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对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重大隐患治理给予指导、帮助。
(九)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重大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上报申请市政府、省政府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级以上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隐患排查
(十)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十一)安全隐患按危险程度和整改难度可分为三级: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较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生产经营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十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按规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排查,车间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
(十三)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应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抽查,对存在的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应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
(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或督查。
四、隐患治理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治理的主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治理。一般隐患应立整立改,及时消除隐患;较大隐患应成立专项治理小组,限期治理;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六)重大隐患治理原则上实施三级挂牌督办治理,即采取“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市交通主管部门”三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七)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成立以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重大隐患治理小组,组织专家组评估,制订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内容:
1、治理期限和目标;
2、治理措施;
3、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
4、应急救援预案。
(十八)对已明确的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治方案,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治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主要内容: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结合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2、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随车(身)携带,不得转让(借)或出租他人。
4、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不得超越许可范围作业。
5、定期为车辆设备和操作人员建立必要的保险制度。
6、加大必须的安全生产投入,预防事故发生。
7、加强安全学习和检查,及时排查车辆设备事故隐患,不疲劳驾驶和操作。
8、不得擅自改装车辆设备,定期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9、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定期检查作业场所(随车)消防器材(设备)、急救包等是否完好有效。
10、及时上报生产事故,做好事故救护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为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安全科长为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责任人,负责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领导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对本部门许可事项和安全管理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员工对本人主办的工作负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1、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4、及时研究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分。
第五条安全科长的职责:
1、安全科长是总经理在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4、负责组织各种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5、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
6、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要求。
7、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安全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
3、处理运输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输安全组织管理事项。
第七条驾驶员的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特别是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所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上午十点为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或节假日顺延到下个星期的星期一。
三、例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由副组长总结上阶段工作,分析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各成员讨论,布置下阶段工作。
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年初组织由道路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大会,总结过去一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进,部署当年工作。
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会,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前,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布置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遇有特殊情况或必须讨论解决的事务,安全领导小组可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
五、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召开安全事故现场告诫会,应到人员必须到会。
六、每次会议必须有记录,并由专人负责。重要安全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或简报。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七、鼓励和提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上的意见。讨论会议上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意见。
八、会议决定的执行,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施决议。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九、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1、各类车辆驾驶人员和其他职工都要严格遵守国家各级政府指定颁布的交通规则和法规;各类车辆的技术状况都应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严禁“病”车上路。
2、严禁在公路堆放物件。
3、职工进出厂区道路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公路中心行走、玩耍、打闹。严禁拦车、爬车、追车。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或路边,横跨公路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和听清各种车辆发出的信号。
4、行人和机动车辆通过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时要对各种车辆进行确认,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钻杆抢过。
5、职工在汽车未停稳时,不得抢上抢下,更不准钻车、爬车、跳车。严禁在车辆底下休息乘凉。非随车工作人员不准搭乘作业机车、车辆和汽车吊车。
6、载人车辆要按“准载”限额载人;载货车辆除允许的装卸人员外,不得人货混装。载货不得超宽、超长、超重。载运特殊设备、工件(长、宽、高超过规定)时,应在明显处插红旗标志(夜间挂红灯),装载物不安全时驾驶员不得动车;行车过程中一旦发现货物有滑动、滚动等情况必须立即停车进行加固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7、各种交通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做到安全行车。
(1)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规则,不准开快车;
(2)不准病车上路
(3)不准酒后开车和疲劳驾车;
(4)不准违章超车和占道;
(5)不准自流供油与脱档滑行;
(6)不准无证驾车;
(7)不准超员超载行车;
(8)不准将车交非驾驶员开车;
(9)厂内机动车辆不准到厂外公路上行驶;
(10)运载各种物件不准超高超宽,必须将物件捆绑牢固。
8、在厂区行驶的各种车辆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门有关“限速”的'规定。厂区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检修现场、检修通道路段行驶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
9、汽车进入厂房的管理规定
9.1 驾驶员必须按照用车单位带车人员(简称带车人)指定地点停靠车辆。
9.2装卸货物时,驾驶员必须下车到带车人指定地点待命;待命地点属生产现场的,驾驶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9.3 带车人要在确定装卸作业完毕,而且有关作业人员撤离汽车后方可通知驾驶员动车;驾驶员二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鸣笛启动汽车。
9.4 用汽车拖拉物品时,由带车人负责物品运输途中的安全,确保被拖物品不伤行人。
10、万能机、内燃翻斗车、电瓶车等生产工具车不准开出本厂区外从事作业,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同意。
一、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国家2002版《危险化学品目录》所规定的化学品。
四、程序
1、危险化学品及原料的采购,应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一般性质及其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采购。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2、使用车间和部门每月月底前将下月所需物质名称、数量、规格上报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库存情况,报采购部进行采购。
3、物质采购进厂后仓库人员根据物资进厂清检单,并要求中心化验员化验,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入库。
一、公司第一责任人(或第一责任人委托第二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1~5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培训教育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二、各科室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组织学习、布置任务、查找不足、排除隐患、防范未然。
四、不按期组织学习的`管理员,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连续三次未进行,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处理,造成后果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学习期间,严禁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岗,否则每次处以20元罚款,擅自缺席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连续三次缺席的职工将无条件解除劳务合同,驾驶员将停车反省、待班处理。
六、主持学习的安全员,必须有内容、有形式、有记录、有签字,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或代签字。否则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
七、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范围,每月的学习面必须达到100%。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是指在山岭重丘区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临岩等危险点段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公路损毁、难以保证车辆正常通行、危及行车安全的某一地点和某一路段。
第三条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区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相关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是当地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总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和资金筹措等工作,对重点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进行挂牌督办。落实安全设施专项经费,鼓励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提高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标准。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公路安保工程的投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新、改、扩建公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作。
(二)县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行会审,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计划安排项目立项,落实责任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三)县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需整治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并将详细资料按程序报送同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会审。
(四)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管辖路段内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隐患路段的整治工作。
(五)县区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管辖路段内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隐患路段的整治工作。
(六)县区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危险路段和隐患点段的整治工作。
(七)县区安监部门负责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重点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挂牌督办。
(八)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排查内容:
(一)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叠加、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
(二)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设计、渠化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
(三)铁路道口、高速公路及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特别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设置及限速值设定,国、省道平交路口指示、让行标志,弯、坡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路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四)农村公路特别是乡村道路线形未与路面同步改造、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点段;
(五)城市道路交通渠化、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以及行人过街设施缺失等点段。停车位等标线设置是否合理;机动车辆停车场是否配建到位等;
(六)新建、改建后的道路投入使用后存在事故频发路段的排查以及道路配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查。
第六条县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分年度制定整治计划,每年1月底前,由县区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收集隐患路段交通事故数据、公路技术参数和道路基础设施资料,并报县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县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排查资料,召集成员单位进行研究,制定整治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确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第八条经营性公路危险路段和隐患点段整治立项计划,由各级公路经营投资公司制定并出资整治。
第九条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对上报的'整治项目组织论证后提出整治计划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县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应根据人民政府批准的整治计划,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实用高效”的原则,分解落实整治任务,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或者公路管理机构应在整治项目完成后,报请县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工程措施、安全设施、交通管理措施等。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
第十二条对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职责或者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由县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组成调查组,进行责任倒查;对查证属实并负有责任的领导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一)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不力、制度不落实,受到上级领导批评、新闻媒体曝光的;
(二)对应该排查出来的隐患没有排查出来,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三)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四)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其他严重失职、渎职问题的。
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平安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长:,成员:、、。组长主抓平安运送操作,落实平安运送活动。
1、仔细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规矩和平安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平安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平安生产学问,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削减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送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李瑶琴是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平安生产工作负总责。
3、招聘符合道路运送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平安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
4、乐观参加各项平安生产活动,设立平安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平安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缘由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催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情况良好。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持续改进。
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
1、安全指标
(1)重、特大责任交通事故为零
(2)一般事故频率次要责任以上< 2次
(3)行车安全责任事故死亡率<0.06人
(4)车辆直接经济损失控制<2万元
(5)工伤事故死亡人数为零,工伤重伤人数为零,特大工伤事故为零
(6)火灾事故次数为零
2、五个达标
(1)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率100%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率100%
(5)创建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公司各单位(部门)依据本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上进行分解,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以便于考核评定。
三、五年安全目标:
追求最大限度地不发生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员工队伍安全素质,在我司各级建成完善的、体系化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据新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补充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坚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定期组织驾驶员和责任经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是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坚持开展对车辆的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
(五)坚持以科技为支撑,提高技防能力;
(六)坚持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七)坚持隐患排查治理;
(八)坚持对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九)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十)坚持安全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十一)坚持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十二)坚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作业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一、运输民爆器材时,应严格执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有关交通安全规则。
二、运输民爆器材的车辆应定期接受车辆安全检查,逾期未经检查的车辆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承运民爆器材产品。
三、采用厢式运输车,专用运输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各项设施和手续合格、齐全。
四、运输民爆器材应配备押运人员、承运司机,押运员应随身携带符合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有关证件,掌握押运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批次和装载等情况,了解所载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识。
五、运输民爆器材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车。
六、民爆器材装载应符合危险货物配装、码放要求、中途卸货后应及时调整货物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的撞击,装载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启动和急刹车。
七、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得装卸、运输民爆器材。
平安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平安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觉和阻塞平安漏洞,消退担心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平安制度有着乐观的推进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平安检查制度如下。
1、平安检查必需要有方案、有步骤地举行,明确检查内容和办法,增进各项平安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平安生产各个环节举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平安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担心全因素要准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具体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看法,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状况举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退事故隐患,对检查状况要仔细举行分析总结,准时对检查状况举行通报。
3、每月至少举行一次全面平安检查,重点检查平安生产责任制、规则制度的建立完美、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规矩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状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预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平安,发觉隐患要准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急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平安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背平安生产操作规程。
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平安有效。
9、建立平安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举行奖惩。
一、安全管理
1、机动车司机熟悉交通规则,必须持交警部门发放审核的驾驶证驾驶相应的车辆。
2、学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驶。
3、实习驾驶员应由正式司机带2-3月后才准单独驾驶。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动开展正常化。
5、超高、超长、超宽大件和特殊重型设备、器材运输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悬挂明显标志。
二、车辆
1、及时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带病运行。
2、出车前检查制动、转向、灯光等,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3、备有消防器材。
4、特种车辆标志清楚,油罐车装有拖地链条。
5、冬季冰冻期间应配有防滑链条和挡木,回场后将水箱中的水放空。
三、临时交通道路
1、路基坚实,边坡稳定。
2、路宽:双车道>7米,单车道>4米,不准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3、单行道有回车场。
4、排水良好,路面无积水。
5、危坡险段设有标志、护柱、护墙等。
6、及时清理路面废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7、重要交叉路口、铁道路口、重要设施应有明显标志和灯光信号。
8、横跨路面的线路、设施应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专人指挥。
0、卸料倒碴场地平坦,不得有较大坡度,临空边缘有车档。
11、装卸料场所有专人指挥。
四、驾驶
1、按规定的`车速、车距行驶,礼貌行车,不盲目超车、会车。
2、驾驶室不准超坐,或堆放过多的物品。
3、严禁酒后开车,不准穿拖鞋开车。
4、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行驶。
5、自卸车、油罐车、平板车、吊车、装载车、机动翻斗车、除驾驶室外,不准乘载人。
6、载重汽车载人、人货混载应遵守有关规定,车厢墙板高度大于1米,载运器材应绑扎牢固。
7、载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严禁烟火,做到低、中速行驶,不准随便停车,雷雨天气停止行驶。
8、危坡险段处禁止停车。
一、目的
通过本预案,确保灾害发生后,方案参与人员能够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迅速组织力量参与抢救人员、控制消除事态发展、恢复生产等救援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不良影响,保证公司各项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公司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可靠的安全环境。
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对本系统的影响。
三、预案执行
(1)现场救援
(2)后勤保障
(3)外围工作
(4)通讯联络
四、职责
1、现场救援职责
b、组织、指挥在自然灾害中被困现场人员及其重要物资的疏散、抢救;
c、下达救援命令,并协助实施;
d、随时向安全小组通报现场情况,提供解决依据;
e、特别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现场救助,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2、后勤保障
a、根据现场需要,负责调配现场救援物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
b、负责接待社会救援部门和友邻单位
c、抢救、安置事故伤亡者,安置疏散出的物资。
3、外围工作
a、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安置现场职工;
4、通讯联络
a、根据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所有安全领导小组人员;
b、负责现场所有“上传下达”工作;
c、根据应急全领导小组的指示,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5、工作程序
a、当灾害已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由现场救援负责并组织后勤保障控制现场,抢救、搜索现场人员,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后,疏散物资财产。
b、外围工作划定管制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受伤人员要立即送医院救治,组织疏散危险状态下的物资。
为科学调度公司车辆,确保客运车辆符合运行线路、道路状况要求,防止因调度不当造成驾驶人疲劳驾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范围,制定本制度:
一、我公司到道路运输经营范围:县际班车客运(四类);县内班车客运(四类)(农村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运距都在100公里以内。
二、公司经营科在安排运输任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班线车辆按照核定的线路,班次运行;
(二)车辆类型等级为普通级以上,车辆技术等级为三级以上;
(三)车辆座位必须11座以上;
(四)经验收合格符合开行班线车辆的村道(5米以下)座位不超过14座;
(五)临时包车必须符合以上规定
(二)所有班线车辆,包车客运车辆严格要求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包车客运车辆有途径三级以下路面不得在夜间22:00时-6:00时行驶。
一、总则
为规范本公司运输服务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可靠,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服务质量
1、服务内容:本公司提供的产品为全方位的货物运输服务,包括陆运、水运、空运及多式联运等多种运输方式。
3、服务宗旨:以客户需求为基础,以安全可靠、高效快捷为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满意的服务。
三、运输管理
1、车辆管理:对本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实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2、货物管理:对货物进行合理的分货、装卸、运输、配载和安全保护等措施,确保货物运输安全、完好无损。
4、渠道管理:建立覆盖全国各地的运输服务渠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畅通无阻,及时有序的完成,并与客户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
四、安全管理
2、货物安全:本公司保证货物的安全运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完好无损。
3、安全教育:对司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中的安全事项交代,并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诚信经营
3、优质服务:本公司保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货物运输服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4、诚实信用:始终坚持以诚实守信为基本原则,不故意欺诈,遵守交易规则,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本公司将始终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运输服务,并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保护客户的合法权利和财产安全,以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稳步发展,达到双赢的目标。
1.我们设立这个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市区建筑渣土的处置运输管理,严防渣土乱倒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滴漏撒"现象,保证城市的清洁卫生。依据相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结合我们的实际需求,制定了这项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福州市的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等地区。其中,所谓的建筑渣土指的是建设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接下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是主管建筑渣土处置运输的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一起加强管理。下属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机构则具体负责渣土的日常管理工作。
3.市区建筑渣土的运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所有的渣土都由市建筑渣土运输总公司统一调配和运输。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区从事渣土运输。
另外,市区所有建设工地的渣土都必须委托市建筑渣土运输总公司进行运输,并签订运输合同,不允许私自雇佣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渣土运输。
需要注意的'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需要提供施工许可证,由建筑项目的总承包商协助业主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机构申请渣土处置运输手续。
市区房屋拆迁和道路建设也需要持有拆迁许可证和道路施工许可证才能申请渣土处置运输手续。
同样重要的是,从事市区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按要求进行车体改造,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颜色,发放统一标志后才能运输渣土。
4.我们要强调的是,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保持干净出场,密封运输。市建筑渣土运输总公司应遵守渣土管理法规,接受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机构的调度和指挥,完成各种渣土运输任务,不得私下承运非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机构调配的渣土运输业务。
对于违规行为,我们将给予警告并要求改正。如果建筑工地没有办理渣土申报处置手续,擅自运输渣土,将被勒令补办手续,每立方米渣土罚款50元。如若仍不改正,将被停工整顿;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施工许可证》。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本规定自xx年6月1日起生效。如果有与市政府以往规章、通告不一致的地方,将以本规定为准。
一、运输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运输队队长为运输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运输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负责运输队各项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定期布置,检查。督促各项安全工作,负责与驾驶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整改隐患落实
2、技安员职责是负责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合理调配运力,防止冒险操作和违章蛮干,建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生产台帐以及技术档案,做到资料齐全,档案整齐,组织安全例会,掌握车辆定期参保并参与修保过程,共同保险,交警出现场。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自觉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安排生产活动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生产机构,落
实专职人员和必需的安全经费,明确职责。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主持指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监督实施,定期支持研究和解决安全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主持指定和完善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力量予以解决。
6、积极组织交流安全生产典型的经验,并将好的经验吸收溶入工作当中。
7、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
三、安全学习教育制度
为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安全效益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培训的大纲主要是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社会道德等,并组织重大案件剖析和个案分析。
3、每月20日开展运输队安全生产例会,要求全体车主和业主及驾驶员参与,车辆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向技安员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4、凡无故不参加学习的车主,业主和驾驶员,每人每次扣50元。此款在其安全保证金内扣,在年审时兑现,否则不予以办理签章手续。
5、凡未参加安全例会的车主、业主、驾驶员,由车队队长同技安员负责组织补课或进行安全工作谈话,使受教育面达到100%。
四、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加强从业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制度,安全是自己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效益,安全是自己的饭碗,要和安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安全会议制度。
1、每月20日开展公司安全生产例会,要求全体车主、业主、驾驶员参加,车辆在外或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前向技安员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3、凡无故不参加学习的,由车队队长和技安员负责组织补课或进行谈话,要求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
五、运营货车保险制度
1、运输队所属车辆经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确定后,不得私自投保,保额定额含车辆损失险,第九者责任险,驾驶员险。
3、事故理赔由技安员负责办理,事故赔付一律由保险公司转帐到公司帐户,由公司兑付。
六、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及恢复其技术标准,确保车辆良好,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特制度定规定。
1、技安部门按每台车保养周期督促车主,驾驶员向运输队确定的保修厂家进行而保以上作业,技安员应不定期抽查检查车辆的传达室动系统、制动、转向、灯光、车脱等危及安全的部位,严禁带病开车。
2、运输队所属车辆均实行“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的维护保养制度,车辆进行二级以上维护保养时驾驶员要与厂方办理交换签手续,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3、日常保养维护由驾驶员出车前对水箱、油标、油箱,汽车预热后,对制动、方向试用后,正常方能出车。
七、驾驶员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为所驾驶车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全管理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速、超载驾驶。
3、驾驶户籍需转入我运输队的驾驶员必须由车队长和技安员验明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核实准驾车类、驾驶年限和有无肇事记录,经运输队领导同意后由技安员办理相关手续,大货车交2000元,小货车交1000元,安全保证金专项储蓄。
4、驾驶员有违章行为被管理部门处罚的,运输国际货币按其罚金的2/3进行处罚,一自然年内违章8次的,将停业学习。5、建立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一人、一车、一档,其奖惩进入个人档案。
八、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车队接到事故报案后,认真做好事故记录,一般事故由车队技安员迅速到场,重、特大事故由队长及后勤保障人员一周到达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2、技安员积极参与到事故现场的处理、调查中,掌握第一首资料,如实报告当地管理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3、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还要总绳索事故的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每月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一次综合统计,每季度对每月所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年终对事故统计资料进行装订归档。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车队全体驾驶员、管理人员必须树立高度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问题、教育、培训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
2、认真组织全体驾驶员、管理人员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车队驾驶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3、车队将不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学习教育会议,定期在每月26号召开驾驶员安全例会,无特
殊情况不得缺席。
4、车队安全领导组要经常掌握车队的安全情况,包括职工思想对安全有影响的现象,安全领导组在每月中旬召开一次安全形式分析大会,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十、企业内部行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车队接到报案后认真做好记录,安全人员迅速到达现场,重、特大事故由队长带领安全人员一同到达现场,组织施救。
3、车队接到事故报案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车辆驾驶员也可以同时通知保险公司。
4、安全人员要积极参与现场处理,掌握一首资料,如实报告当地主部门。
5、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查明事故发
生的原因,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总结事故教训。
6、发生事故后根据情况按序处理,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通知救护车,抢救伤员,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车队后勤人员协同保险公司及车主将所需资
金按时到位。
7、医疗期中车队安全人员不定期到医院了解病人情况和用费情况。
8、按事故责任追究事故责任人,直至刑事责任。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罚后,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另外处罚100元。
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停止驾驶一个月。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根据交警处理情况,解除聘用合同。停车厂库发生事故的按情况、损失大小,予以处理。
十一、冬、夏季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行车必须警钟长鸣,安全工作应做到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把隐患消除到萌芽状态。
一、冬季行车要注意雨天多,路面滑,严禁超速行驶,做到三让,一慢。
二、雾天要特别注意行车安全,能见度太涉时不能行车,冬季要严格按照交通法和各项操作规范办,确保行车安全。
三、夏季行车由于天气炎热,要求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严禁疲劳驾驶,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轮胎不能气压太高,夏天轮胎易发热,应停下冷却后再行驶。
十二、企业、车辆运输的环保措施
为认真执行国家环保要求,本运输队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货物运输规定环保措施承运货物,杜绝发生运输过程中的环保事宜。
1、技安部门按每台车的自身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事宜。
2、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货物,所有车辆不予承运,驾驶人员发现有违规环保要求的,要及时向运输队报告,拒绝运输。
3、运输队所属车辆要实行“强制维护”、定期检测,保证运输环保要
求。
十三、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中道路运输
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业日趋盛,交通安全形式严峻。我们将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从领导落实措施”为原则,根据上级布置,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各自职责
副组长:xxxxx,接报案后保持与上级部门的汇报和各方面协调衔接工作。
二、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鄢俊,联系电话:,及时通知当事人及其家属和筹集足够的资金。消防部门:119,救护车:120,公安部门:110,查号台:114。应急救援车:川E52455。
三、抢险、施救工作要求
各抢险队员要提高警惕,保证通讯畅通,当遇有险情时要及时上报,抢险队伍和抢险车辆应全力以赴,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点。
十四、安全责任制度
车辆发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和车辆,车队接到报案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车队接到事故报案后,认真做好记录,安全人员迅速赶到现场,重、特大事故,由队长带安全人员一同到达现场组织施救,防止事故扩大,安全人员要积极参与现场处理,掌握一首资料,如实报告当地主管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查明事故责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总结事故教训,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发生事故后根据情况按序处理,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通知医疗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车队后勤人员协同保险公司及车主将所需资金按时到位。医疗期中车队安
全人员要不定期到医院了解治疗情况和用费说明。如对上述业务工作组织不力,或不服从安排,人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按事故责任追究事故责任人,直到追究刑责任。
1、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罚后,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处罚驾驶员50元。
2、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停止驾驶车辆一个月。
3、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停止驾车6个月。
4、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根据交警的处理情况,解除聘用合同。
5、对停车场库发生事故的,损失200元以上的直接扣当事人工资。6、停车场库发生事故,损失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由第一安全责任人处理,处罚当事人和安全科长。
7、停车场库发生事故损失2000元以上的,交上级部门处理。
十五、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一、凡本公司车辆必须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定员、定时进行一、二级维护,确保车况良好。
二、外宿车辆必须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凡查处隐患,必须就地及时整改。
三、车辆必须配置有效灭火器,禁止用橡胶管、塑料管代钢管做燃油
管,前轮胎严禁使用翻新胎或超过30%的成分胎。四、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违章操作。
1、在恶劣天气或路况差的情况下低档减速行驶
2、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不出车。
3、严禁“三超”。
4、严禁驾驶员疲劳驾车。
5、严禁人货混装。
6、严禁装运“三危”物品。
十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二、检查内容:
1、车辆技术状况:转向、制动、传动、轮胎、悬挂装置、灯光、雨
刮等部,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以及车容车貌和车内卫生。 2、检查车辆各类证、照、牌、卡是否齐全有效。 3、检查否三超,是否人货混装及“三品”检查。
三、检查方法
1、选择事故多路段和路面较差路段。
2、强化暴雨浓雾等特殊时段。
3、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特别对重大隐患,整改措施要做好详细记录。
十七、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应该自觉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有关道路运输
二、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定点进行个级维修,确保车况良好。
三、公司安全科对外宿车辆,驾驶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督促参加安全学习,对个别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必须补课。
四、所有车辆必须做到出车前、行车中、装车后的检查,查处隐患,及时整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铁水运输管理主要是对鱼雷罐的使用维护、出铁以及铁水倒运的联系协作管理。
第二条 通过铁水运输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铁水倒运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生产部、设备部、技术质量部、炼铁作业部、炼钢作业部以及供应公司派驻站、总公司运输部、下车维护承包单位。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生产部职责
(一)、负责制定、修改和补充公司铁水运输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参与鱼雷罐砖的评判工作。
(三)、负责组织铁水运输系统的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四)、负责鱼雷罐在途铁数量的掌控,在周转紧张情况下,提前预测,安排铸铁工作。
(五)、负责组织处理临时性突发事故,组织铁水运输的事故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 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鱼雷罐及铁水运输线路日常维护和检修的专业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600吨轨道衡的校验工作,保证数据传递及时、准确。
(三)、负责牵头组织因鱼雷罐设备故障造成的`事故进行分析。
第六条 技术质量部职责
(一)、技术质量部做为耐材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鱼雷罐砖使用状况,负责修订完善鱼雷罐砖的砌筑标准,制定鱼雷罐砖使用效果的评判程序及标准,牵头组织评判工作,并根据使用状况,及时对鱼雷罐砖材质提出改进措施。
(二)、负责对进厂鱼雷罐砖质量进行抽查检测,组织对鱼雷的冷检、热检及拆砌的评判工作,评判使用结果必须透明、公正。
(三)、负责牵头组织因鱼雷罐耐材质量和砌筑原因造成的漏铁事故分析。
第七条 炼铁作业部职责
(一)、负责完成鱼雷罐满罐率和周转次数等指标。
(二)、负责鱼雷罐日常使用调配工作,合理匹配每座高炉的鱼雷罐使用数量。
(三)、负责鱼雷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鱼雷罐的冷检、热检及拆砌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使用台帐,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用砖计划和备件计划。
(四)、负责协调检查鱼雷罐拆、砌、烤、冷、热检各环节的工作,加强对工序大包单位的检查和管理。
(五)、根据磅道鱼雷罐回皮数据,随时检查剩铁及粘罐情况,并详细记录。发生鱼雷罐粘铁大于30吨以上时,要采取冲化措施。
(六)、铁水流动性差或渣子较多时,不准往鱼雷罐放铁,防止粘罐;每放满一台鱼雷罐,要加入适量的保温剂。
(八)、在铁区内,鱼雷罐发生故障,立即找维护单位处理,并督促、检查处理情况,及时对罐口结盖、挂渣情况组织处理。
(九)、保证高炉区域无道掩,炉下无积水,照明完好。在铸铁、拆罐、砌筑区域安装并使用防倾翻立柱。
(十)、严禁向鱼雷罐内扔沟料、氧气管等杂物。
第八条 炼钢作业部职责
(一)、负责与炼铁作业部、总公司运输部联系铁水分配工作。
(二)、负责组织清理本厂范围内铁道两侧的道掩和保证照明完好。
(三)、负责倒罐站内防倾翻立柱的安装和使用,每周检查2次以上倾翻插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损坏电机。
(四)、炼钢系统发生故障,鱼雷罐不能按时倒铁时,要及时汇报生产部管控中心,在鱼雷罐周转紧张情况下,及时安排铁水包倒铁工作。
(五)、 在倒罐站两条线多罐情况下,优先倒空一条线,不许两条线倒空后再报点。鱼雷罐内剩余渣铁量不许超过10吨,倒空后罐口一定要摆平。
(六)、严禁向鱼雷罐内扔放废铁等杂物。
第九条 供应公司派驻站职责
(一)、根据购砖标准、程序、评判结果及用砖计划,负责公司鱼雷罐罐砖的招标、签订合同、购砖、处理质量异议和付款工作。
(二)、负责鱼雷罐砖及散料运至公司,确保炼铁作业部砌筑车间鱼雷罐砖、料库存2套以上。
(三)、负责对大包单位因鱼雷罐砖质量、施工、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落实责任追究。
第十条 总公司运输部职责
(一)、 负责将空、重鱼雷罐过磅,严禁出现漏过磅现象。
(二)、负责组织处理鱼雷罐下车的临时故障抢修工作,定期组织鱼雷罐下车分轴、耳轴探伤工作。
(三)、负责按照炼铁作业部和炼钢作业部要求拉对鱼雷罐。
(四)、负责制定落实鱼雷罐下车的例修和年修管理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检修任务。
(五)、负责鱼雷罐脱线、漏铁等紧急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下车维护承包单位职责
(一)、负责鱼雷罐下车及传动设备日常清扫加油工作,并定期进行大、中、小修。
(二)、负责鱼雷罐事故抢修的配合工作。
(三)、负责制定鱼雷罐备品备件计划及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铁水运输联系管理
第十二条 出铁联系
(一)、高炉出铁前,总公司运输部按照炼铁作业部的要求将鱼雷罐拉对到位,高炉必须检查鱼雷罐对位情况,双方以铃声联系确认。
(二)、高炉出铁过程中,每满一台鱼雷罐,高炉值班室向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报点,告知后续出铁线路及要求。炼铁站接到报点后及时通知炼钢作业部调度,并按要求将重罐拉到相应的炼钢倒罐站。
(三)、高炉出铁完毕,值班室在2分钟内向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和炼铁作业部炉前站报点。铁沟岗位要及时将摆动沟摆平,便于运输及时拉对鱼雷罐。
(四)、重罐倒空后,炼钢作业部要立即通知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炼铁站根据炼铁作业部要求,将空罐拉对到高炉炉下。
(六)、正常生产状态下,要求总公司运输部从各高炉拉到炼钢倒罐站的时间为:1#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25分钟,1#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45分钟;2#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35分钟,2#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20分钟;3#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45分钟,3#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20分钟。
(七)、鱼雷罐铁水液面高度不超过罐口内沿下限300mm,防止铁水溢出事故。鱼雷罐放的过满时,要及时通知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采取慢行、监护运行等措施。
(八)、高炉大修开炉头两次铁,炼铁作业部必须安排专人在零米同运输调车员直接联系,确保安全拉对鱼雷罐。
(九)、出铁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跑铁、跑渣或漏罐等事故,炼铁作业部一方面及时向生产部汇报,另一方面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抢救。运输调车员要绝对听从炼铁作业部有关人员的现场指挥,因为抢救事故造成鱼雷罐脱线的,与运输部无关。
(十)、鱼雷罐发生脱线事故时,由生产部管控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统一指挥。
(十一)、为了确保高炉安全生产,可周转空罐一旦低于24台,炼铁作业部调度要及时向生产部管控中心汇报,并安排铸铁机做好准备,确保接到铸铁指令后能立即组织铸铁。
第十三条 鱼雷罐日常维护联系
(一)、鱼雷罐热检由炼铁作业部负责具体安排,炉前站根据砌筑间的通知,安排总公司运输部将鱼雷罐拉到指定位置。
(二)、供应公司派驻站组织大包单位对鱼雷罐进行拆、砌、烤等工作,技术质量部和炼铁作业部进行检查验收。
(三)、砌筑和修补完成的鱼雷罐,在投入烘烤时,大包单位要根据技术质量部制定的烘烤曲线进行烘烤,炼铁作业部负责监督检查。
(四)、冷检的鱼雷罐,要求维护单位在七天内完成检查、修补工作。
(五)、为保证鱼雷罐的使用寿命,使用中的鱼雷罐接铁间隔不得超过15小时。如遇特殊情况,接铁间隔超过15小时的鱼雷罐必须烘烤到800℃以上才能使用。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十四条 没有按照要求完成铁水满罐率,考核炼铁作业部1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
第十五条 连续三个月没有按要求完成鱼雷罐周转次数,考核炼铁作业部1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一:出铁联系管理流程图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生产部。
第一章公司概况
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0月24日,注册资金为300万元,经营范围是普通货物运输,法定代表人是李。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李振锋,职务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李士磊,职务科长,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励,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流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篷车辆如需遮篷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注意:如果你公司是从事集装箱运输或是其他类型的运输,则需按实际的情况编制这一章节。(此为注释性内容,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内容)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与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顶起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约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一、学生营养餐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市教委、市防疫站及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运输车辆做到专人专用运输食品,严禁装运非食品及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食品与非食品,与易于吸附气味的食品和有特别气味的食品同时运输。
三、食品车辆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洗消毒。
五、运输直接入口食品的车辆密闭防尘,运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清洁的容器盛放,餐盒要用密封清洁的保温箱盛装。
六、装卸押运食品,从业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运输工作。装卸运输食品过程中,不得品尝食品,不得脚踏或坐在食品箱上,要讲究职业道德。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1.维修部门是车辆后勤保障的主要工作项目,我们不但要狠抓维修质量,更必须严格管控各项维修费用,必然监督车辆日常维护是保障车辆良好技术性能的根本措施,定期检查保养车辆是为保证车辆维持最佳技术状态,加强车辆维修质量,减少车辆“罢工”事件,是提高工作效率及降低维修费用的基本手段。
3.继续坚持分组分量制,将工作任务合理规划,分配至各组工作人员,在维修质量方面务必监督把好质量关,严格杜绝因工作的疏忽导致无谓的返修事件发生,将维修质量与返修率做出评比并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适当做出奖惩制度,以评比数据公布示范去提高维修质量。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一、运输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运输队队长为运输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运输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负责运输队各项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定期布置,检查。督促各项安全工作,负责与驾驶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整改隐患落实。
2、技安员职责是负责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合理调配运力,防止冒险操作和违章蛮干,建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生产台帐以及技术档案,做到资料齐全,档案整齐,组织安全例会,掌握车辆定期参保并参与修保过程,共同保险,交警出现场。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自觉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安排生产活动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生产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和必需的安全经费,明确职责。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主持指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监督实施,定期支持研究和解决安全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主持指定和完善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力量予以解决。
6、积极组织交流安全生产典型的经验,并将好的经验吸收溶入工作当中。
7、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
三、安全学习教育制度
为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安全效益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培训的大纲主要是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社会道德等,并组织重大案件剖析和个案分析。
3、每月20日开展运输队安全生产例会,要求全体车主和业主及驾驶员参与,车辆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向技安员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4、凡无故不参加学习的车主,业主和驾驶员,每人每次扣50元。此款在其安全保证金内扣,在年审时兑现,否则不予以办理签章手续。
5、凡未参加安全例会的车主、业主、驾驶员,由车队队长同技安员负责组织补课或进行安全工作谈话,使受教育面达到百分百。
四、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加强从业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制度,安全是自己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效益,安全是自己的饭碗,要和安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安全会议制度。
1、每月20日开展公司安全生产例会,要求全体车主、业主、驾驶员参加,车辆在外或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前向技安员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3、凡无故不参加学习的,由车队队长和技安员负责组织补课或进行谈话,要求受教育面必须达到百分百。
五、运营货车保险制度
1、运输队所属车辆经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确定后,不得私自投保,保额定额含车辆损失险,第九者责任险,驾驶员险。
3、事故理赔由技安员负责办理,事故赔付一律由保险公司转帐到公司帐户,由公司兑付。
六、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及恢复其技术标准,确保车辆良好,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特制度定规定。
1、技安部门按每台车保养周期督促车主,驾驶员向运输队确定的保修厂家进行而保以上作业,技安员应不定期抽查检查车辆的传达室动系统、制动、转向、灯光、车脱等危及安全的部位,严禁带病开车。
2、运输队所属车辆均实行“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的维护保养制度,车辆进行二级以上维护保养时驾驶员要与厂方办理交换签字手续,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3、日常保养维护由驾驶员出车前对水箱、油标、油箱,汽车预热后,对制动、方向试用后,正常方能出车。
七、驾驶员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为所驾驶车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全管理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速、超载驾驶。
3、驾驶户籍需转入我运输队的驾驶员必须由车队长和技安员验明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核实准驾车类、驾驶年限和有无肇事记录,经运输队领导同意后由技安员办理相关手续,大货车交两千元,小货车交一千元,安全保证金专项储蓄。
4、驾驶员有违章行为被管理部门处罚的,运输国际货币按其罚金的2/3进行处罚,一自然年内违章8次的,将停业学习。
5、建立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一人、一车、一档,其奖惩进入个人档案。
八、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车队接到事故报案后,认真做好事故记录,一般事故由车队技安员迅速到场,重、特大事故由队长及后勤保障人员一周到达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2、技安员积极参与到事故现场的处理、调查中,掌握第一首资料,如实报告当地管理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3、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还要总绳索事故的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每月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一次综合统计,每季度对每月所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年终对事故统计资料进行装订归档。
九、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车队全体驾驶员、管理人员必须树立高度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问题、教育、培训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
2、认真组织全体驾驶员、管理人员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车队驾驶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3、车队将不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学习教育会议,定期在每月26号召开驾驶员安全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4、车队安全领导组要经常掌握车队的安全情况,包括职工思想对安全有影响的现象,安全领导组在每月中旬召开一次安全形式分析大会,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十、企业内部行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车队接到报案后认真做好记录,安全人员迅速到达现场,重、特大事故由队长带领安全人员一同到达现场,组织施救。
3、车队接到事故报案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车辆驾驶员也可以同时通知保险公司。
4、安全人员要积极参与现场处理,掌握一首资料,如实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5、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总结事故教训。
6、发生事故后根据情况按序处理,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通知救护车,抢救伤员,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车队后勤人员协同保险公司及车主将所需资金按时到位。
7、医疗期中车队安全人员不定期到医院了解病人情况和用费情况。
8、按事故责任追究事故责任人,直至刑事责任。
(1)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罚后,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另外处罚一百元。
(2)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停止驾驶一个月。
(3)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根据交警处理情况,解除聘用合同。
(4)停车厂(库)发生事故的按情况、损失大小,予以处理。
十一、冬、夏季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行车必须警钟长鸣,安全工作应做到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把隐患消除到萌芽状态。
1、冬季行车要注意雨天多,路面滑,严禁超速行驶,做到三让,一慢。
2、雾天要特别注意行车安全,能见度太涉时不能行车,冬季要严格按照交通法和各项操作规范办,确保行车安全。
3、夏季行车由于天气炎热,要求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严禁疲劳驾驶,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轮胎不能气压太高,夏天轮胎易发热,应停下冷却后再行驶。
十二、企业、车辆运输的环保措施
为认真执行国家环保要求,本运输队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货物运输规定环保措施承运货物,杜绝发生运输过程中的环保事宜。
1、技安部门按每台车的自身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事宜。
2、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货物,所有车辆不予承运,驾驶人员发现有违规环保要求的,要及时向运输队报告,拒绝运输。
3、运输队所属车辆要实行“强制维护”、《定期检测》,保证运输环保要求。
十三、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中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业日趋盛,交通安全形式严峻。我们将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从领导落实措施”为原则,根据上级布置,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各自职责
副组长:___,接报案后保持与上级部门的汇报和各方面协调衔接工作。
(二)应急救援办公室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___,联系电话:___,及时通知当事人及其家属和筹集足够的资金。消防部门:119,救护车:120,公安部门:110,查号台:114。应急救援车:川E52455。
(三)抢险、施救工作要求
各抢险队员要提高警惕,保证通讯畅通,当遇有险情时要及时上报,抢险队伍和抢险车辆应全力以赴,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点。
十四、安全责任制度
车辆发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和车辆,车队接到报案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车队接到事故报案后,认真做好记录,安全人员迅速赶到现场,重、特大事故,由队长带安全人员一同到达现场组织施救,防止事故扩大,安全人员要积极参与现场处理,掌握一首资料,如实报告当地主管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查明事故责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总结事故教训,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发生事故后根据情况按序处理,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通知医疗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车队后勤人员协同保险公司及车主将所需资金按时到位。医疗期中车队安全人员要不定期到医院了解治疗情况和用费说明。
如对上述业务工作组织不力,或不服从安排,人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按事故责任追究事故责任人,直到追究刑责任。
1、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罚后,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处罚驾驶员50元。
2、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停止驾驶车辆一个月。
3、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停止驾车6个月。
4、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根据交警的处理情况,解除聘用合同。
5、对停车场(库)发生事故的,损失两百以上的直接扣当事人工资。
6、停车场(库)发生事故,损失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由第一安全责任人处理,处罚当事人和安全科长。
7、停车场(库)发生事故损失两千元以上的,交上级部门处理。
十五、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凡本公司车辆必须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定员、定时进行一、二级维护,确保车况良好。
2、外宿车辆必须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凡查处隐患,必须就地及时整改。
3、车辆必须配置有效灭火器,禁止用橡胶管、塑料管代钢管做燃油管,前轮胎严禁使用翻新胎或超过30%的成分胎。
4、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违章操作。
(1)在恶劣天气或路况差的情况下低档减速行驶
(2)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不出车。
(3)严禁“三超”。
(4)严禁驾驶员疲劳驾车。
(5)严禁人货混装。
十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2、检查内容:
(1)车辆技术状况:转向、制动、传动、轮胎、悬挂装置、灯光、雨刮等部,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以及车容车貌和车内卫生。
(2)检查车辆各类证、照、牌、卡是否齐全有效。
(3)检查否三超,是否人货混装及“三品”检查。
3、检查方法
(1)选择事故多路段和路面较差路段。
(2)强化暴雨浓雾等特殊时段。
(3)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特别对重大隐患,整改措施要做好详细记录。
十七、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定点进行个级维修,确保车况良好。
3、公司安全科对外宿车辆,驾驶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督促参加安全学习,对个别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必须补课。
4、所有车辆必须做到出车前、行车中、装车后的检查,查处隐患,及时整改。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领导组例会每月一次,驾驶员集中安全学习每月二次。
2、安全领导组会议由安全领导组组长负责召集,驾驶员安全学习由安全部负责召集。
3、安全领导组成员,驾驶员安全例会无特殊情况必须全员参加。
5、年终根据参加学习的情况给予奖励,并用为年终评选安全先进个人的条件之一。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土石方运输车辆。
第四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随身携带,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六条 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八条 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十条 应设置车辆使用表,由公司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行政部稽核。
第十二条 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二、司机管理规定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 施工人员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
第十二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三条 司机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十四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一.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二.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三.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行政部。如属小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四.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四、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⑵公司主管车辆的司机,对本公司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公司安全科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⑸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⑹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运输车辆和装载机车辆及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将依照此制度予以经济处罚。
第二章劳动纪律
第四条坚持按时上班、自觉签到、事先请假制度:上班时间签到(不签到视为迟到),严禁早退(按旷工论处)。迟到、串岗罚款5.00元/次,旷工除扣除当月平均日工资相应旷工天数的工资外,罚款5.00元/天。连旷工3天,罚款金额另行通知(无活不签到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公司车辆一律实行晚间回厂归队制度(长途在外或特殊事故不能回厂者除外):对无故拒不回厂者按100.00元/次罚款。
第六条服从调配:对无故不出车(不服从调配,临时找理由视为不服从调配)者罚款50.00元/次。
第七条用户告状,不论原因罚款50.00元/次。
第八条严禁顺路搭载,发现一次除追缴搭载额外收入外,罚款200.00元/次。
第九条严禁挪用(侵占)公款:对司机代收货款必须无条件及时上缴财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务,因公借款不得挪做他用。发现一次不论何种原因,除罚款200.00元外一律坚决辞退,并对其挪用侵占公款公司将依法追讨(未追回之前,其工资一律扣发)。
(特别提示:罚款必须当天以现金方式上缴财务科,隔日上缴或拒绝交纳需从工资中强行扣除的均加倍从重处罚,但最低限额不得少于应交罚款的两倍)
第三章车辆的维护保养
第十条公司车辆实行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由司机负责,定期保养由运输公司经理指定地点统一保养。小修公司内建小修理厂,配件、轮胎要以竞标的形式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司机每天发动车辆之前,必须检查机油、水等再启动,启动后需使发动机预元/次。
第十一条对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实行车辆维修档案监控制度,维修、
保养费用实行请款报帐制度,事先需请示主管经理并由主管经理在
请款单上签字方可予以借款,事后凭发票在主管经理处签字,同时需向财务提供公里表数据、经手人签字后方可报帐抽取借款单。对拒不及时报帐者月末将按报帐金额的`5%予以处罚并从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车辆随车工具一经遗失,司机自行负责赔偿,拒不赔偿者工资中加倍罚款。
第十五条车辆肇事后的大修费用司机承担1%的损失赔偿,运输公司主管领导承担大修费用的0.5%。
第十六条车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要得当,响应要快捷迅速,实行专人专管,责任要明确。
第五章车辆燃油的管理
第十七条加油一律实行集中办理油卡加油制度,油卡由服务公司统一协调办理,未经许可,司机不准现金加油(现金加油财务不予报销)。同时,遵照《关于进行车辆油耗考核的通知》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司机每月需给服务公司提供公里表数据以备加油档案。
第六章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第十九条驾驶员要定期组织学习,加强说教引导工作,注重安全教育与驾驶员职业道德的培训。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逐步建立车辆档案,制定车辆安全行驶规则,一车一档,定期存档。
第二十一条运输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车辆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实行签字放车,收车登记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安全、准确、及时的运输是司机的职责,公司坚持宁停一分,不抢一秒。慢就是快的思想,严禁疲劳驾驶,安全、及时的达到目的地是司机的职责,影响工作者一次罚款50.00元。
第二十三条严禁酒后驾驶,发现除停班外一次罚款100.00元。
第二十四条小车驾驶室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五条各车司机应勤洗车,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影响公司形象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六条各车司机通知例会缺席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七条各司机应积极主动的与公司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并交纳合同保证金500.00元(亦可工资中扣除)。否则,公司对职工个人的各种劳保待遇一律不得享受。
第二十八条公司对月出勤率达100%的司机月奖励50.00元。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月提成工资达到1500.00(散罐车、平板车司机达到1600.00)元的司机月奖励人民币100.00元。
第三十条本制度于20XX年2月1日起实施。
为增强渣土治理,整顿渣土运输次序,严厉打击非法渣土运输行为,特提出以下关于渣土运输管理的意见:
一、提升渣土运输企业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1. 严禁个人或未经批准的企业参与渣土运输。运输渣土的企业需拥有至少20辆产权属于自己的运输车辆。禁止挂靠行为,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渣土运输资质。
2. 凡是渣土运输车辆引发交通事故致死,导致恶劣社会影响的,应立即清退出南京市场:
- 城管部门拒绝审批该企业的所有渣土运输和处理请求,禁止其在南京市内进行任何形式的渣土运输和处理活动;
- 公安机关依法追诉责任人刑事责任,将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及其他运输业务;
- 公安交管部门取消该企业所有车辆的苏AX专段号牌。
3. 对渣土运输企业及其员工实施信用评估,纳入渣土处置招标条件。城管部门主导,交管、环保、住建等部门每月对企业进行评审,未通过信用评估的,不得参与渣土处置招标。
4. 规范招投标流程,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应每年公布渣土运输指导价。住建、城管部门应促使建设单位选择信用等级高的渣土运输企业承担渣土运输任务。
二、严格运输过程管理,严查违规行为
1. 渣土运输必须全程封闭运输。城管部门会与交管、质监、交通等部门共同确定全封闭改造的验收标准。运输企业应选择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封闭化改造能力的厂家进行全封闭改造,确保设备满足防止遗撒、扬尘的需求,并通过公安车辆管理机构的检验。
- 城管部门禁止该企业在南京市内进行为期六个月的所有渣土运输和处理活动;
- 在此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对该公司所属渣土运输车辆不予发放《安全证》和《通行证》;
- 驾驶员如有上述违反市容管理法规以及闯红灯、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禁止其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长达半年,对该车辆暂停发放《安全证》、《通行证》;若再犯,禁止其一年内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第三次犯,将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
4. 渣土运输车辆、工程车、沙石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大型车辆不得在隧道、主要高架道路上行驶。如违反此项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将收回该车《安全证》、《通行证》等证件,对驾驶员罚款并扣除3分。
5. 城管、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渣土处理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罚款5千以下,对单位罚款20万以下;交管部门应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渣土运输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罚和扣分;住建、环保应依据各自的管理职能对违规单位进行上限罚款。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驾驶员的责任意识
1. 城管、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应定期对渣土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驾驶员进行操作规范和安全运输的培训、教育和考核。渣土运输企业也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训练。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渣土运输活动。
2. 渣土运输企业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奖励惩罚机制,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确保渣土运输规范、安全,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3. 发挥渣土清理协会的作用,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行业的自律机制,制定渣土运输行业规范,教育和督促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四、强化联动管理,构建协同管理的有效机制
1. 市政府副秘书长领导各部门、各区县,实行渣土运输联动管理,城管部门作为渣土管理的主导部门。成立由城管、住建、环保、公安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渣土联合整治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渣土运输动态状况,指导协调全市渣土运输管理执法工作,监督考核各区渣土运输整改情况,指挥全市渣土运输重大整治行动。
3. 各部门应尽职合作:城管部门依法做好渣土处理作业的.管理;交管部门强化渣土运输车辆及从业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住建委加强建设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内部监控,确保渣土车规范装载、车辆清洗、防尘降尘等措施得以实施;环保、水利、交通、地铁等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监管工作,敦促相关建设单位守法经营,规范渣土处置行为。
4. 建立南京市渣土执法队伍,整合公安交管部门夜查中队和现有的城管渣土联合执法队伍,形成由交警、城管、治巡警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由市公安交管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统一规划勤务、统一指挥行动,重点打击渣土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开展长期的渣土运输违规行为整治。
6. 各个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所有权单位应加强自有的场地、工地的监管,坚决贯彻“四有两不”(有工地围挡、有硬化路面、有冲洗设施、有前门清洁措施、渣土运输车辆装载不超过高度、轮胎车身不携带泥土)的规定;因管理不当造成渣土乱扔问题的,建设单位、所有权单位应承担责任。
一、目的
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辽宁新干线运输有限公司运输部所有运
营车辆。
三、职责
1、运输部主管维修负责人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批准。
3、驾驶员负责日常及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5、驾驶员在维修保养车辆时,需先提出申请,报告主管维修负责人,描述故障情况,部位,需要更换备件等。
6维修得到批准后,需到指定特维修站维修,维修扩大费用,延伸更换备件时,需追加请示批准后执行,未经批准者不予报销。
7、人为造成备件损坏及连带故障经核实后,所发生维修一切费用由司机承担。
四、工作流程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途中停、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7)运输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正常工作。
8)定期保养内容
a)行驶3000km,注黄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目视检查发动机,发电机皮带、冷却水泵皮带,空调皮带,轮胎气压,底盘机构,行走系统等。
b ) 行驶10000——15000km,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空气滤芯、机油,等
c)行驶 30000公里,更换汽液滤芯。
d)行驶60000公里,更换火花塞,调整气门间隙,倒换位轮胎等。
e)220000km以上更换轮胎。
f )其他定期保养参照《保养手册及厂家维修标准》执行。
2、具体实施
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站)。(途中维修须经批准后在指定维修站维修,拍照片或视频)
3)一般情况:由主驾驶员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运输部维修主管负责人检查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维修部主管维修部负责人确认维修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行维修申请(描述故障情况)必须提供车辆损坏部位、备
件必须修理的证据(照片、视频等),不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的或经鉴定人为故障原因,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品牌指定维修站(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5)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运输部主管维修负责人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6)行驶途中发生的修理,修理工时费、备件、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增值税发票方可报账。
7)途中维修费用预估超过3000元以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建立车辆档案
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4、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采购和领用
1)公司负责统一购买车辆维修的易损件,按年度期限发放。(附表一)
2)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领取需按季报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未经批准不允许在外自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