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
五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被受派单位开除或辞退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笔试→医院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入职体检→试岗→试岗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报名要求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压缩打包以“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tnxzyyrsk***
联系人刘老师 ??黄老师
三要求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核时需本人到现场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验证码”。
六、招聘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招聘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面试比例可放宽到11若面试人数超18需加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者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取若出现有2个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总成绩小数点顺延后几位高分者录取进入体检。
七、体检和聘用
一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聘用
体检合格者根据医院通知时间到岗试用。试用时间研究生/规培生1个月本科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隐瞒病史且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不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的
4.因本人过错出现投诉或纠纷的
5.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6.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涉嫌造假、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
八、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2100元/月试用期间缴纳五险无绩效薪酬。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其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并缴纳住房公积金按医院规定实行轮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