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将有哪些变化?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要求,经省政府批准,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我省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对我省高速公路现行通行费减免政策进行了规范清理。
清理取消的通行费减免车辆6类:救护车、邮政普遍服务运输车、甩挂车、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国安车以及重大活动(会议)指定车辆减免政策。
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将有哪些变化?
鲜活农产品目录及“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没有变化。
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车辆驾驶人或受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登录“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注册,上传相关证明信息,完成互联网预约,还可在入口收费站指定车道完成通行登记,在出口收费站申请查验,符合条件的免收车辆通行费。
过渡期结束后,车辆通过安装ETC并预约通行,即可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安装ETC但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也未在入口收费站指定车道完成通行登记的车辆,通行过程中产生扣费,可在出口收费站申请查验,符合条件的将予以退费。未安装ETC,或已安装ETC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以及因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领取CPC卡或纸质通行券通行的车辆,均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因收费系统故障,ETC车辆只能领取纸质通行券通行的仍可享受优惠政策。(附鲜活农产品运输温馨提示)
三、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免费政策有哪些变化?
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没有变化,预约流程及过渡期与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相同。
四、车型分类有哪些变化?
一是客车车型分类仅将8、9座的小型客车由原来的2类车型调整为1类车型,其他客车车型分类不变。
二是货车依据车辆总轴数以及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分为1至6类货车,超过六轴的货车,根据车辆总轴数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执行(具体分类见附表1);
三是新增专项作业车类别,并根据车辆总轴数以及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分为1至6类(具体分类见附表2)。
五、收费标准有什么变化?
一是客车每类车型所对应的收费标准与原来没有变化,其中,8、9座小型客车由2类客车调整为1类客车,相同条件下应交通行费将减少。
以8、9座小型车行驶100公里1类客车0.45元/公里、2类客车0.65元/公里的路段为例:
原来应交通行费为:0.65元/公里*100公里=65元;
比原来少交20元。
二是货车收费标准按照“确保在相同交通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原则下,由计重收费模式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模式,各路段收费标准可查看收费站广场公示牌。
以标准装载的6型货车行驶100公里,计重收费标准为0.09元/吨•公里,车型收费标准为2.50元/公里路段为例:
计重模式应收费用为:[15*0.09+(49-15)*0.04]*100=271元
车型模式应收费用为:2.50*100=250元
按车型收费比计重模式减少21元。
三是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参照同车型货车执行。
新的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
六、新计费与原有计费方式相比有什么变化?
以车辆经京港澳高速漯河南收费站驶入,连霍高速沟赵收费站驶出为例:
原路径计费方式是,无论该车辆选择那条高速公路行驶,均取两个收费站间最短路径计算通行费,即最短路径收费。
新的路径计算方式是,以车辆实际行驶的高速公路计算通行费,也就是说车辆走那条高速公路,按那条高速公路交纳通行费,即实际路径收费。
七、ETC车辆如何获取通行费发票?
全网通行费电子发票统一是由“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2.“票根”手机端APP;
4.“票根”支付宝小程序;
在以上平台申请注册后,根据操作提示可自行下载打印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充值发票和消费发票)
八、ETC车辆如何进行业务咨询或投诉?
用户在办理和使用ETC时,若遇到问题,可拨打24小时全网ETC服务监督热线95022进行咨询和投诉。
九、新旧系统切换后需注意事项
一是所有货车需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符合条件可经ETC专用通道或混合车道驶入高速公路,未经检测或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将无法驶入高速公路。
二是已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请从ETC专用车道驶入高速公路,请勿经混合车道领取CPC卡驶入高速公路,避免可能产生的重复扣费现象。
四是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通行费由系统自动精确到分收取;经混合车道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通行费将由原来的5元、10元取整,调整为精确到元,请使用移动支付或提前准备好零钱。
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温馨提示
司机朋友: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有关精神,为方便您了解并享受国家的此项惠民政策,请您认真阅读并遵守如下规定:
一、“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范围:
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
“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二、在此我们郑重提醒您:
1.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需安装ETC车载装置,通行高速公路出、入口时使用ETC专用通道。
2.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经查验符合政策规定的,免收车辆通行费;未申请查验的,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经查验属于混装、假冒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3.实行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网络“中国ETC服务小程序”提前预约或在收费站“绿通现场登记”专用车道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