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田阳 成都报道
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事故现场为一辆双排座轻型栏板货车,追尾一辆正在等待信号灯通行的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致双排座轻型栏板货车驾驶员受伤,4名乘员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94万余元。
报告显示,事故前一晚,事故货车驾驶员余光全饮酒过度,事故当天,按照公司负责人安排,驾驶事故工程车搭载4名工人及施工设备、材料前往仁寿县视高街道天府讯动项目地下停车场进行热熔标线施工作业,经成新蒲大道从绕城高速C入口进入第二绕城高速,在第二绕城高速天府大道出口驶出高速,再进入天府大道南四段由成都市往眉山市方向行驶。8时47分许,余光全所驾车辆行驶至天府大道南四段与连村路交叉路口时,与前方正在等待交通信号灯的货车发生追尾碰撞。
公安交管部门确定余光全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外,余光全所在的风云海工程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疏于车辆及人员管理,致使工程车超载上路行驶,驾驶员醉酒驾驶,车内乘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调查中还发现,被追尾的半挂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挂车尾部标志板总长度、尾部标志板表面陈旧性泥污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半挂车所在的万茂达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第七分局虽设置了主道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禁令,但暗查发现仍存在大型车辆未执行禁令标志通行的现象,暴露出路面执法不严的问题。
报告指出,余光全醉酒驾驶超过核定装载质量的事故货车,追尾碰撞前方停靠等待红灯车辆,造成4死1伤的较大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事故半挂车驾驶员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驾驶的机动车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公安交警部门已依法对其处罚。
万茂达物流公司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问题,因机动车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问题与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建议移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处理。同时,责成成都市交管七分局向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作出书面检查,相关处理情况报成都市应急局备案。