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至今,江门交警通过智能交通预警系统,开展动态、静态查缉,成功查获242辆重点隐患车辆,其中报废车22辆,逾期未年检车218辆,多宗违法未处理2辆。
指挥大厅与路面民警联动
仅11月2日一天就查处7辆!
11月2日9时21分,在南泉岗成功查处秋风行动逾期未检验车辆(粤J9***8轻型货车)。▼
11月2日10时26分,在杜阮松园岗成功查处秋风行动逾期未检验车辆(粤J7***6轻型货车)。▼
11月2日11时24分,在北街桥南岗成功查处秋风行动逾期未检验车辆(粤J7***2轻型货车)。▼
11月2日16时43分,在江礼桥北岗成功查处秋风行动违法未处理车辆(粤J2***1面包车)。▼
11月2日16时25分,在移动大楼岗成功查处逾期未检验、26宗违法未处理的小轿车(粤J0***1)。▼
11月2日16时55分,在电信大楼岗成功查处1辆涉嫌非法改装排气的摩托车(粤J9***0)、1辆无牌摩托车。▼
何为秋风行动?
为强化机动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零工作
从源头上杜绝机动车、驾驶人带“病"上路行为
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
从8月起至今年年底
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
机动车及驾驶人隐患清除“秋风行动”
重点整治对象
一、重点机动车
● 8类重点车: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面包车。
● N类隐患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重中型自卸货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和三轮摩托车等。
二、重点驾驶人
● 5类重点驾驶人:我市持有准驾车型为A1、A2、B1、B2驾驶证及具有校车等5类特殊车辆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N类隐患驾驶人: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种类驾驶人和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其他驾驶人类型。
重点整治内容
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及检审业务导致牌证失效的视为存在隐患。主要包括:
●机动车: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等情形。
●驾驶人: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等情形。
本次行动,交警部门将对重点隐患车辆存在对上路行驶的重点隐患车辆“发现一辆清除一辆”,使隐患逐步减少直至消除。
措施一:督促办理
交警部门通过短信、电话、信函等方式,督促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应手续、清除隐患。除通过以上方式提醒之外,交警部门将采取上门排查、通知等方式,督促车主办理相关业务,全力清除隐患。
▲交警根据登记地址开展上门排查、通知,督促停放在住所附近的重点隐患车辆车辆的所有人办理有关业务,消除隐患。
措施二:精准打击
通过大数据分析定位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上路行驶的重点隐患车辆进行锁定,组织警力开展布控拦截,开展精准打击。
●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逾期未换证,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 驾驶证注销或停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机动车违法行为中的无证驾驶。一经查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江门交警提醒
机动车到期检验的要及时送检
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及时报废
切勿驾驶隐患车辆上路
驾驶人驾证到期的要及时换证
驾证有记(满)分的要及时审验
切勿在驾证失效期间驾驶机动车
“断油”行动!
江门这些车无法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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