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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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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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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发行前股东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 3
二、稳定股价预案 ...... 4
三、利润分配 ...... 6
四、本公司特别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 ...... 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6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6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 ...... 17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7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 17
三、公司股本情况 ...... 18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21
五、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22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2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5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40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0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56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57
一、风险因素 ...... 57
二、重大施工合同 ...... 58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65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68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6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69
一、备查文件 ...... 69
三、文件查阅地址 ...... 69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摘要所引用“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一致。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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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股东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忠强、张忠山、张籍文、张中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向公司报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股东张磊、张馨文、恒广基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本有限合伙企业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本有限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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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本有限合伙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三)公司股东厚义达远、义厚德广、仁山智海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有限合伙企业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稳定股价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启动《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顺序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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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公司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单一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公司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1)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股票回购方案由于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或者回购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等原因无法实施,或在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情形触发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方案并公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自股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
(3)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或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或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本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本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终止实施股份增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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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在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90个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票;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其个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1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超过其个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30%;
(3)如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或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或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本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本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的,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该增持方案。
三、利润分配
(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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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当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1)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满足如下条件时,公司当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现金流、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项目等确定:①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④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4、公司原则上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其中现金分红方式优于股票股利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在实施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
5、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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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公司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公司特别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区域内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下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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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受益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城镇化进程加速以及雄安新区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所处河北省基础设施投资总额一直保持稳定增长,且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果未来河北省基础设施投资政策出现变化,投资规模下降或增速明显放缓,可能会对公司业务规模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路、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众多,以河北省为例,截至2021年9月末,注册地位于河北省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共37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6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共87家。除省内企业外,公司还面临中国建筑、中国交建、中国中铁等大型央企的直接竞争;随着雄安新区建设的逐步推进,大型央企、其他省份的大型建筑企业也逐步进入河北省建筑市场,加剧河北省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竞争,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3、业务区域及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具有全国范围内公路、市政工程施工的能力和经验,但在近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重点深耕河北省及周边市场,报告期各期,公司来源于河北省内收入占比分别为81.69%、71.94%、74.41%和71.39%,业务区域相对较为集中,公司主要客户大多为各地政府授权投资的业主单位,业务区域集中的同时,客户集中度也较高。未来,如果河北省内公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不能持续发展,或者公司在河北省内的公路、市政工程施工市场竞争力及份额下降,都将会给公司未来发展和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业绩下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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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标报价、历史业绩及其他参与方竞争实力等多重因素影响,且从中标到实现收入还需要一定的周期,如公司不能保持持续的市场开发能力,或现有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未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业绩下滑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所承接的公路、市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原材料包括水泥、沥青、砂石料、钢材等,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施工业务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0.11%、55.55%、50.44%和52.83%,占比较高。公司施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如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将直接导致施工成本增加,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位于河北省及周边省份,水泥、沥青、砂石料、钢材等主要材料均有长期稳定的采购渠道,公司在项目投标前向供应商询价,工程施工中按进度实施采购计划,同时,公司已签署并执行的部分合同中包含价格调整条款,在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预期水平的情况下,业主将对公司产生的额外成本进行相应补偿,这些合同条款可在一定程度内降低由于原材料价格非预期上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但以上措施可能不能完全抵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成本增加,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3、安全、环保及工程项目合规运作风险
公路、市政等工程施工一般在露天进行,且部分项目或分项工程属于危险重大工程,施工环境存在一定危险性,如安全措施安排不充分、执行不到位,可能面临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风险,如发生安全事故,还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国家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行业的环保要求日益提高,环境保护贯穿于工程建设始终,如果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充分、有效的落实环保要求,可能会引发环保部门的处罚,导致公司经济损失。
此外,公司所承接的公路、市政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运作过程中,还需要严格遵守关于工程建设管理、资质管理、分包管理、履约人员管理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将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给公司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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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减值风险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含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部分)账面价值分别为98,533.12万元、110,948.52万元,占2021年9月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12%、31.66%。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业主已计量尚未支付的工程计量款,合同资产主要为施工项目产生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已交付未结算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较大且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系:一是业主方受财政支付计划及内部审批流程较长等因素影响,计量结算与付款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导致应收工程计量款余额较大;二是施工项目完工后,业主方一般会暂扣3%或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而公司所承接项目的质保期2-5年不等,形成金额较大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三是因未达到计量标准、或工程变更审批等因素影响,业主方计量进度滞后于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形成较大金额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四是部分市政类项目及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业主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计量金额较少或不做计量,待工程交付完成财政评审后再计量支付,形成较大金额的已交付未结算资产。虽然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控制的投资主体,信誉相对较好,一般对因工程施工项目产生的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均会予以计量支付,且公司业已制定了相应的计量、收款管理措施,但极端情况下,公司仍面临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减值风险。
2、投资建设项目收益不及预期及减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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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运营期内也面临运营管理费用超支、政府因财政支出安排无法履行差额补足义务等风险,以上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未来收益。
发行人承接的迁曹高速项目、新机场高速项目、隆化项目的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立项、可研均经过政府部门审批,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和合理的投资收益率,但迁曹高速、新机场高速通车后的车流量增长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替代路线等多重因素影响,能否达到预测交通量及何时达到预测交通量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项目实际收费情况不及预期;隆化项目运营期预计90.08%的收入来源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由隆化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根据隆化项目建设期、运营期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主要考核指标包括建设期工程质量、工期及进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群体性事件,以及运营期组织管理、运营管理、安全管理、资金管理公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均为常规指标,项目实现预期收入的可能性较大,但如果在后续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隆化项目预计收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如果迁曹高速项目、新机场高速项目、隆化项目未来收益相比预期发生较为明显的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因实施投资建设类项目而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同资产发生减值风险。
公司参与的投资建设类项目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建设期内公司承接项目的施工业务获取施工收益,运营期内公司通过持有项目公司股权获取运营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新机场高速项目于2020年8月正式通车运营,迁曹高速全线仅部分路段运营通车,尚有关键路段未打通导致车流量较少,叠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出行减少及2020年上半年全国统一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等因素影响,导致报告期内投资亏损较大,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公司对上述项目确认的投资亏损分别为2,147.94万元、2,119.91万元、5,532.94万元和 4,462.91万元。迁曹高速是河北省“十二五”高速路网规划的“五纵六横七条线”中的一纵,是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重点项目;新机场高速是北京大兴机场“五纵两横”地面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上述项目建成并全线通车收费,公司的投资亏损预计也将逐步降低并最终实现盈利。但由于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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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外担保风险
单位:万元
申成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周道路桥有限公司(原名“承德路桥建设总公司”)分别为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河北交建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杨占新、孙雍。上述与公司进行互保的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均为河北省内知名企业,信誉良好,但企业经营稳定性受宏观环境、发展战略、市场状况、融资渠道、负债结构等多重因素影响,如相关第三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能偿还相应的到期债务,则公司将面临履行担保义务,替第三方偿还债务的担保风险。
五、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自新冠疫情爆发并在全球范围开始流行以来,公司严格执行了各项目所在地政府出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落实公司及各项目施工现场的防控工作要求及防控设施,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平稳有序地进行复工。公司业务整体运行平稳,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的施工项目工期及款项结算造成一定影响,但随着公司施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已逐步消除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停复工情况及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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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在建项目均推迟复工时间,一季度各在建项目基本处于停工状态,自2020年4月开始,公司各项业务经营状况逐步恢复,项目陆续复工,受此影响,公司2020年1-6月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同比下滑14.39%。
公司所承接的公路、市政等工程施工项目工期一般均在一年以上,且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最为严重的2020年1季度是工程施工企业的施工淡季,短期的停工对合同工期的影响有限,2020年全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39,798.37万元、净利润9,634.19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0.38%、6.34%,公司的日常订单及重大合同的履行均不存在重大障碍。
(二)预计2021年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10月以来,随着冬季降温全国范围内出现小范围疫情反弹,我国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不断出现,尤其是2021年1月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局部聚集性疫情,导致发行人部分于石家庄办公的员工短期无法自由出行,但涉及的主要是设计业务的人员,发行人整体经营情况受疫情反弹的影响较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2021年经营活动并未明显受到疫情的影响,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8,701.33万元,占去年全年的比例为70.35%,实现净利润7,253.79万元,占去年全年的比例为75.29%,预计2021年全年产能产量销量、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等指标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管理层的自我评估及依据
管理层依据2021年1-9月的生产经营和销售情况及目前在手订单判断,疫情对公司短期业绩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但总体而言其带来的影响是阶段性和暂时性的。随着新冠肺炎疫苗陆续投入使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已趋于缓和,同时在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上,为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冲击,中央多次要求积极扩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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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效投资,加强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公司工程施工业务也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1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22.50亿元至25.00亿元,预计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8亿元至1.15亿元,与2020年度不存在较大差异。
2021年度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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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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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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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三、公司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5,000.00万股。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1,666.00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忠强、张忠山、张籍文、张中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忠强、张忠山、张籍文、张中奎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向公司报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张磊、张馨文、恒广基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本有限合伙企业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义厚德广、厚义达远和仁山智海分别作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有限合伙企业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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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张忠强、张忠山、张籍文、张中奎、张磊、张馨文等6名自然人和恒广基业、厚义达远、义厚德广、仁山智海等4名合伙企业。本次发行前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2、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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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如下:
4、国有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公司无国有股、国有法人股。
5、外资股股东
公司无外资股股东。
(三)公司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忠强先生、张忠山先生、张籍文先生、张中奎先生。张忠强先生、张忠山先生、张籍文先生、张中奎先生分别持有公司30.49%、
30.49%、9.05%、7.24%的股份,同时张忠强先生、张忠山先生通过恒广基业间接控制公司4.52%的股份,张忠强先生、张忠山先生、张中奎先生系兄弟关系,张籍文先生系张忠强先生之子,四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81.79%的股份,且均担任公司董事。
公司各股东中,张忠强、张忠山、张中奎为兄弟关系,张忠强与张磊、张籍文为父子关系,张忠山与张馨文为父女关系;张忠强、张忠山分别持有恒广基业
37.42%、37.42%出资额,同时张忠强担任恒广基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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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本公司主要产品(服务)包括工程施工、材料销售、勘察设计、试验检测等。
(三)产品的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公开招投标的形式承接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材料销售业务主要通过直销方式承接,勘察设计和试验检测业务主要通过委托或招投标方式承接。
(四)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工程施工、市政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所需要的原材料包括钢材、水泥、沥青、砂石和木材等,其中钢材、水泥和沥青为主要原材料。
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所需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充足。
(五)行业竞争情况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公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为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规模庞大,企业数量众多,建筑行业整体市场化程度较高,建筑业已处于完全竞争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深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过程中的业务机会,竞争对手一方面为中国建筑、中国中铁等五大央企,另一方面为河北省内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如河北交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河北交建集团有限公司、申成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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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等多项综合资质及多项专业资质。公司以河北省为重点,深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业务机会,与此同时不断开拓省外市场,工程施工项目覆盖北京、山东、安徽、内蒙、陕西、宁夏、甘肃、新疆、云南、浙江等十余个省市,在公路、市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行业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公司过硬的工程品质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口碑,目前已成为业内颇具影响力的建筑施工企业。公司是河北省内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6家企业之一。河北省是公司最重要的业务区域,报告期内,公司河北省内公路工程收入占同期河北省公路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例如下:
五、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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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成新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值。
(二)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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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要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情况
1、公司拥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房产或土地使用权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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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公司的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1)租赁土地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租赁房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m?、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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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情况
1、注册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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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专利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专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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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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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五)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质及许可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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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1、为投资建设类项目公司提供工程施工服务
报告期各期,公司因参与投资建设项目而为新机场高速公司和迁曹高速公司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收入为合并报表层面抵消与联营企业之间因顺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后的收入。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因参与投资建设类项目为项目公司提供工程施工服务而形成的交易,公司参与的投资建设类项目的承接过程合法合规,公司作为投资建设类项目的参与方承接项目公司的工程施工业务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与项目公司之间的交易价格系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
2、向关联方提供工程施工服务
报告期各期,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33
3、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单位:万元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均为含税金额。
5、关联方往来余额
(1)与投资建设类项目公司之间的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1-2-34
注:上表中合同资产含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部分。
(2)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1-2-35
注:上表中合同资产含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部分。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的历次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阅,并认为: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接关联方工程施工业务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等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上述事项已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了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1-2-36
2、监事会成员
3、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2-3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外的其他企业的任职情况如下:
1-2-38
1-2-3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40
注:2020年度公司副总经理岳静芳受公司委派兼任新机场高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其薪酬主要由新机场高速公司承担。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忠强先生、张忠山先生、张籍文先生、张中奎先生。
张忠强先生、张忠山先生、张籍文先生、张中奎先生分别持有公司30.49%、
30.49%、9.05%、7.24%的股份,同时张忠强先生、张忠山先生通过恒广基业间接控制公司4.52%的股份,张忠强先生、张忠山先生、张中奎先生系兄弟关系,张籍文先生系张忠强先生之子,四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81.79%的股份,且均担任公司董事。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报表
容诚会计师对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1]100Z06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1-2-41
1-2-4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1-2-4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1-2-44
1-2-45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1-2-46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盈利指标如下表所示:
1-2-47
(四)公司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做盈利预测。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总体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38,730.89万元、313,569.68万元、334,711.61万元和350,448.21万元,2021年9月末资产总额较2018年末增加111,717.32万元,增幅46.80%,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导致存货、合同资产、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规模相应增
1-2-48
长;另一方面,迁曹高速项目、新机场高速项目等投资建设类项目的实施导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增加。
2、负债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逐年增长,2021年9月末负债总额较2018年末增加78,490.22万元,增幅41.56%,主要系随着迁曹高速项目、新机场高速项目、隆化项目、京藏高速项目、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高碑店连接线工程项目等项目全面施工,资金需求及采购量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及长短期借款增加。
3、盈利能力情况
(1)营业收入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公路、市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相关建筑材料销售、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2,015.42万元、240,714.15万元、239,798.37万元和168,701.3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72.58万元、9,345.31万元、9,685.43万元和7,131.8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整体呈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49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公路、市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相关建筑材料销售、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99%,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租赁收入、利息收入等,占比较小。
4、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分为工程施工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勘察设计与试验检测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工程施工业务,报告期各期,工程施工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24%、97.59%、89.11%和86.44%,主营业收入主要随工程施工收入的变动而相应变动。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具体分析如下:
①工程施工
报告期各期,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分别为158,918.19万元、234,646.86万元、213,352.39万元和145,627.40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24%、97.59%、89.11%和86.44%,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施工企业每年所获取新合同的能力(即中标金额的大小)决定公司未来几年的经营发展状况和盈利能力,而新签合同转化为收入时受到施工组织、具体项目施工环境、征地拆迁及项目变更等因素影响需要一定周期,报告期各期,公司新签合同金额分
1-2-50
别为22.70亿元、25.02亿元、24.93亿元和17.14亿元,新签合同金额较为稳定,为公司业务的平稳发展提供了保障。受项目施工周期影响,2019年工程施工业务收入较2018年增加75,728.67万元,增幅47.65%,主要系当期新机场高速(2018年签订施工合同)、京藏高速(2018年签订施工合同)等项目主体工程全面施工导致当期收入大幅增加;2020年工程施工业务收入较2019年减少21,294.48万元,下降9.08%,主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主要施工项目于2020年4月才陆续复工,收入规模相应降低。
②材料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材料销售明细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半成品主要包括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公司基于集团统一采购管理以及成本管控考虑,设立诚意达商贸从事钢材、水泥、沥青等建筑材料的贸易业务,并充分利用自有拌合站的产能生产销售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等半成品建筑材料,前述业务开展的初衷主要系为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材料,受雄安新区建设大力推进的影响,雄安新区周边建筑材料尤其是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等半成品建筑材料供不应求,故公司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前提下亦逐步对外销售半成品建筑材料。报告期各期,建筑材料对外销售额分别为2,029.31万元、4,217.70万元、23,883.84万元和22,046.4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5%、1.75%、
9.98%和13.08%,2020年建筑材料销售收入增幅明显,主要受雄安新区建设大力
1-2-51
推进影响,一方面,诚意达商贸对外销售钢材、水泥等产品增加,另一方面,公司为满足雄安新区及周边市场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等需求而建设的泗庄拌合站于2020年9月投产,在满足自身业务需求外,公司既有拌合站及新建拌合站对外销售混凝土半成品相应增加。2021年1-9月,随着公司新建拌合站逐渐实现量产及汇通公路入围雄安新区建设指挥部大宗建材集采服务平台预拌混凝土企业目录,公司对外销售水泥混凝土等半成品增加明显。
③勘察设计与试验检测
报告期各期,公司勘察设计与试验检测业务收入分别为811.67万元、1,571.99万元、2,182.83万元和807.9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0%、0.65%、
0.91%和0.48%,占比较小。公司于2017年取得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并逐步开拓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业务规模逐步提升。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3.36%、101.23%、
1-2-52
5、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公司未来盈利能力能否持续和稳定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公司未来盈利能力能否持续和稳定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基础设施投资规模的持续性、稳定性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公路、市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相关建筑材料销售、勘察设计、试验检测,业主方主要是各地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目标市场的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及其变动情况直接影响到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
(2)业务获取能力
工程施工行业每年所获取新合同的能力(即中标金额的大小)决定公司未来1-3年的经营发展状况和盈利能力。近年来,公司市场开拓业绩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金额分别为22.70亿元、25.02亿元、24.93亿元和17.14亿元,在河北省内积聚了较高的市场信誉度和影响力。公司未来能否获得较高的中标额、能否保持良好的市场开拓能力是公司持续稳定盈利的关键。
(3)行业经营模式变化
为满足公路建设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提高项目管理专业化水平,国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也在持续变化。目前国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公路、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与政府共同参与项目全周期管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优势,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PPP项目具有单项规模大,回款周期长等特点,承接该类项目会对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4)材料、劳务和机械设备租赁价格波动和供应情况
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成本主要为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分包成本和机械成本,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90%以上。材料主要包括钢材、沥青、水泥、地材、
1-2-53
半成品等,施工材料的质量和供应情况将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特点,公司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根据项目类型将部分专业工程进行分包以满足工程施工需求,同时,工程施工需要大量的机械设备,公司为节约营运资金主要采用租赁方式获得通用设备,因此,劳务人员、机械设备供应的充足和及时与否以及劳务人员的素质是否适应项目施工需求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与质量。
(5)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能够顺利实施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公司可以购置相应的施工设备以提高施工效率,并获得较为充足的营运资金,提升业务承接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功实施将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盈利提供助力。
6、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1-2-54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报告期内实际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账面滚存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4、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利润分配”。
(七)控股子公司情况
1、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8家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2、控股子公司基本财务情况
1-2-55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2-56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11,666.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计划金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本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自筹方式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自有工程施工机械施工设备种类、数量和现代化程度大幅提升,在保障现有施工合同的机械设备使用需求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和综合实力,有利于公司业务加快开拓市场,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和地区龙头地位;有利于公司抓住国家重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设立基础设施建设的难得机遇,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将显著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有助于公司拓宽业务经营模式,提升公司承接大额合同能力,缓解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2-57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所披露的主要风险外,投资者还需要考虑公司所面临的下列风险:
(一)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路、市政工程一般在露天环境下进行,施工进度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冬季低温、雨雪天气等恶劣气候环境会导致施工进度延缓,甚至停滞;此外,春节前后为施工淡季。因此,工程施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公司二、三、四季度收入和利润总体好于一季度,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二)施工工期延误风险
公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复杂、周期较长,征地拆迁、工程设计变更、配套交通、供电、供水等施工条件不具备、业主方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到位、设备或原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因素都会导致公司所承接项目的施工工期延误。如果因上述各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合同约定进行,可能会使工程不能按时交付,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信誉。
(三)短期偿债风险
受经营模式和业务特点影响,工程施工企业普遍具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特点,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6.29%,流动比率为1.18。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主要为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由于公司业主方主要为地方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控制的投资主体,其支付能力受地方财政收入规模、年度支付安排等多重因素影响,且业主内部付款审批程序较长,付款进度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如同一时期内,公司主要业主的支付进度未及预期,公司将面临短期债务不能按期偿还的风险。
(四)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36%、
16.83%、13.96%及9.45%,整体呈上升趋势。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将有较
1-2-58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17亿股,持股比例为90.47%,按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17亿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67.86%,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能够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重大施工合同
鉴于本公司资产总额已超过10亿元,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之规定,本公司重大商务合同的披露标准为: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施工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正在履行(含新中标尚未签订正式合同)的金额为2,000万元(含)以上的施工合同如下: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9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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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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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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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3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4
注:上述项目中,因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因素影响,部分合同已超过约定的工期,发行人已取得相应项目业主方出具的关于工期延误的说明,并明确不会因工期延误追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5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结案的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4笔,公司均为原告,具体情况如下:
1、与王宝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案件尚在执行阶段,汇通公路已收回201.16万元。
2、与易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站之间的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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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停工损失费160.20万元、鉴定费24.64万元,以上共计
184.83万元。
3、与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改扩建筹建处之间的施工合同纠纷
993.23万元、外掺灰土工程款1,728.98万元,合计2,722.21万元;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改扩建筹建处向汇通有限支付鉴定费用21.73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4、与河北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之间的施工合同纠纷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承德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承德段项目路基、桥梁、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第二十合同段逾期工程款274.83万元及至实际支付全部逾期工程款之日的逾期利息。(2)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承德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承德段项目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第LM-4合同段逾期工程款336.42万元及至实际支付全部逾期工程款之日的逾期利息。(3)全部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2021 年9月28日,该案在承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并于庭审过程中变更承德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承德段项目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第LM-4合同段诉请数额为
294.73万元。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7
际支付全部工程款之日的逾期利息。(3)本案仲裁费5.22万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4.94万元,申请人承担0.28万元。
(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8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文件查阅地址
(一)发行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高碑店市世纪东路69号
传真:0312—5595218
联系人:吴玥明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6/22/23楼
传真:021-20639696
联系人:董本军、刘刚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