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丰县城区重、中型车辆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城区道路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载货汽车、工程车、专项作业车等车辆城区限制通行道路及通行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时禁止通行车辆类型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二)重中型专项作业车、特殊结构货车;
(三)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牵引车。
二、限制通行道路
(一)全天禁行道路
1、东风路(创业街至鹿乡大街);
2、东河堤路;
3、西河堤路。
(二)限时禁行道路
江城大路(兴隆街至东粮路除外)、向阳路、朝阳路、广场路、鑫达路、吉祥路、福居路、丰源路,和平路、康平路、福康路、宏宇路、中医院南路、民主街、富民街、吉丰街、鹿乡大街、锦绣街、盈河街、建设大街、药业大街、兴隆街(江城大路以南路段除外)、鹿乡一条街、金鹿大街、东兴路、东宁路、鹿鸣湖路、创业街、兴业街、鹿业街道路限时通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