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相同,每辆中型载货汽车也可以享受13,000元人民币的补贴款;
3.报废轻型载货汽车:
对符合要求的车辆,每辆可领取9,000元人民币的补贴款;
4.报废微型载货汽车:
此类汽车的报废补贴为每辆6,000元人民币;
5.报废大型载客汽车:
同样满足条件的话,每位车主每辆大型载客汽车都能领取到18,000元人民币的补贴款;
6.报废中型载客汽车:
每辆中型载客汽车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车主可获得11,000元人民币的补贴款;
7.报废小型载客汽车(不包括轿车):
每辆小型载客汽车只需达到资格便可获取到7,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8.报废微型载客汽车(不包括轿车):
与此相似,每辆微型载客汽车的车主将享受到5,000元人民币的补贴。《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补贴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各地结余的补贴资金,应当纳入下一年度补贴资金总量中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汽车报废具体年限,要根据车辆类型具体分析:
1、私家车包括5座轿车和7座SUV车型,非营运性质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国家将引导报废。如果超过15年且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每年需要年检2次,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将强制报废;
2、出租车使用年限为8年;
3、皮卡车使用年限为15年;
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
6、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为15年;
7、微型载货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2年,年限达到后将强制引导报废。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