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车厢改装新规即将落地:卡友购车与改装成本将面临哪些变化

一、新规覆盖范围广:四类货车车型均需合规化

根据《细则》,新规适用于以下四类货车车型:

1、平板货车(含栏板式货车)

2、仓栅式货车(含侧帘式、翼开启式等)

3、厢式货车(如邮政车、养蜂车、畜禽运输车等)

4、自卸式货车

值得注意的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暂未被纳入新规范围,但普通货运场景中常见的车型已基本覆盖。这意味着,卡友在购买或改装上述车型时,必须严格按照新规要求执行,否则可能面临车辆无法上牌、年检受阻等问题。

二、源头严控:主机厂与改装厂“双责任”机制

过去,货车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部分车主为提升运输效率,私自加高、加长货厢,甚至使用劣质材料降低改装成本。新规的出台,则从生产源头对改装行为进行约束:

主机厂责任加重委托企业(即主机厂)需对改装车辆的质量和生产一致性负全责,包括统一申报产品准入、监督受托企业的生产流程等。若改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主机厂需立即叫停生产并整改,违规申报者将被工信部列入“黑名单”,一年内禁止申报新产品。案例:某主机厂为降低成本,默许改装厂使用非标钢材,若被查出,不仅车辆无法通过准入,主机厂还可能面临高额罚款。

改装厂资质门槛提高,受托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检验能力,且不得转包生产任务。这意味着“小作坊式”改装厂将被淘汰,行业集中度提升。

三、成本上升已成定局

新规对改装资质的严控,会推高货厢加装的合规成本。原因有三:

1、资质认证费用:改装厂需投入资金升级设备、申请资质,成本会转嫁至消费者。

2、材料与工艺升级:合规货厢需使用国标钢材、标准化焊接工艺,材料成本势必会上升。

3、市场竞争减少:小微改装厂退出后,合规企业议价能力增强,价格透明度可能降低。

无论厂家怎么管控成本,这些生产成本最终还是会由消费者买单。以一辆6.8米仓栅式货车为例,卡友的购车与改装支出可能会发生以下变化:

四、卡友该如何精打细算?

由于上述合规因素的影响,货厢加装成本上升不可避免,卡友在购车和改装时,要慎重考虑,以免给自己带来损失。

购车:优先选择“整车合规”方案,主机厂的“底盘+货厢”一体化解决方案已经很成熟,足以满足正常经营的需求,而且售后更有保障。如今商用车市场也卷得厉害,用原厂货厢的成本有时不见得会比外部定做要高。近年来,原厂货厢也越来越受卡友青睐。

改装:改装加装一定需要擦亮眼睛,找正规有资质的厂家,进行合规改装。新规落地后,主机厂在源头就会报备,无资质厂家的非法改装今后会很难过年检。

货车非法改装现场切割整改的法律依据与不立即整改的后果

01 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的含义

《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GA 802-2019规定:非法改装车 illegally-retrofitted vehicle,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改变了已认证或者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或者使用了查封、抵押、盗抢骗机动车的发动机(驱动电机)、方向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桥、车架(车身)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

02 货车非法改装的定性

一方面,货车非法改装是一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一方面,使用非法改装货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是一种道路运输违法行为。《道路运输条例》(2023第五次修订)第三十条规定,客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使用非法改装货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交办运〔2023〕52号)第三条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03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时限规定

一方面,立即排除事故隐患是原则,重大事故隐患只有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另一方面,强制消除事故隐患有法可依。《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04 不立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后果

一方面,可对运输企业处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的,可处罚相关负责人5~10万元。《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执法部门不依法处理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四)项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最关键的是,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发现两次及以上的,构成危险作业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项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总结

综上,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执法部门在发现后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可以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当然,执法部门发现货车非法改装不依法及时处理的,最严将面临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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