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货车相关政策!河南货车超限以下可不罚交通法规

国务院:春运期间严禁非法设卡

交通部:调整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

其中要求:

1.取消交通运输服务一线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从业人员上岗期间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及时报告单位,必要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2.积极推动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优先保障交通运输行业防疫物资供应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于无疫苗接种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均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接种。

3.加强对阳性人员关心关爱和救助服务,帮助其早日康复和返岗。对出现症状超过7天或症状消失的从业人员,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行船要求。

4.建立完善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疫情严重时原则上从业人员应“两点一线”,并按照轮岗备岗机制安排预备队进驻轮转,尽量减少疫情对行业正常运转的影响。

工信部:燃气车准入新规确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下发《关于产品准入检验项目依据标准实施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产品准入管理要求。

要求调整检验项目:

河南:货车超限5%以下可不罚

12月27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河南省交通运输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河南省交通运输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河南省交通运输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根据清单,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对40种行为不予行政处罚;3种行为从轻行政处罚;2种行为减轻行政处罚;2种行为不予行政强制。其中包括货车超限5%以下可不罚等规定。

山东:治超新条例施行

对涉及车辆源头的各个环节实行全链条监管,《条例》从车辆生产、销售、登记、审验、改装、维修、检测、报废回收等环节,规定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规定交通运输、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对货运车辆拼装、非法改装进行联动处理,着力解决车辆生产企业按照客户要求“量身定做”货运车辆,造成“大吨小标”的非法改装、拼装问题。

针对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制度落实难、监管不明晰的问题,《条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货物装载、配载源头的监管责任,规定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公布的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落实货物装载、配载的各项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山东:柴油车实行黑白名单制度

一、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车安装联网工作。各市要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国五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监控车载终端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二、建立健全“白名单”“黑名单”制度。在排放检验周期内,远程监控车辆联网正常且尾气稳定达标排放的纳入“白名单”管理,在定期排放检验环节免上线检测,只需进行外观检验、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远程监控车辆存在车载终端拆除预警、尾气排放超过监控报警值、监控数据与实车数据不符等其中一种情形的纳入“黑名单”管理,经审核确认后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定期排放检验环节,重点检查并记录车辆车载终端通信情况;执法检查环节,重点核验车辆车载终端通信和OBD数据。

江苏: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将适用范围由“治理公路超限运输”调整为“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同时将超限超载运输的“源头管理”等有关内容也纳入治理范围;明确车辆生产企业义务,进一步界定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范围与标准,细化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义务,明确装载环节监管要求;完善路面通行管理,明确道路运输相关要求,细化大件运输通行要求,固化路面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桥涵定期排查要求。

THE END
0.货车超限超载达到什么程度会被处罚?具体来说,当货车的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时,将予以警告。 在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中,为了减少现场争议和避免收费站拥堵,交通部于2019年12月1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货车称jvzquC41yy}/c~yqjqsf0lto0et0c|p139:73B:90jznn
1.广西河北货车计重收费新规解读:超限标准与计费方式详解针对大件运输和绿通运输车辆的特殊计费规定,尤其强调对外轮廓尺寸和总重量的处理方式以及通行证的必要性。对于外轮廓尺寸超限但车货总重量未超限的大件运输车辆,若已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则按正常车辆计重收费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若未办理,则按照基本费率计费。对于绿通运输车辆的计费方式保持不变,若超限率不超jvzquC41yy}/{xtlkc4dqv4ctvodnn4;55638;9;64822?93:24ivvq
2.4米2蓝牌绿通车新规!货车计重收费又出新标准5、对绿通运输车辆计费方式未作调整。绿通运输车辆超限率不超过5%的,仍按绿通政策免交通行费,超限率超过5%的,按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计费。 6、对大件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标准和计费方式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进行调整。 天津:不超载,过路费享6.5折! 日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了《天津高速公路将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jvzquC41yy}/vw:80eun1€znkwhpmn4488
3.高速公路运输:轻微超载的处理与合规运输策略为应对各地动态称重时可能出现的误差,同时减少现场纠纷和收费站拥堵,交通部规定:若货车称重检测结果未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105%,将暂且视为未超限超载。但需明确,这并不意味着货车在超限5%以内可以逍遥法外。货车驾驶员作为货物运输的责任人,在行驶过程中必须确保合法装载,并主动配合超限超载检查。jvzquC41yy}/{xtlkc4dqv4ctvodnn4;74748>:99;837><2324ivvq
4.大件车办超限证拉普货没办法治理了吗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明确规定“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 同时,交通部还强调,用于运输不可拆解大型物体的专用车辆,总宽度和总长度超过限值,需按照规定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jvzq<84yyy4489hjg0ipo8sgyu5359729178:=>60jz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