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纸质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来了!税务局刚刚通知!6月21日起正式执行。更重磅的是......
“全电发票”来了!
6月21日起正式执行
根据北京市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6月21日起,北京市纳税人、深圳市纳税人、浙江省纳税人、江苏省纳税人、山东省(不含青岛市)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
相较于之前的传统纸质发票及电子发票,全电发票有以下优点:
1、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2、发票版式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
3、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零前置,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即可开票,一个企业确定开票总额度即可开票,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有网络就可以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
4、电子发票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避免重复入账。
5、实现发票自动交付,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6、红字发票处理流程简化,发票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发票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
发票巨变,企业如何迎接变化?
而早从2012年电子发票试点开始,到去年年末全电发票在广东、内蒙古和上海三地的全面试点,再到近日全电发票试点力度再次升级。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关于电子发票指导性政策以及试点开展已有几十项之多,未来,全面发票电子化时代已在眼前。在此之前,企业管理层,广大财务、以及整个行业又该如何应对?
管理层:需要对发票电子化进程足够重视
1、管理层需要对企业财务管理系统需要重新评估和升级,以适应数字发票的管理需要。
2、加强对各部门员工关于电子发票基础知识培训,了解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差异。
3、带动全员重视电子发票的作用及功能性。
财务:需要做好对电子发票全面应对
1 、深入了解电子发票的所有功能,以及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制定电子发票配套工作机制。
2、结合企业特点与电子发票特性结合,了解给企业带来的潜在风险,做好财务风险应对。
3、帮助企业建设关于电子发票的入账、报销、归档系统,从而促进企业数智化转型。
发票电子化进程已是大势之趋,在政策强有力的指引,以及数字化转型的迫切需求下,企业对于财务管理SaaS的需求量与日俱增。
全电发票样式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
3.稀土电子发票
4.卷烟电子发票
5.建筑服务电子发票
6.旅客运输服务电子发票
7.货物运输服务电子发票
8.不动产销售电子发票
9.不动产经营租赁电子发票
10.农产品收购电子发票
11.光伏收购电子发票
12.代收车船税电子发票
13.自产农产品销售电子发票
14.差额征税电子发票(差额开票)
15.差额征税电子发票(全额开票)
可以看出,相较于传统电子发票,全电发票的票面精简了许多。看到这里,对全电式发票和传统电子发票的不同应该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很多人都在问:传统电子发票会取消吗?因为全电发票目前正在试验阶段,至少在现阶段全电发票与传统电子发票是共存的。整体来说,传统电子发票与全电发票是从节点电子化到全局数字化的升级。
全电发票开具热点问题
1、试点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流程是什么?
答: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通过开票业务模块,选择不同的发票类型,录入开具内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校验通过后,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全电发票。
2、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哪几种发票开具模式?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发票的开具提供页面输入和扫描二维码两种模式。试点纳税人选择页面输入模式进行开票,即进入页面输入内容完成发票开具;试点纳税人选择扫描二维码模式进行开票,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完成发票相关信息预采集。
答:不可以。目前,税务机关暂不为纳税人代开全电发票。
4、试点纳税人销售商品开具全电发票,如果商品种类较多是否需要开具销货清单?
答:全电发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交易项目明细能够在全电发票中全部展示,无需开具销货清单。
5、 试点纳税人哪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开通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权限?
答:试点纳税人属于以下四种情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全电发票权限。
(1)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开具的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
(3)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开具的适用原税率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4)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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