿元,2022-2025年行业复合增速达11.6%。

上述供应链物流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对现代物流企业的核心物流资源布局、信息化和智慧化的程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整体呈现现代物流企业向供应链服务商的转型的趋势。这一转型趋势一方面得益于政策支持,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已发布文件,鼓励物流企业更深入地融入供应链体系,增强供应链一体化能力,以此推动物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物流企业基于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存在突破传统行业界限,实现业务多元化和创新发展的诉求。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密尔克卫、畅联股份等均已较早进行了上述转型,其中密尔克卫提供以货运代理、仓储和运输为核心的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并基于综合物流服务向化工品分销服务延伸,逐步形成的化工品及新能源行业物贸一体化服务,2022年至2024年其化工品交易服务收入分别达到434,839.17万元、432,091.05万元和518,457.46万元,占其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了37.57%、

44.31%和42.78%,已成为该公司第二增长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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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现代物流企业加速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的背景下,现代物流企业迫切需要整合国内外优质资源,提升智慧化管控水平,对公司营运资金提出较高的要求在现代物流企业加速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的背景下,现代物流企业需要不断提高供应链的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其核心物流资源的布局,并且加强对仓储、物流、装配等环节的整合能力,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同时物流企业也要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物流要素在线化和数据化,实现物流资源线上线下联动。因此在上述背景下,现代物流企业迫切需要整合国内外的优质资源,并加速信息化和智慧化进程。这一快速发展的需求对企业的运营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在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的过程中,一方面在加大核心物流资源布局的同时,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运化工”平台,融合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打造智能危化品物流仓储基地,搭建智慧仓库管控网络;另一方面,利用公司智慧园区管理的综合服务经验,在全国主要化工园区进行管理经验复制和空间布局,搭建互联共享的化工园区服务网络,为园区内的化工企业提供物流解决方案、化工贸易、交割、供应链管理等一站式服务;同时,在国家“一带一路”的政策背景下,公司积极推动境外分销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等核心资源的布局,搭建全球供应链服务网络。

在上述产业布局的推进过程中,公司需要大量流动资金的投入,且公司业务规模将随着产业布局的推进不断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增大。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现状、财务状况、经营规模以及未来战略规划等自身及外部条件,为保证公司长远更加健康发展,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来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资金储备。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公司战略转型初显成效,操作箱量持续上升,需要增量资金为转型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自2022年上市以来,公司借鉴同行业上市公司转型升级的发展经验,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利用现有仓储及道路运输资源开始逐步向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延伸,为公司跨境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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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供应链服务储备大量潜在客源,逐步形成“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供应链贸易服务”协同发展的物贸一体化发展格局,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2024年度,公司供应链贸易的营业收入为13.4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60%,已成为重要业务板块。随着公司战略转型的持续深化,板块间的协同效应逐步显现,供应链贸易的发展对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产生了积极效果,提高了公司仓储、道路运输资源的利用率。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各业务板块合计服务箱量依次为

18.43万TEU、24.81万TEU和30.96万TEU。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对公司运营资金储备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尚在推动落地过程当中,业务内容的丰富和业务结构的优化均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来保障支持,以确保公司转型升级战略的有序落地。本次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持续扩张业务规模、深化战略布局提供资金支持。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缓解公司业务转型升级中资产负债率短期提升压力

随着公司顺应行业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发展趋势,公司对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增加,资产负债率不断上升。2022年末至2024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0.61%、52.06%和52.49%,除2022年上市融资当年较低外,2023年末和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金实力,减轻财务负担,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为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强化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3、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提升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本次发行对象永泰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陈永夫、金萍夫妇通过永泰投资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将进一步巩固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长期发展的稳定性。公司实际控制人基于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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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长期发展潜力的坚定信心,自愿通过本次发行为公司业务转型升级提供流动资金支持,致力于推动提升公司长期价值,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实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永泰投资。永泰投资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人。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8.5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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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1,598,27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永泰投资本次认购的股份对应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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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金额总额已扣减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永泰投资,永泰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陈永夫先生直接拥有公司32,000,000股股票的表决权;金萍女士系永泰秦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永泰秦唐间接拥有公司6,550,000股股票的表决权。陈永夫和金萍夫妇合计拥有公司38,550,000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38.82%(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

若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21,941,854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为125,806,463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后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1,252,599股,实际控制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将拥有公司60,491,854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比例为49.89%(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因此,公司控制权将得到进一步巩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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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未履行的程序及尚未获得的批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八、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永泰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与公司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认购对象永泰投资已经出具承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均系本企业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永泰运及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永泰运直接或通过永泰运及其子公司等利益相关方向本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企业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或代持股权、信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股权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上市公司已经出具承诺函:“1、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2、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等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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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认购对象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在本次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认购对象永泰投资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同时,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永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永夫先生、永泰秦唐分别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2、在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永泰运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也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向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情形除外;

4、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本人/本企业因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永泰运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一、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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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永泰投资,永泰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

一、发行对象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二)股权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永泰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三)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永泰投资除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尚未实际开展其他业务。

(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永泰投资成立于2024年11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对外投资,尚未编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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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发行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宁波永泰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认购标的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三)认购方式

发行人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认购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照经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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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五)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

认购人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

认购人认购发行人发行股票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依据前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

认购人认购的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30.00%,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六)认购价款的支付

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且收到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价款缴付通知书后,认购人应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该通知确定的缴款日期前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认购价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七)认购股份的交割

在认购人支付认购资金后,发行人应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并完成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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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限售期

认购人所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票的解锁及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协议自协议签署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均成就之日起生效:

2、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深交所审核,且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

前述任何一项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本次交易自始无效。如非因一方或双方违约的原因造成前述条件未能得到满足,则双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协议的补充、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的补充、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终止而相互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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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而主动向深交所撤回申请材料。

2、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十二)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或责任、声明或保证,或在本协议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须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如发行人因其自身过错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不能向认购人发行本协议约定的认购人拟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发行人应赔偿认购人的损失;如发行人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决定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而不能向认购人发行本协议规定的认购人拟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的,不视为发行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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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公司战略转型初显成效,操作箱量持续上升,需要增量资金为转型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自2022年上市以来,公司借鉴同行业上市公司转型升级的发展经验,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利用现有仓储及道路运输资源开始逐步向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延伸,为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储备大量潜在客源,逐步形成“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供应链贸易服务”协同发展的物贸一体化发展格局,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2024年度,公司供应链贸易的营业收入为13.4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60%,已成为重要业务板块。

随着公司战略转型的持续深化,板块间的协同效应逐步显现,供应链贸易的发展对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产生了积极效果,提高了公司仓储、道路运输资源的利用率。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各业务板块合计服务箱量依次为

18.43万TEU、24.81万TEU和30.96万TEU。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对公司运营资金储备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尚在推动落地过程当中,业务内容的丰富和业务结构的优化均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来保障支持,以确保公司转型升级战略的有序落地。本次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持续扩张业务规模、深化战略布局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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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缓解公司业务转型升级中资产负债率短期提升压力随着公司顺应行业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发展趋势,公司对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增加,资产负债率不断上升。2022年末至2024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0.61%、52.06%和52.49%,除2022年上市融资当年较低外,2023年末和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金实力,减轻财务负担,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为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强化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3、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提升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本次发行对象永泰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陈永夫、金萍夫妇通过永泰投资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将进一步巩固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长期发展的稳定性。公司实际控制人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的坚定信心,自愿通过本次发行为公司业务转型升级提供流动资金支持,致力于推动提升公司长期价值,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实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利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满足经营规模快速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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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充分有效地利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为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持续稳定扩大,提升整体竞争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均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资金实力将显著增强,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公司的资本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未来三年的资金缺口测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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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

(二)未来三年自身经营积累

(三)偿还短期有息负债预留现金

(四)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假定维持日常运营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付现成本总额÷货币资金周

1-1-108

注1: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注2:存货周转天数=360*平均存货账面价值/营业成本;注3:应收款项周转天数=360÷(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平均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平均预付款项账面价值));

注4:应付款项周转天数=360÷(营业成本÷(平均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平均应付票据账面价值+平均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平均预收款项账面价值));

注5:应付票据账面价值系扣除票据保证金后的金额。

(五)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2022年至2024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19,023.79万元占同期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85.62万元的35.77%。假定未来三年的现金分红率保持

35.77%,则未来三年的现金分红所需资金合计为20,561.70万元。

(六)未来三年业务增长对运营资金的增加额

2022年至2024年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22.05%。假设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到2027年)的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仍为22.05%,以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389,922.11万元为基数,经测算到202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08,948.00万元。据此测算,公司2025年3月末至2027年末新增营运资金缺口为16,556.74万元,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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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注1: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或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注2:2025年3月末至2027年末新增营运资金缺口=(2027年末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额—2025年3月末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额)。

五、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

发行人本次发行满足《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1、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和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之“L72商务服务业”项下“7224供应链管理服务”;按照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的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070210供应链管理服务”。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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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供应链管理服务”列为鼓励类发展产业。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

综上,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2、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系围绕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发行系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二)发行人不涉及“四重大”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情况特殊、复杂敏感、审慎论证的事项;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舆情;未发现公司存在相关投诉举报、信访等重大违法违规线索,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不涉及“四重大”,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的相关规定,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不涉及需要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取得主管环保部门审批文件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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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改变,亦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及调整。本次发行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增强资本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业务增长,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的需要。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无在本次发行后对现有业务及资产进一步整合的计划。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陈永夫先生直接拥有公司32,000,000股股票的表决权;金萍女士系永泰秦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永泰秦唐间接拥有公司6,550,000股股票的表决权。陈永夫和金萍夫妇合计拥有公司38,550,000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38.82%(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

若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21,941,854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为125,806,463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后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1,252,599股,实际控制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将拥有公司60,491,854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比例为49.89%(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因此,公司控制权将得到进一步巩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对象永泰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不存在控股或参股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具体投资项目,不存在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而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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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企业/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被收购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经营或者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被收购公司经营的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本人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被收购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被收购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拥有与被收购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任何方式取得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3、本企业/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因收购、兼并或者以其他方式增加与被收购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或业务,被收购公司有优先购买该等资产或业务的权利;本企业/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出售或转让任何与被收购公司产品或业务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或业务时,被收购公司有优先购买该等资产、业务的权利;

4、本企业/本人如拟出售与被收购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技术,被收购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保证在相关资产、业务出售和技术转让时给予被收购公司的条件不亚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5、对于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将通过派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在该承诺函中相同的义务;

6、如未来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直接或间接参股的企业拟进行与被收购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本企业/本人或企业/本人促使控制的参股股东将对此等事项行使否决权,避免与被收购公司相同或相似,不与被收购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被收购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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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企业/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被收购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被收购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8、本企业/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被收购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被收购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被收购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9、若被收购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企业/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组织将不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被收购公司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兼并与被收购公司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10、本人保证本人近亲属(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遵守本承诺,并愿意承担因本人及本人近亲属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被收购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1、本承诺函自签署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即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自本承诺函生效至本企业/本人作为被收购公司关联方期间的任何时候,将严格遵守并履行本承诺函项下全部义务;对于违反本承诺函项下义务的,将采取一切必要且有效的措施及时纠正消除由此造成被收购公司的不利影响,如因此获得的全部收益及权益将归被收购公司所有,如对被收购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本企业/本人同意并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本人履行本承诺函之承诺及保证义务情况的持续监管。”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控制的永泰投资,对于未来公司与永泰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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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企业/本人/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下同)/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实际控制及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均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被收购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被收购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被收购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上述主体将严格避免向被收购公司拆借、占用被收购公司资金或釆取由被收购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被收购公司资金;

2、对于本企业/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实际控制及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与被收购公司之间确有必要发生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3、对于本企业/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实际控制及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被收购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被收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4、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被收购公司以及被收购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因关联交易取得的收益及权益应全部归被收购公司所有,如损害被收购公司及被收购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的一切损失;

5、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本人不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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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被收购公司的关联方时止。本人同意并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本人履行本函之承诺及保证义务情况的持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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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为2022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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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4.32%,已经基本使用完毕。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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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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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金额为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金额,不包括2024年10月公司将“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18.92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如包括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则已累计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6,657.43万元(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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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第一次变更:“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2)变更原因:由于前期集装箱运输船舶、化工品罐式集装箱等化工装备价格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考虑到恢复正常市场秩序后,相关装备价格可能下降,公司经审慎评估后,为避免相关风险,拟在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缩减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投资规模。同时,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供应链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积极挖掘更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做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17,180.00万元收购天津永泰运100%股权,以取得其优质的危化品仓储资源和发展用地。

2、第二次变更:“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①同意将募投项目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的1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和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一方面公司拟以5,000万元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另一方面对于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对绍兴长润增资,绍兴长润对其全资子公司浩彩源增资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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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同意将募投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永泰,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香港,实施内容由购买1艘化工品集装箱运输船舶及27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变更为购买50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

(2)变更原因:

①由于募投项目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解决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对危化品仓储资源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问题,公司积极挖掘更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公司拟做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拟变更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规划逐步建成甲、乙、丙类危化品仓库及配套建筑物,丰富危化品仓储资源,增加危化品仓库库容,扩展延伸危化品仓储资源规模和用途。

②香港永泰主营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及全方位的物流服务。随着香港永泰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化工品罐式集装箱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亟需追加购置化工品罐式集装箱以支持业务发展。经审慎考虑后,公司拟做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拓展并完善海外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的网络布局,进一步提高海外市场占有率,增强海外客户黏性。

3、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新增:“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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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凯密克增资,其中,凯密克以2,000万元对湖北永泰运出资,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实缴完成后,湖北永泰运注册资本2,000万元,凯密克持有湖北永泰运100%股权。

(2)新增原因:“物流运力提升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购置集装箱运输车辆、特殊用途专业运输车辆等物流运力,招聘并培训驾驶员、押运员、调度员队伍等,丰富运输业务种类,进一步提升公司运力与综合能力。公司自上市以来,结合危化品运力审批情况、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并于2024年4月由全资子公司凯密克成功中标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电子级硅烷气运输服务”。根据当地危化品运力属地审批监管政策及相关业务合同约定,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在宜昌设立湖北永泰运,并采购相应运输车辆来具体实施该项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中部地区的道路运输服务能力与资源覆盖能力。同时,为了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湖北永泰运作为“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相应由宁波调整为宁波、宜昌,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由公司向凯密克增资,凯密克再对湖北永泰运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4、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及占比情况

发行人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车辆购置费和其他设备费用,非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研发费用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4.72%和21.03%,变更后非资本性支出占比小于3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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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该项目已在2024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延期情况如下:

1、“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延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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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延期情况

3、“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延期情况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永泰,实施内容为购买化工品罐式集装箱,相关罐式集装箱的采购计划由香港永泰结合市场价格波动、自身业务需求、行业交易惯例等因素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因部分罐式集装箱因技术参数要求较高及相关制造工艺复杂等原因,供应商未完全向香港永泰交付,香港永泰前期与供应商协商有序推进后续罐式集装箱的交付与验收工作,并将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与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具体箱型的采购数量,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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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延期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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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尚在建设期,实际投入金额小于调整后投资总额注2:系产生的利息收入形成注3: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金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4: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尚未支付尾款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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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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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2024年4月,2024年5月至2025年3月为T+3年前11个月,2024年5月至2025年3月累计实现净利润870.85万元,已超过了T+3年预计的685.91万元。

注2:“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原定建设期为1年,后延期至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在2024年10月之前实际均处于建设期;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为T+2年前6个月,累计实现净利润为-62.48万元,低于预计效益。

注3:“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原定建设期为2年,后延期至2024年10月结项,即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2024年10月,因此,2024年处于T+2年后10个月和T+3前2个月,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则为T+2年的后10个月和T+3年的前5个月,根据T+2年预测净利润812.38万元和T+3年预测净利润863.08万元平均计算,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预测净利润为1,036.60万元,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累计实现净利润857.10万元,累计实现比例为82.68%。

注4:2025年1-3月上述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未经审计。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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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有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4个项目,该4个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说明如下:

(1)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主要为收购土地及厂房,并由此协同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环节的自有资源和外部资源,提升交易标的经营效益,无法单独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2)“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属于信息化系统建设,将大幅度提高公司决策能力和运营管理效率,提升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信息化系统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无法直接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3)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主要为收购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并申请取得稀缺的危化品仓储经营资质,丰富公司危化品仓储资源,增加危化品仓库库容,无法单独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实现的效益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费用减少、净利润提高,实现的效益无法具体测算。

3、部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的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以上仅有“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1个项目,主要原因如下:

“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甲乙丙类仓库、电石仓库、复配包装车间及相关公共基础设施等。2024年9月,该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该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该项目试运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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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前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相关情况的说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实施后整体上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项目

绍兴长润位于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产业集群地,贴近一线化工物流市场,地理位置优越,毗邻嘉兴、杭州、宁波等地区,交通条件便利,可高效连接宁波港、乍浦港、上海港等国内重要港口,为园区内众多精细化工企业提供原材料、产成品等仓储、堆存、周转相关服务,有效辐射华东地区化工产业流转环节的仓储需求。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并规划建成危化品仓库后,有利于满足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对危化品仓储资源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

(3)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

公司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后,通过绍兴长润子公司浩彩源逐步规划建设甲类、乙类和丙类危化品仓库及新增复配分装车间。该项目是公司在延伸危化品仓库库容、整合危化品仓储资源及进一步完善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范围的探索。在为客户提供仓储等基础物流服务的同时,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化学品复配分装等配套服务。

(4)“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属于信息化系统建设,信息化系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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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无法直接进行经济效益测算,但将大幅度提高公司决策能力和运营管理效率,提升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为运营提供系统保障,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供数据可视化及决策支持,提升公司各部门的协同水平,提升整体效率。

(5)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在现阶段国内的化工品第三方物流运输市场较为分散,随着化工行业的发展,客户对物流资源的需求趋向于多样化、个性化和专业化,对化工物流企业的专业化程度、资源整合能力等要求逐步提升,行业客户逐步向具有一站式物流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的物流企业集中,化工物流行业信息化竞争程度不断提升。危化品道路运输是公司开展全链条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基础且核心的环节之一,“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实施,将高效整合、协同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各环节的内外部资源,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物流资源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

(6)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该项目围绕跨境化工供应链的主业,通过购置化工品罐式集装箱,进一步完善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的服务链条,有利于公司维护大中型客户长期稳定的跨境化工物流需求,不断增强客户黏性,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稳定性和综合竞争实力。该项目于2024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预测净利润为1,036.60万元,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累计实现净利润857.10万元,累计实现比例为82.68%,基本实现了承诺效益。后续随着公司罐式集装箱利用率的稳步提高,该项目效益有望得到较大提升。

(7)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收购前,公司的仓储和运输资源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全国性的产业布局,填补公司在环渤海地区稀缺的危化品仓储资源空缺,提升公司在环渤海地区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公司通过收购天津瀚诺威100%的股权有利于形成全国性的战略布局,拓展环渤海地区业务市场,顺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行业政策,充分利用自身在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领域的行业定位、品牌效应、经验丰富的国际化工物流服务团队及自主研发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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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平台,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从而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8)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后,有效缓解了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经营提供了资金支持,促进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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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十)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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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适用意见“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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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和经营风险

(一)全球经济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为现代物流业,行业发展与全球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量的增长将提高社会对物流行业的需求,进而推动物流行业的发展。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呈现增长趋势,物流行业发展平稳。但近年来,由于国际贸易摩擦、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国际冲突等事项影响,全球宏观经济形势波动较大。如果未来因为地缘政治、国际冲突、贸易政策、税收政策及金融风险等导致世界经济陷入需求不足,将有可能使国际间化工品贸易量、二手车进出口量及海运市场景气度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下游行业市场风险

公司以提供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为核心业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一站式、可视化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下游产业为化工行业,主要客户为各类化工生产企业、国际贸易商等。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公司业务量与化工行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如下游化工行业发展受国际宏观经济、国际政治形势等影响出现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供应链贸易服务行业下游市场需求易受国际经济波动影响。以二手车出口为例,当进口国经济下行时,消费者购车需求将收缩,导致二手车进口车商库存积压、资金紧张,影响了其对进口二手车的采购需求。同时,随着我国二手车出口量的增加,部分目标市场如中亚、俄罗斯等市场饱和度逐渐提高,也会影响其对进口二手车的采购需求,进而对公司的二手车出口业务生产一定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下游化工行业的发展,客户物流需求日趋多样化、个性化和专业化,对化工物流企业的专业化程度、资源整合能力等要求愈加提升,行业客户逐步向具有一站式物流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的物流企业集中。化工物流行业市场化竞争程度不断提升,如公司不能进一步提升物流供应链设计、咨询、信息化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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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专业水平以及货运代理、仓储、运输等方面的资源服务能力,现有核心竞争优势将有可能被削弱,面临市场竞争风险。在供应链贸易服务行业方面,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以二手车出口为例,2024年3月,我国二手车出口由试点制转为申请制,随着二手车出口资质全面放开,国内大量企业开始介入二手车出口业务,二手车出口领域竞争日益激烈,二手车出口盈利空间可能被压缩。同时,在海外二手车市场,我国二手车逐渐崭露头角,但海外市场对中国自主品牌的认可度仍有待提高,来自美国、日本等传统汽车强国的二手车凭借其成熟的产业链和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优势,这些国家的二手车在技术、品质和市场渠道方面具有深厚的积累,对我国二手车出口构成了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四)行业监管带来的政策风险

公司从事的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二手车出口业务受到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应急管理部等多个政府机构的监管,主要业务需要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或经审批、备案后才能开展。若未来公司在经营中因行业监管政策趋严等因素未能顺利办理有关重要资质的续期,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安全经营的风险

作为专业的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企业,公司部分业务涉及危化品的仓储和道路运输。由于部分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或有毒等属性,因此,公司存在货物在托运或仓储等环节发生泄漏、燃烧、爆炸等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业务无法正常运营的可能性,面临一定的安全风险。

若公司未能严格规范化工产品的运输、仓储等安全工作要求,导致安全事故,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人力资源风险

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涉及的产业链较长,公司的发展需要一大批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操作人才、市场营销人才、信息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行业内竞争对手对人才的争夺,将对公司人力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公司可能会面临相关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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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并购整合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生发展结合外延式收购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在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领域的产业链优势,加快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交易完成后,为进一步整合并购的资产、业务,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需不断提升管理整合能力、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激励机制,如无法顺利实现整合,则可能导致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八)子公司管理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应收款项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1,491.11万元、50,021.06万元、71,616.84万元和74,016.65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92%、12.77%、18.71%和18.42%,占比较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另外,随着公司供应链贸易业务的快速增长,供应链贸易业务的应收款项亦快速增加,公司存在应收款项逾期或无法收回等而发生损失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部分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加计抵减、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和境外较低的所得税汇率等。若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能继续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从事的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和供应链贸易进出口业务,存在外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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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需求,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收益金额分别为3,264.80万元、1,018.73万元、2,009.85万元和544.5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2%、4.73%、15.15%和9.2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外币结算的业务量将进一步增长,如未来出现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将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波动。

(四)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1,190.26万元、219,899.53万元、389,922.11万元和105,833.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387.24万元、14,996.18万元、8,777.63万元和3,744.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7,827.08万元、11,906.06万元、12,694.45万元和3,808.7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存在明显波动。

受世界经济周期波动、国际航运价格和化工品海外需求等因素影响,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收入规模和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的波动;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发展供应链贸易业务,为公司带来了较为稳定的收入规模和增长,但因供应链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对净利润贡献较小。若未来全球宏观经济持续低迷、行业需求萎缩或成本端压力加剧,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出现进一步波动。

(五)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外延式发展和内生增长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展物流服务网络,提高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15,543.78万元、22,421.58万元、22,630.60万元和22,630.6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09%、5.72%、5.91%和5.63%。但如果未来因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自身经营管理等原因导致商誉出现减值,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信息化管控能力是现代化化工供应链服务的核心竞争能力之一,是公司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率,实现一站式、可视化、全链条化工供应链服务的基础。公司致力于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化工物流领域的应用,并注重信息系统系统安全问题,采取多层次措施保证公司运营的信息安全。但由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迅速,如公司不能加大投入,有效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不断地维护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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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五、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针对本次发行,公司已与发行对象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并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尽管如此,若发行对象因不可预见等原因出现违约情况,会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利润增长幅度预计将小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着被摊薄的风险。

七、其他风险

(一)业务规模扩张引致的经营和管理风险

公司规模的扩张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建设、资金筹措及运作能力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另外,基于公司对化工供应链领域全产业链延伸覆盖的战略目标,自2022年下半年公司积极开拓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并实现快速增长,但由于公司从事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的时间较短,各项制度和业务模式均在不断完善中,若公司管理体制和配套制度措施或管理经验未能给予相应的支持,将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的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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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投资者心理、股票供求关系、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与整合、国家宏观经济状况以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直接或间接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其他不可抗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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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全体监事签名: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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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签名:

实际控制人签名:

年 月 日

1-1-143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保荐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李抱

1-1-144

本人已认真阅读《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李抱

1-1-145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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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刘华凯 牛晓励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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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考虑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潜在影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管理,并就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与公司共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合理且规范地使用。

2、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有利于增强资本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扩展现有业务规模,开拓新业务类型,稳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加未来收益,以填补股东回报。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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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对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持续落实对公司股东稳定且科学的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的相关主体就保证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夫先生和金萍女士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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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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