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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们请注意:
回答第1个问题:轻型货车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不超过注册登记时 记载的整备质量士 10%或士 200 kg,且空车质量应小于 4 500 kg)
(一)GB7258-2017定义 1.货车:(载货汽车)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 于载运货物或牵引挂车的汽车,也包括: a) 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货物为主 要目的的汽车; b) 由非封闭式货车改装的,虽装置有专用 设备或器具,但不属于专项作业车的汽车。 注:封闭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 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 式或两厢式的载货汽车。
(三)GA802-2019机动车按照规格分类
在用货车空车质量检验的适用车型 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微型货车。(除此以外其他货车可不检空车质量)
现在低速货车检不检整备质量/空车质量? 回答是:原则上(可以)不检验!
1.低速货车(包括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在GB38900-20中 6.8.1.2中未明确空车质量测量误差的判定要求;
3.3挂车:设计和制造上需由汽车或拖拉机牵引,才能在道路上正常使用的无动力道路车辆,包括 牵引 杆挂车、中置轴挂车和半挂车,用于:——载运货物;——特殊用途。
3.3.1:牵引杆挂车。
全挂车 至少有两根轴的挂车,具有:——一轴可转向;——通过角向移动的牵引杆与牵引车 联结;——牵引杆可垂直移动,联结到底盘上,因此不能承受任何垂直力。
3.3.2中置轴挂车。
牵引装置不能垂直移动(相对于挂车),车轴位于紧靠挂车的重心(当均匀载荷时) 的 挂车,这种车辆只有较小的垂直静载荷作用于牵引车,不超过相当于挂车最大质量的10%或 10000N的载荷(两者取较小者)。其中一轴或多轴可由牵引车来驱动。[ GB1589-2016,定义3.13 ]
3.3.3半挂车。
均匀受载时挂车质心位于车轴前面,装有可将垂直力和/或水平力传递到牵引车的联结 装置的挂车。
3.3.4旅居挂车。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挂车,包 括 中置轴旅居挂车和旅居半挂车。
七、在用挂车空车质量检验适用车型
· 重型挂车、中型挂车
八、整备质量、空车质量、整车质量之间的比较
依据GB/T 3730.2《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的定义, 汽车整车整备质量应包括整车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电器 装备和辅助装置的质量等。一般来说,整备质量测量时 可以加注制造厂设计容量的90% 以上的燃油,但不包括 驾驶员质量,不包括备用车轮、灭火器、标准备件、三 角木、标准工具箱等质量。
整备质量、空车质量、整车质量的概念都来自于依据GB/T 3730.2《道 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的定义(汽车的整备质量,亦即我们以前惯称 的“空车重量”或“自重”或“整车质量”)。从这个角度来看,整备质 量、空车质量、整车质量可以用同样的语言来表达,这是他们之间的联 系或相同之处;但,他们之间从另外的角度来讲又有区别,区别在于使 用的设备、检验的方法、场景的应用上不同。
整备质量/空车质量检验设备采用地磅或轴(轮) 重仪(包括带称重功能的平板试验台),测试设备 可安装在“线内”,也可安装在“线外“;两轴车 可直接用线内与地面水平安装的轴(轮)重仪。
三轴及三轴以上车辆如釆用轴(轮)重仪测量时,应保证轴(轮)重仪有 足够的有效测量长度, 确保并装双轴、并装三轴的同侧轮同时停在一块称 重板上。鉴于三联轴的相邻轴距一般在1 350 mm左右,考虑轮胎压痕及 适当留有余量,称重板的有效测量长度应不小于3.5 m。 整备质量/空车质量检测设备应具备显示功能,在检测过程中显示整备 质量/空车质量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应实时上传至机动车检验监管平台。
· 轴(轮)重仪的安装位置前后地面应与轴(轮)重仪保 持水平,不得有坡道,保证检验过程中被检车轴产生的 力垂直向下,保证检测数据准确。
· 检验机构安装用于检测并装双轴、并装三轴的轴(轮) 重仪应符合要求,每个单独的称重板安装时应保持水平, 多个称重板之间的最大差值不超过5 mm。
· C.4应用轴(轮)重仪的测量方法
·C.4.1轴(轮)重仪测量时,将车辆依次逐轴(对并装双轴和并装三 轴视为一轴)平稳缓慢行驶至称重板上,等平稳静止后,测得该轴 轴荷;计算所有轴荷之和,计为该车的整备质量/空车质量。
·C.4.2对于挂车的整备质量/空车质量测量,按C.3.2、C.3.3的测量 方法进行测量。
l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允许加装部件(如:防风罩、 水箱、工具箱、备胎架、起重尾板等)的质量不计入整 备质量和总质量。
l 车辆加装有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其他允许 加装部件时,有可能影响测量整备质量/空车质量误差 的判定,检验机构可组织有经验的检验员估算(必要时 拆下测量)后,在测得的质量结果中减去允许加装部件 的质量,并在仪器设备检验表、检验报告的备注栏注明 减去的加装部件名称及重量。对于可能存在较大争议的, 检验机构应做好必要的视频和图片记录,留存备查。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对于已经变更登记安装有 车用起重尾板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上 签注“加装尾板”并单独签注尾板质量),在实际 测得的质量结果(测量时有车用起重尾板)上减去 尾板的质量,获得空车质量。对于在用车辆安装车 用起重尾板后申请变更备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时,在实际测得的质量结果(测量时有车用起重尾 板)上减去尾板的质量(安装企业出具尾板安装合 格证明上标注尾板质量),获得空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