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这台车被交警曝光!(图)违法机动车载质量朝阳市道路交通

车辆侧翻、追尾等事故频频发生

屡屡酿成惨剧

这些危险的“百吨王”

朝阳交警绝不允许它们上路!

严查“百吨王”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案例五

案例六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对机动车驾驶员按下列规定处罚:

1、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处200元罚款,记驾驶证1分。

2、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50%的,处500元罚款,记驾驶证3分。

3、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未达100%的:

①处1000元罚款,记驾驶证6分;

②处600元罚款,记驾驶证6分(轻型、微型、低速载货汽车)。

4、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

①处2000元罚款,记驾驶证6分;

②处1000元罚款,记驾驶证6分(轻型、微型、低速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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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0.“百吨王”鲁F520**、鲁UT35**等车辆被查处!大队巡逻民警在芝罘岛东路与环海路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F520**号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还存在超载嫌疑,随即民警引导驾驶员周某某到指定地点进行称重,核载为40000kg的车辆,经现场称重结果为105670kg,达到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违法行为,是一辆名副其实的“百吨王jvzq<84ujcxf0‚yewv|/exr1hqreg{<221lpnmjt93=0hxqfgt=3;8724531;66;16TxH~oR;KyjO}uD{0nu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