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河公安交管为进一步推动“减量控大”事故预防工作,在国省道等重点路段开展巡查治理,发现仍有部分驾驶人铤而走险,存在“多拉快跑”明显超过核定载重上路行驶的违法现象。为遏制此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加强多重点路段明察暗访的同时,利用错峰时段开展精准打击,12月8日下午,当10辆超载货运车辆途径干岔子治超站时,被逊克县公安交警大队当场查获。
案例一
2020年12月8号16时28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干岔子治超站,被逊克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称重车辆承载货物达到66400kg,超出核定载质量17400kg,超载核定载质量35.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超载货车进行货物卸载,对驾驶人贾某处于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020年12月8号16时40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经过干岔子治超站,被逊克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称重车辆承载货物达到75750kg,超出核定载质量26750kg,超载核定载质量54.5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超载货车进行货物卸载,对驾驶人赵某生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2020年12月8号16时33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干岔子治超站,被逊克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称重车辆承载货物达到69250kg,超出核定载质量20250kg,超出核定载质量4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超载货车进行货物卸载,对驾驶人刘某和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2020年12月8号16时37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干岔子治超站,被逊克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并上秤称重,经称重车辆承载货物达到67400kg,超出核定载质量18400kg,超出核定载质量37.5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超载货车进行货物卸载,对驾驶人贾某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2020年12月8号16时36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干岔子治超站,被逊克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并上秤称重,经称重车辆承载货物达到59450kg,超出核定载质量10450kg,超出核定载质量未达到3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超载货车进行货物卸载,对驾驶人石某清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六
2020年12月8号16时38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干岔子治超站,被逊克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并上秤称重,经称重车辆承载货物达到58450kg,超出核定载质量9450kg,超出核定载质量未达到3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超载货车进行货物卸载,对驾驶人王某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七
2020年12月8号16时50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干岔子治超站,被逊克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并上秤称重,经称重车辆承载货物达到52600kg,超出核定载质量6600kg,超出核定载质量未达到3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超载货车进行货物卸载,对驾驶人李某兵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八
2020年12月8号16时55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干岔子治超站,被逊克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并上秤称重,经称重车辆承载货物达到51450kg,超出核定载质量2450kg,超出核定载质量未达到3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超载货车进行货物卸载,对驾驶人郭某君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九
2020年12月8号15时00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干岔子治超站,被逊克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并上秤称重,经称重车辆承载货物达到51800kg,超出核定载质量2800kg,超出核定载质量未达到3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超载货车进行货物卸载,对驾驶人王某成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十
2020年12月8号15时03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干岔子治超站,被逊克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并上秤称重,经称重车辆承载货物达到51800kg,超出核定载质量2800kg,超出核定载质量未达到3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超载货车进行货物卸载,对驾驶人王某军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下一步,黑河公安交管将持续发力,加强流动执法,切实消除交通隐患,筑牢交通安全防线。在此,提醒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朋友,货车超载会使车辆制动性能严重下降,极易引发刹车失灵、车辆侧翻、追尾等交通事故,杜绝非法超载运输,安全文明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