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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拉萨市柳梧新区邦嘎隧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手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邦嘎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第一章总则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项目部,为了严格执行国家国家安全生产法, 依法治理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为从业人员创造安全的作业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有 效运行,达到有章可循,形成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于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项目部各部室、施工作业 队、工段、班组及安全生产有关联的责任人。第二条安全生产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第三条项目部
2、的任何生产经营单位和部门及从事生产经营单位的个人,必须遵守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违反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举报、控告。第四条项目部各生产经营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和部门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对生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接受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导。第五条项目部任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一岗双责 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第六条项目部安全部是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与安全生产相 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在项目部负责人和生产安全管理负责人的领导下,监督、检查、指导项 目部安全生产管理
3、工作。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重点项目由项目书记担任安全生产副经理。第八条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救援领导小组。第九条项目部成立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小组。第十条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项目部设立安全部,工段、班组设立 1 2 名兼职安全员。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第一条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级各类人员明确职责、各尽其责。第十二条项目部与各工区、班组签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项目部与部门、作业工段、班 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部门、作业工段、班组与从业人员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第十三条项目部按照制定责任状考核标准,并兑现奖惩。第四章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工作第十四条项目部各部门要根据
4、本职承担的业务范围,进行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工作,在年初上 报安全部(其内容填写一览表)。第十五条项目部按工期年度所承担项目和开展业务,进行该项工作。将一览表、重大危险源在 开工前上报安全部。第十六条各工段、班组在施工前根据本工程所承担单项工程,填写调查表,并上报项目部安全 员。第十七条项目部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管理方案,在施工前上报公司安全部。第五章安全内业管理第十八条入场民工必须要经过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做到真 实有效。并按照安全标准化内业要求为每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档案。第十九条劳资部门必须建立入场民工花名册,与入场民工签订劳务合同。第二十条对施工现场进行危害辨
5、识与风险评价,确立重大风险源,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 对风险源履行告知义务,被告知人要签字确认。第二十一条对分部、分项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主任工程师进行),交底人与 被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第二十二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第二十三条针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到职责明确。第二十四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由主管安全经理、生产经理、安全员三方签字确认 安全可靠后方可施工,没有签字确认不得施工作业。第二十五条项目部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明确当前安全生产重 点,研究防范措施,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签到。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安全检
6、查制度,项目部组织工程、设备、安全部门每半月组织一次联合检 查,专职安全员日检日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查整改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第二十七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要有教育培训记录和相关的影像资料。第二十八条项目部主管副经理、专职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内业建立、检查、考核。具体要求参 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第六章应急预案与救援工作第二十九条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救援组织机构,项目部、要将应急预案救援方案分别上报公司 安全部备案。第三十条项目部每年必须进行两次演练,要求演练前将演练方案报送公司安全部。第三十一条应急演练救援方案必须满足资金和物资要求。第三十二条突发事
7、故时,必须满足应急预案救援要求,及时抢救伤员,制止事故蔓延和事态扩 大,造成不良影响。第七章安全检查第三十三条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联合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工区、班 组按项目部检查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组织复查, 5 日内将复查结果用书面材料反馈项目部职 能部门。第三十四条项目部自检自查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及时整改隐患。安全检查包括:定期检查、经 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第三十五条各作业队、工段、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整改隐患,做好记录,有据可 查。第八章安全教育第三十六条各作业队、工段、班组由工长、兼职安全员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并 进行考核。第
8、三十七条项目部主管安全经理、专职安全员,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工种作业环境、危险程度 告之和预防措施安全教育。第三十八条项目部职能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第三十九条各类教育经考核建立个人安全教育档案。第九章安全资金投入第四十条项目经理部应投入定额的安全生产资金,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 维护、安全监测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及检定、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先进的奖励等。第四十一条目经理部应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资金必须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应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需要。第十章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第四十三条安全技术措施制定1项目部在年度施工开始前,由
9、项目总工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总体工程和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 施。2、重大危险项目施工,由项目部总工、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序号类别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需专家论证、审查1基坑 开挖、开 挖、支 护、降水 工程。1. 开挖深度不小于3m的基坑(槽)2. 深度小于3m但地 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 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1 .深度不小于5m的基坑(槽) 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2.开挖深度虽小于5m但地质 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 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或存在 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开 挖、支护、降水工程。2滑坡 处理和 填、挖方
10、路基工1. 滑坡处理。2. 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 2.5的路堤, 或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1. 中型及以上滑坡体处理2. 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 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 2.5的路堤, 且处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特 殊岩土地段的路堤。类别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土地段的路堤。3.土质挖方边坡高 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 坡高度大于30m或不良 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 方边坡1.桩基础。需专家论证、审查3.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且 处于不良地质的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 边段的挖方边坡基础1.深度不小于15m的人工挖孔 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但地质
11、条 件复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 工挖孔桩工程。工程2.挡土墙基础。3.沉井等深水基础2.平均高度不小于6m且面积不 小于1200n2的砌体挡土墙的基础。3.水深不小于20m的各类深水 基础.大型 临时工程1.围堰工程。2.各类工具式棱板工 程。1 .水深不小于10m的围堰工 程。3.支架咼度不小于 5m跨度小于10m施工 总荷载不小于10KN/n2; 集中线荷载不小于2.咼度不小于40m墩柱、咼度 不小于l00m索塔的滑模、爬模、翻 模工程。15kN/m.4.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 提升脚手工程;悬挑式脚 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3.支架高度不小于8
12、m;跨度不小于18m 施总荷载不小于15KN/m2;集中线荷载不小于不 20KN/m4.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 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 上。类别桥涵工程隧道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 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 型脚手架工程。5.挂篮。6.便桥、临时码需专家论证、审查5.猫道、移动模架头。7.水上作业平台1.桥梁工程中的 粱、拱、柱等构件施工。 2.打桩船作业。3.施工船作业。4.边通航边施工作业。5.水下工程中的水 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等。6.顶进工程。7.上跨或下穿既有 公路、铁路、管线施工所有隧道工程1.长度不小于40m的预制
13、梁的 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2.跨度不小于150 m的钢管拱安 装施工。3.高度不小于40m的墩柱、高 度不小于100 m的索塔等的施工。4.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桩基施工。5.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 运输与吊装作业。6.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 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7.转体施工1.隧道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 险断层、沙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V级围 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10%以上且 连续长度超过100m VI级围岩的隧6类别需编制专项施工方需专家论证、审查道工程。2.软岩地区的高地应力区、膨胀岩、黄土、冻土等地段.3.埋深小于I倍跨度的浅埋地 段;可能产生坍塌或
15、除、爆破1.桥梁、隧道拆除工程。2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拆除工 程。工程2.爆破工程3. C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水下 爆破工程3、结合月份施工特点,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与施工计划,并同时下达。第四十四条安全技术措施逐级交底1、总体工程和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前,项目总工组织进行。2、重大危险项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施工负责人参加,由项目总工 进行。3、单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由施工负责人(工长)进行。4、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均要履行互签手续,报专职安全员备案存查。第十一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四十五条作业队、工段、班组发生轻伤必须向项目部主管经理和专职安全
16、员报告。第四十六条项目部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主管经理、安全员以书面材料上报公司安全部。第四十七条发生死亡事故由项目部经理立刻上报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和公司安全部。第四十八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必须将有关图片、照片、证明材料、处理意见等材料及时 上报凡不上报的予以加重处罚。第四十九条各类事故处理均按程序、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无论发生哪类事故均应执行“四不 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第十二章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第五十条施工用电管理规定1、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规范对现场的用电进行布置。2、总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安装与用电设备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3、从事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4、各
17、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上锁,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检修。检修时要停电作 业,并悬挂停电标志,严禁带电作业。5、施工用电的电缆线必须架空或埋设;各用电设备电缆线严禁拖泥浸水;各线路在过道时必须 加强保护,严禁用金属裸线进行捆绑固定。6、动力、照明配电应分路设置;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应小于 30 米,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用 电设备的距离不宜超过 3米。固定式开关箱、配电箱其下底距地面应在 1.3 至 1.5 米之间,移动式开 关箱、配电箱其下底距地面应在 0.6 至 1.5 米之间。7、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8、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进出线应加护套分
18、路成束并 做防水弯。9、所有配电箱内的用电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分路标记。10、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11、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花线,现场的照明灯架必须用绝缘隔离,严禁直接用钢筋与灯架接触。11、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烧水,严禁使用电炉。第五十一条明挖基础施工安全规定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特别是老桥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深度超过 2 米的基坑应有临边防护栏杆,横杆为两道,第一道距地面 50公分,第二道与第 一道间距 50公分,立杆间距为 2 米。材料采用钢管或用原木杆制作。3、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4、挖
19、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 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m。5、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6、施工如不能保证车辆通行时,应事先修好便道或便桥(涵),并在修建桥涵的公路两端设置 禁止通行”的标志。第五十二条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规定1、钻机应放置平稳、坚实。2、起动后,应将操纵杆置空档位置,空转运行,经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作业。3、钻孔时,如遇卡钻,应即切断电源,在没查清原因之前,不得强行起动。4、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成孔后,必须将孔口加盖保护。第五十三条
20、墩柱施工安全规定:1、墩台的钢筋、模板安装前,必须搭脚手架,作业平台上设置栏杆及上下扶梯。2、钢筋起吊时,捆绑牢靠;钢筋绑扎时,用力一致,协同操作。3、整体模板吊装前,使模板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上紧,吊点正确牢固。起吊时,拴好 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4、使用吊斗灌筑混凝土时,先通知墩柱内作业人员避让,并不得依靠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 碰撞模板和脚手架。5、拆除模板之前,必须设立禁区。拆除模板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先拴牢吊具挂钩,再拆除模板。模板、材料、工具不得往下扔。施工人员与拆下的模板之间,有一定安全距离。6、高墩施工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措施。6.1、高墩作业模板、脚手架、临时通
21、道、爬梯、抗风拉索、防护网等均必须满足施工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所有高墩施工安全设备由作业层负责人进行统一监管,安全员负责督察。6.2、高墩模板支护基础必须放置于稳固平面上且抗压性能满足相关需求,模板安装时应设置相应数量的抗风拉索并紧固,模板支护后由测量组对其进行复测,防止模板偏移引发事故。6.3 、脚手架的设计要求必须超出实际需求承载力 50%,实际使用时相关参数由工程部负责指导 核定。6.4 、临时通道制作材料要求为钢材,所使用的钢材必须无锈、无损伤、无断裂等现象,通道承 载力必须满足人员通行及小型设备存储的重力并超出综合重力的 80%,临时通道在投入前由安质部监 督进行悬空承载力测试,测试
22、合格后方允许投入使用。6.5 、爬梯可焊制在钢模上,爬梯临空面加设爬行防护罩,爬梯长度超过 10米时需增设临时休息 处,临时休息处的大小应满足单人容纳的空间需求,爬梯焊制完成后进行检测,不符合规范或无法 满足施工需求时需重新焊制,直至达到要求方可投入使用。6.6、抗风拉索建议使用钢丝绳及花篮螺栓配套进行,抗风拉索不得有锈迹、断丝等情况出现, 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更换符合要求的材料替换现有的拉索。花篮螺栓不得有锈迹、断裂、 丝扣损坏等现象,否则立即更换。地锚一端必须紧固结实,人工设置地锚时必须深挖地锚基础坑, 并在地锚上加设满足需求的横杆,增大地锚拉力。6.7、防护网建议使用专业的安全网,
23、安全网孔眼直径不大于 5cm安全网必须牢固栓系在防护 体上,禁止将安全网悬挂在不牢固物体上7、高墩施工安全操作规程7.1 、高墩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严禁串岗现象发生;7.2 、特种操作必须有相关证件,严禁冒岗现象出现;7.3、与高墩作业无关的设备禁止带入作业区域,防止高空坠物事故发生;7.4、所有设备不使用时必须收集整齐放于固定地点存放,所有线缆、绳索不允许放置于通道 上,以防绊脚;7.5 、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绝缘良好以及有遮雨防潮措施,避免设备漏电对作业人员构成危险;7.6 、禁止在作业区域耍闹游戏,防止坠落事故发生;7.7 、严禁酒后作业,有酗酒习惯者禁止参与高空作业;7.8、正确佩戴
24、各类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严禁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即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将 处于严格处罚。8、高墩施工消防管理制度为确保高墩施工动火及防汛安全,特制订本制度:8.1、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的存放必须符合项目安全规定的距离,且配有防回火的安全阀, 安全阀的有效性每月检查不低于 4次。8.2、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的场所必须有灭火器及其他相仿设施,薄壁墩施工由于会在临时通道积存部分施工材料,因此在每层薄壁墩转角处需设置灭火器一台。8.3、高墩施工消防安全由项目安质部统一监管,由项目安质部对消防设备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并 登记存档。8.4、高墩施工消防责任人为该作业队负责人,为保证消防安全该作业队应有专人(安全
25、员)负 责本工区内所有安防设施的维护及购置补充。8.5、高墩施工消防安全同其他施工类别安全相同列入安全奖惩考核范围。第五十四条盖梁施工安全规定1、盖梁施工作业前,必须搭脚手架平台、栏杆及上下扶梯。搭设脚手架,铺设走道板,禁止搭 空头板;走道板要满铺,栏杆横杆为两道,第一道距基础面 60 公分,第二道与第一道间距 50 公分, 立杆间距为 2米,并间隔 6米加一道与横杆成 45度角的斜拉杆 ,材料采用钢管制作;使用的梯子不得 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两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交口)使用梯子必须设置扶手。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戴好安全帽,将安全带拴在脚手架上。3、在盖梁上打混凝土垫块时,必须
26、在盖梁两端预留钢筋,在钢筋上将钢丝绳固定,供作业人员 系挂安全带。4、修饰用吊筐必须要焊接牢固,必须用钢丝绳进行吊装,严禁使用八号线或棕绳。第五十五条搅拌站安全规定1、搅拌机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安置在坚实平整的地方,设好排水设施,用支架架稳主机和水泥罐,搭设操作室护棚,棚顶材料要具有一定强度,保证机手操作处应设绝缘操作台。2、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行走,料斗坑需清理时,必须挂好保险链后再清理。3、修理和清理搅拌罐内混凝土粘结物时,必须切断电源,在电料闸上挂禁止合闸标牌,设专人 看护,避免伤害事故。4、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裸露现象,是否有虚接地方;同时要设置避雷装置。5、出料斗下严禁站人,做试验的人员
27、要在罐车开出出料位置后,才可以取料做试验。第五十六条龙门架起重运输安全规定1、门架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必须加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2、门架顶横移轨道两端,必须设置制动枕木。3、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4、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引索,用木楔或铁角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门架顶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提升到可能遇到障碍的0.5m以上。5、去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度控制在5 米分钟以内,防止重物惯
28、性摆动。6、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稳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 方可操作。7、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第五十七条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规定1、在基坑内支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有无坍方迹象,确认无误方可操作。2、向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 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要避开吊运材料。3、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 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或倾覆。4、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方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 操作。5、支立模
29、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6、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 不得插在腰带上。7、使用斧锤须顾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伤及他人。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 机械大面积拉倒。9、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第五十八条电气焊割作业安全规定:1、电焊:1.1 、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1.2
30、 、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 气,应停止露天作业。1.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1.4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1.5 、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 空气流通。1.6 、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风口。1.7 、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1.8 、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2、气焊2.1 、乙炔瓶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
31、回火安全装置。2.2、乙炔瓶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 品,严禁用明火检查是否漏气。2.3、氧气瓶、乙炔瓶受热不得高于35C,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 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2.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表面,严禁沾污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交圈,并旋紧安全 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烈日曝晒。2.5 、乙炔瓶不得放在电线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 10m。2.6、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将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第五十九条悬臂梁挂篮施工安全规定:1、挂篮的强度、刚
32、度、稳定性必须经检算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2、挂篮组拼完成后,总工程师要组织安全、技术部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做挂篮静载试 验。通过实测挂篮的弹性变形和非弹性变形值,验证实际参数和承载能力,确保挂篮的使用安全; 通过模拟压重检验结构,消除拼装非弹性变形;根据测得的数据推算挂篮在各悬灌段的竖向位移, 为悬灌段施工高程控制提供可靠依据。3、在墩上进行零号块施工并以斜拉托架做施工平台时,在平台边缘处,要设安全防护护栏,挂设安全防护网。墩身两侧斜拉托架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必须连接牢固。4、挂篮使用时,后锚固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等应经常检查。底模标高调整时,应设专人统一 指挥,且作业人员应站在铺设稳
33、固的脚手板上。5、梁段预应力张拉、压浆完毕,且孔道压浆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5%以上,方可移动挂篮, 准备灌注下一段梁。挂篮的移动遵照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逐步进行。挂篮行走时,要缓慢进行,速度 应控制在 0.1m/min 以内。挂篮后部各设一组溜绳,以保安全。滑道要铺设平整、顺直,不得偏移。6、在底模移动前,必须详细检查挂篮位置、后端压重、后锚及吊杆安装情况,确认安全后,方 可移动。7、使用的机具设备(如千斤顶、滑车、手拉葫芦、钢丝绳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不符合规 定的严禁使用。8、双层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各自岗位职责,并应防止铁件工具掉落等。9、施工作业人员要严格按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作
34、业,穿戴好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第六十条预应力张拉作业规定1、张拉时,两端均必须设防护挡板。张拉时,应严格控制加荷、卸荷速度。2、预应力操作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预应力张拉施工应由主管施工技术人员主持,张拉作业应由作业组长指挥;张拉现场必须划定作业区,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3、张拉施工中出现断丝、滑丝、油表剧烈震动、漏油和电机声音异常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机检 查并处理,经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4 使用高压油泵应置于构件侧面;操作工必须戴防护镜和手套;操作工必须服从作业组长指挥, 严禁擅离岗位;操作工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张拉阶段,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防护
35、挡板与构件之间。6、往预应力孔道穿钢束应均匀、慢速牵引,遇异常应停止,经检查处理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 牵引。严禁使用机动翻斗车、推土机等牵引钢束。第六十一条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1、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信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梁 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 施。2、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起重机作业符合其操作相关规定。3、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 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4、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
36、状况,确认安全。5、吊装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6、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7、吊装中严禁超载。8、吊装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9、现场配合吊梁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梁体吊离就位点距离 50cm寸方可 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10、吊装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11、构件吊装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12、用千斤顶顶升(卸落)构件时,必须配备保险垫木,待顶升(卸落)高度符合要求时立即在构件下放入垫木,并经检查确认稳固后
37、,方可落下构件。严禁用千斤顶长时间承重。13、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 6 级(含)风以上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架梁作业。第六十二条桥面系施工安全规定1、对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经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2、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应定期体验。严禁酒后作业,带病作业。3、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正确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不准穿硬底鞋、拖鞋。严禁从高处 投掷物料。4、使用梯子进行高处作业时,梯子不应缺档和垫高,并采取其它防护措施。5、搭设脚手架,地面应坚实牢固,脚手架作业面应满铺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 板。操作面外侧应加设防护栏和挡脚板,立挂安全网。6、人行爬梯应
38、采取防滑措施,并加设防护栏,并悬挂警告标识。7、操作平台基础牢固坚实,平台上满铺脚手板,搭设防护栏,并应设置爬梯。8、桥面两幅间人行通道应满铺脚手板、加设防护栏、立挂安全网,并固定好。9、在净高超过 2米的桥面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栏,悬挂安全网。对下方有人、车通行的 部位,支搭密目安全网,以防坠物伤人。第六十三条边通车、边施工地段的交通管理安全规定1、改建工程需挖除旧路路基、路面进行重建的路段,在施工路段的两端应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 警告标志。标志应鲜明、醒目。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应根据开挖宽度、路线等级、交通量等情 况确定。2、在拓宽地段,如须在原有道路上运送土石方,宜采用机动车辆运输。
39、并应做到:2.1 、剩余部分路面宽度应保证机动车行车安全;2.2 、要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与机动车行车道隔开;2.3 、设专职人员指挥来往车辆。3、通车路段的路面应经常清扫干净,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或雨后泥泞影响通车。4、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出(入)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施工作业 区的两端设置明显的路栏。晚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半幅施工区与行车道之间设置红白相 间的隔离栅。5、半幅施工的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r为宜。6、在单车道维持通车路段上,当路段不长,交通量不大时,可在该路段的适当地点设置车辆会让处;当施工路段较长、交通量较大时,应实行交
40、通管制。每班配交通疏导人员。第六十四条隧道施工安全规定、常规1、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 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2、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 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3、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4、遇到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 则稳步进行。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 措施。二、开挖、凿孔及爆破1、开挖及凿孔1.1
4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侧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1.2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1.3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 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等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器设施是否 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1.4、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 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1.5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1.6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1
42、.7 、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台车在行走时,应将钻架 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2、爆破2.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2.2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2.3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2.3.1 、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2.3.2 、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2.3.3、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2.4、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2.5、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
43、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 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 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2.6、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2 .7 、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烟,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 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 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严禁用明火照明。( GB6722 86)的有关规定进 矿灯照明。2.8、为防止点炮时发生
44、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2.9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2.10、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 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 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2.11、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2.12、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2.13、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 岩石
45、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 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 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 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三、洞内运输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本章“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
46、,应有专人指挥,专 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5、装碴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动转,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 过。6、洞内动输6.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 及会车时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6.2 、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6.3、在洞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6.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线设置
47、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 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6.5 、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6.6 、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6.7 、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7、爆破器材运输7.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50m以上。7.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7.3 、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 送的炸药数量不得
48、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7.4 、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 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 装载不得超过二层。7.5、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 器材。四、支护1、隧道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 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 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
49、重时,应 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3、洞口地段和洞内危险段,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 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 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5、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本规程“起重吊装”的规定。6、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 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7、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 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 1.5 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
50、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 支护。8、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时,洞内或地面出 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 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五、衬砌1、衬砌使用的模板台车、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模板台 车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2、模板台车上照明用电应使用低电压电源。3、模板台车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木板之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 2m的工作平台上应 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4、模板台车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5、机械
51、转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 电,并切断电源、风源。6、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7、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 杆。拆除混凝土输送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8、砼输送泵应由专人操作,并严格按照砼输送泵操作规程操作,砼运输车就位到输送泵前应有 专人指挥。9、水泥混凝土运输车运送混凝土拌和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9.1 、液压泵、液压马达及阀件应紧固,并与管道连接牢固,密封良好。各泵旋转时应无卡阻和 异常声响;9.2 、当传动系统出现故障,液压油
52、输出中断而导致滚筒停转,并一时无法修复时,要利用紧急 排出系统快速排出混凝土拌和物;9.3、严禁用手触摸旋转中的搅拌筒和随动轮10、每月应对模板台车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保证模板台车的结构完好,发现故障应及时修理加固。11、每模砼浇筑过程中不宜过快,边墙与顶模浇筑中间应有适当停顿,浇筑过程中应有 3人以 上负责观模,防止出现爆模或跑模。12、砼输送泵进料仓中应始终保证有砼,且应尽量多,在砼运送出现较长中断时,可每间断段时间泵送一次,防止堵管。出现堵管时应立即停止砼泵送,对输送管道进行清理和冲洗。13、每模砼浇筑至末尾时,不应进行连续泵送,应有间隔的泵送,堵头板前方严禁站人,每次 泵送间断时间应根据
53、饱和程度逐渐增长,当堵头拱顶最高处开始冒出浆液时即停止浇筑,清洗输送 泵及管道,结束施工。14、二衬外观修补应用结构牢固的施工台架,并设防护栏,施工人员应系安全绳。六、通风及防尘1、隧道作用环境标准1.1、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3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1.2 、氧气不得低于 20%(按体积计,下同)1 .3 、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 0.5%。1.4、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1.5、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碳)浓度应在5mg/m3以下。1.6、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1.7、硫化氢浓度不得10mg/m31.8、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
54、m31.9、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C。2、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3、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风管或管口上。4、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5、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5.1 、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5.2 、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5.3 、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七、照明、排水及防火1、照明1.1 、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 的位置
55、选用不同的高度。1.2、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持牢固。不得将电线 持在铁钉或其他铁件上或捆扎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亦应牢 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1.3 、隧道内各部的照明电压应为:1.3.1 、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 1236V;1.3.2 、成洞地段为 110220V;1.3.3 、手提作业灯为 1236V。1.4 、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 源。1.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2、排水2.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相应 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 离。2.2、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 数。2.3 、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 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量提供依据。2.4 、如发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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