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两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0吨;
2. 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0吨(双联轴按照2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3个轴计算,下同);
3. 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0吨;
4. 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0吨;
5.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
6. 虽未超过上述5种情形,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对于危险品车辆超限超载的处罚措施和处罚准则如下:
1.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 超限10%及以下的,批评教育并作超限记录,不处罚。但有3次及以上超限记录的,责令卸载并处300元以下罚款。
3. 超限10%以上20%以下的,责令卸载并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4. 超限20%以上30%以下的,责令卸载并处600元以上9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5. 超限30%以上40%以下的,责令卸载并处12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6. 超限40%以上50%以下的,责令卸载并处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7. 超限50%以上60%以下的,责令卸载并处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8. 超限60%以上70%以下的,责令卸载并处2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9. 超限70%以上80%以下的,责令卸载并处3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10. 超限80%以上90%以下的,责令卸载并处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11. 超限90%-100%以下的,责令卸载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
12. 超限100%以上的,责令卸载并处10000元罚款,作超限记录。对抗拒体检、暴力抗法的超限车辆,责令卸载并处20000元以下罚款,作超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