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的这个电梯检验检测过渡文件真的用心了,相当详细和细致!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14号公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以下简称“检测规则”)和《安徽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充分吸收我省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调整试点经验和改革成果,平稳有序做好我省电梯检验、自行检测调整过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监督检验
二、关于定期检验
(二)特殊情况。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防灾、防疫等政策,以及灾后勘察、事故调查等情况,省局可以提出提前或者延期定期检验时限,但提前或者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下次检验日期的月份以实际定期检验的日期为基准确定。
超期未检验不足一年的电梯,其下次检验日期的月份以实际定期检验的日期为基准确定。
三、关于自行检测
(二)特殊情况。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防灾、防疫等政策,以及灾后勘察、事故调查等情况,省局可以提出提前或者延期自行检测,但提前或者延期一般不得超过半年,下次检测日期的月份以实际自行检测的日期为基准确定。
超期未检测不足一年的电梯,其下次检测日期的月份以实际定期检验的日期为基准确定。
四、关于电梯使用标志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电梯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的出台实施是国家对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调整的重大改革政策。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正确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发展和安全,高度重视电梯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过渡期工作,及时部署安排,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局要组织监管部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全面认真学习新规则,结合“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日常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调整政策。鼓励发挥行业协会宣传引导作用。对涉及电梯的舆情要及时研判处置,杜绝发生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有关电梯自行检测的政策要求将另文发布。
附件
电梯定期检验检测周期有关说明
一、关于定期检验
(一)以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15年以内的电梯,分别在第1、第4、第7、第9、第11、第13、第15年进行定期检验。举例:某电梯于2020年安装监督检验合格,2021年为第1年、2022年为第2年,2023年为第3年,2024年为第4年……故该台电梯应分别于2024年、2027年、2029年、2031年、2033年、2035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如某电梯将于2024年完成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合格,该台电梯将分别于2025年、2028年、2031年、2033年、2035年、2037年、2039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二)超过15年的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举例:某电梯于2008年安装监督检验合格,2009年为第1年、2010年为第2年……2024年为第16年。故该台电梯应于2024年起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如某电梯将于2024年完成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合格,该台电梯将于2039年起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三)电梯的定期检验日期以最近一次监督检验合格日期所在月份为基准确定。举例:某台电梯最近一次监督检验合格日期为2023年5月,此后每次定期检验日期均为5月。
(四)按照新版检规进行改造监督检验的,以该改造监督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检验周期。举例:某台电梯于2020年投入使用,2024年5月按新版检规进行改造监督检验合格,2025年(第1年)5月定期检验,2026年(第2年)5月自行检测,以此类推。
(五)经重大修理并且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当年的定期检验(如果有)不再实施,其后仍然按照首次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日期确定定期检验年份。举例:某台电梯于2015年5月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于2024年4月经重大修理并且监督检验合格,2024年(第9年)不再实施定期检验,2025年(第10年)4月进行自行检测,2026年(第11年)4月进行定期检验,以此类推。
(六)电梯停用(含超期未检验或检测)1年以上,重新启用前应进行定期检验,此后定期检验的年份以监督检验合格日期年份确定,月份以此次定期检验合格日期所在月份为基准确定。举例:某台电梯于2023年1月安装监督检验合格,2024年1月定期检验合格后即停用,2025年10月经定期检验合格后重启,该电梯应于2027年10月进行一次定期检验(2026年为检测年)。
(七)检验机构可以根据使用单位的申请,最多提前2个月进行定期检验,但下次定期检验日期的月份应保持不变,即不再提前。举例:某台电梯于2023年5月安装监督检验合格,2024年5月定期检验合格,可于2027年3-4月定期检验,载明下次定期检验时间为2030年5月。
(八)对于无法确定安装监督检验日期的电梯,原则上以电梯制造(出厂)时间为基准,确定检验周期(年份),以最近一次定期检验日期为基准确定月份。举例:某台无法确定安装监督检验日期的,制造(出厂)时间为2015年,最近一次定期检验为2023年6月,2024年(第9年)6月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对于安装监督检验日期和电梯制造(出厂)时间均无法确定的电梯,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二、关于自行检测
(一)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按照新版检规应当实施检验之外的年份,每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测。举例:某电梯于2020年安装监督检验合格,该台电梯应分别于2025年、2026年、2028年、2030年、2032年、2034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测。
(二)电梯的自行检测日期以最近一次监督检验合格日期或者新版检规4.1条第二款所述定期检验合格日期所在月份为基准确定。举例:某台电梯最近一次监督检验合格日期为2023年5月,此后每次自行检测日期均为5月。或者,某台电梯于2023年1月安装监督检验合格,2024年1月定期检验合格后即停用,2025年10月经定期检验合格后重启,该电梯应于2026年10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测。
(三)使用单位可以最多提前1个月进行自行检测,但下次检测日期的月份应保持不变,即不再提前。举例:某台电梯于2023年5月安装监督检验合格,2025年5月进行自行检测,可于2026年4月进行自行检测,载明下次自行检测时间为202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