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鹰潭市余江区部分区域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公告
为加强余江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化品运输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区部分区域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公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及路段
省道禁止通行区域:S422省道36至42公里(锦江灌田至石港徐家),S422省道43至64公里(潢溪梁上燕至邓埠洲头夏家),S422省道68至90公里(邓埠三宋村至马荃塘潮源),S207省道219至221公里(洪湖桥头至吴源岗)。
城区禁止通行区域:以320国道余江城区段(不含,可通行,东起龙冈岭大道、西至余江高速连接线)、龙冈岭大道(原迎宾大道)、五四大道、龙马大道、红旗大道(原环城南路)、世纪阳光大道、白塔西路、余江高速连接线(南起白塔西路,北至320国道)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乡镇禁止通行区域:
1、禁止通行县道:X100余江—山岭、X101大桥—司马源、X104潢溪—春涛、X105潘家—平定、X108余江—杨溪、X111中童—刘垦、X801周坊—桥头、X802枫树岗—中童、X806龙虎山—马荃、X928鹰潭—东乡。
2、禁止通行乡道、村道:余江区十三个街道乡镇(邓埠街道、龙岗街道、杨溪、马荃、洪湖、刘家站、春涛、平定、中童、潢溪、锦江、黄庄、画桥)内的全部乡道、村道。
三、禁行要求
各危化品运输企业要严格遵守禁行规定,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确保危化品运输车辆不进入禁行区域。
对确需进入禁行区域进行装卸作业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提前向鹰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余江大队申请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时需提供申请表、车辆行驶证、保险单、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及押运员身份证和上岗证、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的经营(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证、运输合同、豁免情形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明确运输时间、路线及货物种类等信息。经审核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持有通行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禁行区域内行驶时,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超载、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同时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和防护用品,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
对违反禁行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项等规定进行处罚。
四、其他事项
各危化品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危化品运输过程的安全。
鹰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余江大队将加强对禁行区域的巡逻管控力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和路面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驶行为。
请各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安全。如有疑问或需办理相关业务,可拨打鹰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余江大队联系电话:0701-5880170;鹰潭市余江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01-588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