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是和谐生活的音符。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道路边、人行道、甚至消防通道、急救通道违法停车行为屡见不鲜。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群众出行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倡议市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规范停车相关要求向广大市民予以告知:
一、城区机动车须一律在统一规划且有编号的停车泊位内、统一顺向停放。非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和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等门前公共区域场地自行划设停车泊位并收费。对未经统一规划、统一编号的停车位将一律予以取缔。
统一施划、统一编号的停车泊位
将被依法取缔的停车泊位(不允许停车)
二、道路限时停车泊位
白银城区共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193个,分别位于:
1.纺织路全段(建设西路至北京路段,道路东侧)89个。允许车辆停放时段为:12:00-14:00;18:00-次日07:00;
2.五洲商业街(王岘东路至胜利街段,道路西侧)19个。允许车辆停放时段为:12:00-14:00;18:00-次日07:00;
3.长春路(上海路至新天地文化街北口段,道路南北侧)85个。允许车辆停放时段为:07:30-08:30;11:30-12:30;17:30-18:30。
以上路段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在车行道右边路缘喷划有白色虚线的停车泊位),允许车辆按顺行方向,并在限定停放的时间内临时停放。车辆未在限定时间内、超出停车位或反向停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采取将车辆拖离现场的措施,并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相关拖车费用由违法车辆驾驶员承担。
临时停车泊位
三、配送货车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白银城区共设置配送货车道路临时停车泊位40个,具体位置如下:
序号
道路名称
设置的配送货车临时停车泊位数量(个)
临时停车泊位具体地点描述
人民路
1、南部市场北门前
2、南部市场南门前
冶金路
1、西段中通快递门前路北
2、十字街社区门前
建设东路
1、丽景家园南门西侧路北
2、盘旋路西侧人行道
诚信大道
1、苹果街东口北侧第一个车位
2、三姊妹门前最后一个车位
滨河东路
印象江南北门、南门前各一个
公园路
1、华润万家门前2个
2、第二人民医院门前南路西
四龙路
职工医院门前路南
四龙路
金鱼公园北门
红星路
健身广场东口路北
10
东山路
1、金鱼公园东门
2、泰和源门前路西
11
工农路
金域观澜停车场入口南侧路西
12
上海路
祥和小区门口
13
兰州路
国芳百盛门前
14
会宁路
文化站路西侧
15
友好路
1、双合路口东侧路南
2、银百大楼北门路南
16
王岘东路
华莱士汉堡店门前路南
17
王岘东路
三角花园北侧优品百货门前
18
胜利街
胜利街十字东侧路南
19
五洲商业街
中段路西铜城大宅门火锅门前
20
永丰街
五一街市场北口东侧路南
21
纺织路
1、东龙饺子馆门前路东
2、福门地下车库出口南路西3、小吃街路口南侧路东
22
长春路
龙庭家园北门西侧路南
23
长安路
百盛南门东侧路北
24
强湾路
原蔬菜批发市场门前3个
25
会师街
1、国芳世贸花园北门东侧
2、新世纪花园北门东侧
3、国芳百盛后门
合计
40
配送货车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标有“配送货车专用”字样)仅允许配送货车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按顺行方向临时停放在专用泊车位内装卸货物。临时停放期间,机动车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并要服从交通民警指挥,货物装卸完毕或妨碍交通时,应尽快驶离。对其他非配送货车临时停放的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配送货车专用(限停15分钟)
四、出租汽车道路专用停车泊位
白银城区共设置出租汽车道路专用停车泊位22个,具体位置如下:
序号
道路名称
设置停车泊位个数
停车泊位具体地点描述
兰州路
国芳百货停车场入口南侧路东
四龙路
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入口东侧路北
人民路
汽车站西门南侧路东
诚信大道
汽车西站门前路内停车位
建设东路
火车站售票厅西侧路北
万盛路
火车西站入口处
公园路
华润万家北出口处
北京路
万盛公园南侧
滨河东路
稀土仁和园北门
10
滨河东路
印象江南北门
11
滨河东路
印象江南南门
出租汽车道路专用停车泊位(标有“出租车专用”字样),仅允许出租汽车临时停放候客、落客,停车落客,即停即走,候客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长时间停放。对其他非出租汽车的社会车辆停放或占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采取将车辆拖离现场的措施,并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相关拖车费用由违法车辆驾驶员承担。
出租车专用(即停即走)
五、残疾人专用车道路停车泊位
白银城区共设置残疾人专用车道路停车泊位5个,具体位置如下:
序号
道路名称
设置停车泊位数量(个)
泊位具体地点描述
北京路
万盛公园南侧
四龙路
百货大楼门前
纺织路
福门一期停车场
兰州路
国芳百盛门前
四龙路
原白银公司教培中心门前
残疾人专用车道路停车泊位(标有“残疾人专用”字样),仅允许残疾人专用车临时停放。对其他非残疾人专用车的社会车辆停放或占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采取将车辆拖离现场的措施,并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相关拖车费用由违法车辆驾驶员承担。
残疾人专用车位
六、对停放在未经统一规划、统一编号的取缔车位内的车辆,以及非法停放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车辆,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联合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通过固定式电子警察违停抓拍系统、车载移动式电子警察及交警、城管执法巡逻等方式,一律按违法停车依法进行处罚;对停放车辆影响道路通行的,将对违停车辆依法进行拖移。
七、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停车,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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